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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愛因斯坦獲得諾貝爾物理學獎後 ,據說有一次一位年輕的女士問他,什麼是相對論。愛因斯坦幽默地回答:當妳和一位可愛的女孩在一起二個小時, 妳覺得只過了一分鐘,當妳在一個熱爐子邊坐一分鐘,妳絕得就像過了兩個小時。這就是相對論。當然,這只是一個關於愛因斯坦的幽默傳聞,或者說是愛因斯坦講的一個笑話罷了。不過,仔細想一想,要在很短的時間內對一位沒有物理學基礎的人解釋一下相對論,這個類比也許是最佳的答案了。顯然地,這樣的答案與真實天差地別。但這並不能說是回答者的錯。一來因為問者本來就沒有期待一個最究竟的答案。二來在這麼短的時間內,也不可能把一個深奧的問題解釋清楚。好在相對論到底是什麼對一般人來說並不重要,懂不懂相對論對你的生活也不會有任何影響。但對一些與生命直接相關的話題,求與不求甚解的後果就大相徑庭了。對佛法的理解就是其中一個例子。 


相信喜歡讀書的人都讀過《金剛經》,或即使沒有讀過,也一定聽說過這個偈子,『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不過真正能明白其意思的人,就很少了。而對這句話的了解注定可以改變你的人生軌跡。既然這句話如此重要,花點時間探其究竟,應該是理所當然的事了。


讓我們先從有為法說起。什麼是有為法?首先”法”在佛教裡有不同的意涵。可以是方法,可以是教法,也可以是現象。在這裡的法是指現象。簡單地說,有為法就是指世間有生滅並有功用的現象。科學上,或更準確地說,物理上,與有為法相近的概念是物質,因為所有的物質都是有為法。但這兩者並不能等同。差別在哪裡呢?差別在於物理學與佛教所涉及的範疇不同。


物理學所研究的是所有的自然現象及其規律。而作為研究者或者說觀察者本身,卻不在考慮之內。換句話說,觀察者本身到底是誰,並不重要。因為物理現象及原理並不因為觀察者的不同而會有所改變(在經典物理學中如此,量子力學另當別論)。所以當物理學說世界是客觀的時候,它是指這個世界可以不依賴於觀察者的存在而存在。這種說法似乎比較符合我們的直觀感受。比如說,你看到一個頻果,我也看到同樣一個蘋果。這個蘋果並不因為你才存在,也不因為我而存在,甚至似乎它並不依賴於任何人的存在而存在。因此我們說它是客觀的,獨立於觀察者的。不僅我們所看得見的事物如此,那些我們看不見的物理規律也是如此。所以,同一個物理規律可以被不同的人所理解並加以驗證。於是乎,有沒有觀察者,或有沒有獨立於物質之外的意識在物理學看來並不重要。至少在經典物理中,人的意識是被忽略的,或者說它是理所當然存在的且對客觀世界不會產生作用的。


而佛教所關心的就不僅僅是外在的自然現象,它還把把觀察者本身也包括了進來。甚至於,它並不特別在意外在的現象是怎樣變化的,所以它不會去特意探求事物的變化規律,而是更注重於這個觀察者本身是怎樣看待外部世界的。因為人的個體不同,可以說每一個人對同一事物的看法都不一樣,所產生的情緒反應也不盡相同。既然如此的話,探究主觀世界對客觀世界的看法,似乎難以得出讓大家都能認同的有意義的結論。而恰恰在這裡,佛法,或者準確地說釋迦摩尼確實有了與眾不同的發現。這個發現可以說是人類所能達到的最高的智慧。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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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果集》泰戈爾 

  恒河邊上,薩納丹數著念珠禱告,這時,一個衣衫襤褸的婆羅門教徒走到他的身邊,說:“幫幫我吧,我這么貧窮!”

  “我的施舍之碗是我的全部財產。”薩納丹說,“我已經施光我所擁有的一切。”

  “但我的主人濕婆托夢給我,”婆羅門教徒說,“建議我來找你。”

  薩納丹突然回想起他曾拾到過一塊無价的寶石,是在河岸的卵石中拾到的,他想,也許有人需要它,因而就把它埋藏在沙土中了。

  他把藏匿寶石的地點告訴了婆羅門教徒,后者惊异地挖出了寶石。

  婆羅門教徒坐在地上,獨自沉思,直到太陽從樹梢落了下去,牧童赶著羊群返回家園。

  這時,他站起身來,慢悠悠地走到薩納丹跟前,說:“大師,有一种財富對世上的一切財富都不屑一顧,施給我哪怕一點儿那樣的財富吧。”

  說罷,他把珍貴的寶石扔進了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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