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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人告上了小额法庭(三) 庭审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根据小额法庭的程序,双方的起诉文件全部送达法院后,法院会择日开庭审理。首先希望双方能在法官的调节下和解。这个叫Settlement Conference。数额比较小的,$2500以下的,不会再公开开庭审理了,就在这和解中结案。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由法官直接就断了。我们这个数额是$22000。法院允许有两次庭外和解的机会。如果两次仍然不能达成一致,那就要正式开庭审理。

First Settlement Conference

原告的起诉书大约是2018年的8月开始,大概经过了一个月,双方的文件基本都齐了。法院通知10月份第一次庭外和解。去了以后没见着原告的真身,是由两名paralegals出庭代理的,三哥,三嫂。双方做了简单的陈诉以后,法官问我们有没有双方都能认可的事实。我们说有,第一份合同是真实有效的。分歧出现在第二份合同的合法性。然后法官又问,有没有意愿达成一个数额较小的settlement?三哥三嫂说可以,给我们$15000就算了。我说我是无辜的受害者,我不愿意做任何赔偿。不了了之了。最后法官检查了一下双方的文件,问你们有没有证人?三嫂说,他们那个销售已经离开了,要去把他找回来作证。我说我就自己,没有证人。法官提醒说,你自己就是证人啊。你需要补填证人表,呈交到法庭。我说OK。之后他们paralegals轻车熟路地打包就走了。我第一次去,也没有什么律师包,退庭比较慢。当剩我一个人的时候法官说,good luck。我不知道他说这话有没有倾向性,但是心里感觉很暖。

这次出庭以后回去马上准备了证人材料递交上去。证人也是要填表,也是要送达对方的。这就能够让我了解对方的动向。我是当事人。如果你找不到你们的当事人,你的官司自动就输了。而你是否找到证人要及时通知我的。从2018年10月,到2019年8月,10个月的时间,我从来没有收到对方证人出庭的通知。我已经预感到他们是凶多吉少了。

第二次settlement conference在2019年的4月举行。没有悬念,三哥三嫂还是一如既往地whining,多少给我们点钱吧。我说我愿意跟你们上庭,法官判多少我给多少。

这次出庭之后不久三哥打来电话,商定开庭的日期。他建议2019年的8月份某一天开庭。我说现在才4月,我没有那么远的计划,你随便定,定哪天我都去。三哥说,那就定8月15日吧。

说实话,在接到起诉书的那一刻脑袋都嗡的一声。我被人告了。我要上法庭了。那是好人该去的地方吗?这太可怕了。可是随着法庭审理的进程,我发现我越来越占理呢。你持的是假合同,你没有证人,你欠我钱,你围绕这个合同的前因后果不能自圆其说。你可怎么个赢法呢?你一条路走到黑,难道你不怕输嘛?我时常在想象你输了会怎么办?你们这种人胡搅蛮缠的肯定不会痛快掏钱的。那么接下去呢?玩失踪?玩破产?隐匿资产抗拒强制执行?不可思议。

距离8月15日开庭的日期快到了,该着手做准备了。看了司法部的说明,可以提前去法庭体验正在审理的其他案例。Settlement Conference (庭外和解)是不公开的。而trial, 正式开庭审理是公开的。任何人都可以进去旁听。那么我就去旁听了。第一次旁听我坐在最后排。而法官在清点控辩双方的阵容时问我你是代表哪一方的?我说我不代表任何一方。我也有个trial date, 想体验一下。法官说,you are welcome。

去听了那么两次,心里大概有数了。庭审的大量时间是询问当事人/证人事情发生的细节。我这个原告没有证人的可怎么进行呢?大家只问我一个人?

在开庭前越两周吧,在同一天分别收到了两封信件,挂号信,由不同的公司送达的。又出什么幺蛾子?拆开看了,里面有一张表(两封信里各有一张表,一模一样的)然后在签字栏贴一个箭头,并注明,Please sign here。这是什么东西?Form 13B, Request Consent。这是一个律师事务所发来的。其中还有一封信,说他们是原告的代理律师,原告希望推迟案件的审理到明年2月份,让我签字同意。那既然是"Request“,就不是必须签。我可以签,也可以拒绝签。是不是?我拿着这张表去法庭问秘书。秘书证实我不是必须签的。这里有一个trick。一旦庭审的日期商定了,法院不希望任何一方出尔反尔地改变这个日期。有两种情况下这个日期可以改动:1,双方都同意改;1,单方向法官求情改。第二种情况法官可以允许,也可以拒绝改。现在我明白了。你希望更多的时间去找那个造假合同的证人出庭为你们作证。我就不理会你这张表,不签。

离开庭还有3天了。这回律师亲自打电话来了,问我可以谈一谈吗?我说我们不是马上就要出庭谈了吗?这个时候我不知道你想谈什么。我可以听一听。律师说,他的clients还是希望能够和解,或者推迟审理。我说,和解你有什么建议呢?推迟审理的表我是不会签字的。I am ready. I want to finish this. Finish it now. 他说那你象征性地赔偿一点点,比如说$1000?我说你既然是代理律师,想必你已经看过了卷宗了。我才是受害人。哪有让受害人赔偿的道理?他接下去说,那各自撤诉,互不赔偿,你能不能接受?我说我从来都没有想告你的"Clients",虽然他们欠我的钱。是他们挑起的shit。你的这个建议我可以接受。他说那就这样商定了吧。出庭日我们按时出庭,然后见着法官直接说我门已经和解了,双方各自撤诉,互不赔偿。我说可以。

案子就这么结了。还好。也知道怕。就是前面一直要装,直到装不下去了再play chicken。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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