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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四)什麼是『空』?

這種基於概念的認知模式確實有隱蔽的、常人不容易發現的缺陷。


首先,這種認知忽略或隱藏了事物的變化屬性。在蘋果的這個例子中,一旦我們認出了它是蘋果,我們的大腦就會把它作為一個概念或詞彙存儲起來。而這種記憶是不會變化的。幾天之後,我們記憶中的蘋果還是原來的樣子,而現實中的蘋果可能已經腐爛掉了,或者已經不存在了。所以我們的認知所得出的概念法,並不能隨外界中那個蘋果的變化而變化。就蘋果的這個例子來說,我們對這個蘋果所取的相已經固化在我們的意識中。因為這個原因,概念法在佛教中被歸類於常法。所謂常,就是說它不隨時間的變化而變化。這種認知與真實的差異,會在我們的意識中產生一種錯覺,認為所觀察的對象是不變的。這種錯覺,在佛法中被稱為『常執』。


其次,這種基於概念的認知,還會割斷事物之間的聯繫。世間的一切事物(有為法),都依賴其他因素而存在,並且它會一直與這些外部因素不停地互動。這種互動決定了這個事物的成、住、壞、滅。而經過人類的認知過程後,它們被變成概念法存在我們的意識之中。問題是,一個有為法與其所依賴的其它有為法之間的依賴關係,並沒有在我們的認知過程所產生的概念法之間等同的建立起來。甚至,絕大多情況下,我們只關注我們所要了解的這個有為法,而把這個有為法之外的其它因素都自動排出掉了。(當然,這樣說還不夠準確,因為這讓我們覺得似乎真實中有一個可以獨立於其它法(現象)的一個法(現象)。準確地說,我們只是主觀地截取了外境的一部分,而把它安立為一個概念或稱名言。)或者,我們壓根就沒有意識到與它相關聯的所有其它的法。比如說,對於蘋果,我們可能並不知道它與氣壓的關係。所以在認知蘋果的同時,我們對它所處的氣壓毫無所知。而不同的氣壓,有的可能讓這個蘋果爆炸,有的可能讓他坍陷。所以說,概念讓我們對事物產生的認知是片面的、不完整的。通過概念法來了解蘋果,我們不容易知道它是怎麼來的,也不容易知道它什麼時候會壞掉。因為在概念的認知中,蘋果與其周圍的其他因素,例如蘋果樹、空氣、溫度、濕度、氣壓等等這些它所依賴的環境都被簡化或忽略掉了。而這些所謂的外界因素曾經促成了這個蘋果的『生』,也將決定它將來的『滅』。基於概念的認知的這種缺陷也會在我們的意識中產生一種錯覺,就是覺得一個現象(有為法)可以不依靠其它因素而獨立存在。在佛法中這種錯覺被稱為『獨立自主執』。


再者,這種基於概念的認知,還會割裂事物對人的依賴關係,或者準確地說觀察對象對觀察者的依賴關係。一個蘋果,在你看來是蘋果,在我看來也是蘋果。因此,這個蘋果就讓人感覺到是客觀的,對它的認知不依賴於某一個觀察者。而之所以這樣,是因為我們基於概念的認知把結論簡化的緣故。如果去精確地了解這個蘋果的細節,我和你對這個蘋果的認知就會不同。比如對於它的味道,我可能覺得甜,你可能覺得酸。就算我門都覺得甜,但只要這種認知細分下去,我們的分歧就會出現。原因很簡單,因為你我的五官靈敏度不同,對於色彩與味道等的評判標準也不同。並且,同一塊蘋果,不會被你和我都吃下去。這時候,我們就不會覺得對於這個蘋果的認知會與觀察者無關,會獨立於觀察者之外。所以佛法說,心與境是一體的,就是觀察者與被觀察的對象是不可分割的。巧合的是,在量子理論中,對微觀粒子觀察的結果也與所設計的觀察方法有關。佛法在這一點上與現代物理學是一致的。這種巧合有它深層次的原因。英語諺語說『魔鬼藏在細節當中』。用在這裡,也可以說『真理藏在細節當中』。而這種觀察者與被觀察的對象是可分割開的的感覺,是概念法帶給我們的另一種錯覺。這種錯覺是另一種的『獨立自主執』。


到了這裡,如果你對『常執』和『獨立自主執』都理解並認同的話,那我們就可以開始探索佛法的最核心部分——『空』的概念。就像我們剛才討論過的,人在認知外在現象(有為法)時,因為概念法這種認知模式本身的缺陷,會產生兩種錯覺,『常執』與『獨立自主執』。如果用一個詞來蓋括的話,就叫『自性執』。所謂自性執就是認為事物(有為法)有可以自己單獨存在、不依賴於其他事物(抱括觀察者)的屬性。這種屬性稱為『自性』。而我們現在知道,這種對於自性的認同是來自於概念法的錯覺,是與事實不符合的。反過來說,所有事物(有為法)都是沒有自性的。沒有自性,就是佛教對『空』的定義。『空』是所有有為法的屬性,所以也稱為『空性』。


在佛陀的教法中,一直圍繞著『空性』進行不同側面、不同深度的闡述。為什麼空性這麼重要呢?了解空性對我們來說到底有甚麼意義?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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