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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药费改革的看法:

药费改革的目的是两方面:

1,不能让病人因为经济负担而得不到应有的治疗;
2,有效地杜绝免费乱开药,开可用可不用的药,甚至滥用免费医疗。

目前,单位职工多数可以通过单位的医保享受免费药。老年人(安省)药费由政府报销。而另一部分人自顾的,没有单位医保的则要自费。一方面有相当一部分人没有药保。另一方面,有药保的有滥用的现象。Ontario Drug Benefit plan规定65岁的享受老年药保,但是需要自己先掏2元。这2元是门槛,目的是不让老年人没事瞎开药。但是很多药房把这2元免了,把门槛挪掉了,放任某些老年人乱开药。单位保险经常会听说要把没用的额度用掉,配眼镜,按摩。

医保应该保大病,个人难以承受的药费。小宗日常药费自己埋单,活大部分自己埋单。举例说,买一副抗生素如果要25元(包括处方费在内),如果药房的成本是一半的话,自费的额度不能低于药房成本,不允许单位全额报销,也不允许药房垫付。严格监管日常小病的要用保险,保证大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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