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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哪,都是什么样的家庭?

https://m.51.ca/info/news/canada/2019-08/799903

来源:加国无忧综合

大温哥华地区一名28岁华人女子最近被法庭判刑,因为她在2015年性侵了自己闺蜜的儿子而那个男孩当时只有13岁。不过法官考虑到她的心理问题和她的两个孩子的利益,轻判她两年缓刑,这样她可以保住自己的移民身份并能照顾自己的孩子。

据Vancouver Sun报道,2017年9月,这个华人女子被告叫陈敏(Min Chen,音译),住在温哥华岛,她是两个孩子的母亲。

2015年11月,陈敏带着自己2岁的儿子来到非盈利组织妇女援助中心等待工作人员的心理救助,她的前夫一直虐待殴打和性侵她,最后她鼓起勇气提出了离婚。与前夫离婚后陈敏一度陷入焦虑和抑郁,曾经要自杀。当时她的闺蜜带着自己13岁的儿子和其他孩子一起来到这里。闺蜜和陈敏关系非常好,她陪着陈敏走过很多人生的灰暗时刻。

陈敏走进了非盈利组织办公机构的一个房间内,孩子们的吵闹让她有些头疼,细心的闺蜜看得出陈敏压力很大,就让她去一个单独的房间里躺着休息一会儿。陈敏刚想关上门,闺蜜13岁的儿子溜了进来。

男孩说他想玩陈敏的笔记本电脑,尽管这违反规则,但是基于陈敏与男孩的关系她并没有阻止。这个13岁的男孩不仅长得很高,也明显成熟。男孩突然提出要陈敏和他进行性关系。陈敏一开始并没有当真,她就让少年出去,可是少年竟然翻身压住了陈敏,逼着陈敏和自己发生关系。

据加西周末报道,陈敏半推半就的,事情就这么发生了,事发时陈敏的孩子就睡在屋内。事后,陈敏让少年保守秘密,不要告诉他妈妈。

陈敏认罪后,法官认为需要对陈敏做评估和调查。

法庭审理后,法官发现陈敏小时候她父亲一直强迫她看自己如何性侵陈敏的妈妈,把陈敏吓得大哭后又继续性侵陈敏。多次被兽父侵犯后,陈敏有严重的心理疾病,让陈敏在成年后也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的情绪,并且在性生活上有强烈的反抗情绪。

法官表示,在和这个13岁少年接触中,她觉得这个少年非常成熟,特别是心理方面,起码强过陈敏,因为陈敏是非常天真的人,在此案件里,这个少年是担主要责任的。但是少年还没有达到BC省政府规定的法定性交年龄16岁,所以尽管少年承认原因在自己身上,但陈敏难逃法律制裁。

检控官要求判刑一年外加缓刑两年。法官考虑到两个心理专家证言,认定陈敏再犯的可能性非常微小,于是判决陈敏缓刑两年。这样她可以保住自己的移民身份并能照顾自己的两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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