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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 (七)不同宗教的相通之處

在耕耘人的精神世界的歷程中,不同宗教各有所長,卻也不乏相通之處。


在中國,漢傳文化有兩大主要的宗教:道教和佛教。雖然道教是本土的宗教,而佛教是起源於印度的,但我們也會常聽到釋道合一的說法(這裏的釋代表的是佛教),也就是說它們在最高的層次上是相通的。如果我們比較它們的教義,也會發現它們之間的相似之處。道教的開山著作是老子的《道德經》。所謂『道』是指宇宙運行的規律。人要合乎於道,就是指人要認識宇宙規律,順應自然規律而行。這對應著佛教中所說的智慧,有了智慧,才能見萬法之實相,才能得到真理。而『德』是指基於善的品行。『德』字的右邊是由『直心』變異而來,是指做人要心直,不可歪心。它對應著佛教所倡導的慈悲。老子說:『做事合乎於道,做人合乎於德』。而佛教則說,智慧與慈悲是修行佛法的兩大要素,好比鳥的兩個翅膀,缺一不可。老子說:『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而佛法說,萬法性空,一切法皆名言安立而有,著相即是執妄,只有見諸相非相,才能證悟真如。從道教和佛教這些相似處中可以看出,儘管它們是不同的宗教,但大的尺度上說,它們是相通的。而之所以這樣,是因為在人類心靈的開發上,他們指著相同的方向。


除了道教,佛教還與基督教有很多相通之處。比如說,基督教說人有原罪,人一出生就有罪;而佛法說人是因業力而生:一個人之所以會誕生為人,是因為業不夠清淨的緣故。基督教倡導博愛,而佛教則教導慈悲。基督教要求人們對自己的罪業要懺悔,佛教也強調淨罪集資,也就是通過懺悔來清淨自己的惡業,通過善行來累積修行及證悟的資糧。基督教說人要把自己的心靈奉獻給上帝,才能永生;而佛教則從另一個角度說,『我執』是一些煩惱的根源,只有斷除『我執』,才能不墮入輪迴。基督教說上帝的靈無所不在,而佛教說認知的對象和能夠認知的心不是二元對立的,而是一體的,見諸相非相,才能見如來。基督教說人死的時候,天使會迎接教徒到天堂去,而佛教的淨土宗則宣說,臨終時意念阿彌陀佛的法號會進入阿彌陀佛的淨土,也就是類似天堂的極樂世界。佛教與基督教教義的這些相似性讓我們會產生這樣的猜測:是不是在最高層面上,它們是相通的,只不過是因為地域、文化不同、傳授教義的人的不同,而有了不同的宗教形式?


說起佛教,很多人會聯想到出家人簡樸的生活以及戒律。其實這並不是佛教所獨有的特徵。許多基督教的教派也倡導這些。在簡樸方面做得最為著名的基督教教派應該是阿米什教派了。遵循這個教派的人會拒絕現代科技,他們甚至不用電與汽車,也不從事工業勞動,只是從事與農業有關的生產。甚至於他們的教育也只到小學六年級。而他們之所以做這樣的選擇,只是因為信仰。為了讓自己的生活更符合聖經的要求。


在阿米什人中,流傳著一個著名的故事。故事發生在一五六九年冬天的荷蘭。一位叫德科-威爾姆斯(Dirk Willems)的再洗禮派教徒因為拒絕接受嬰兒洗禮的傳統而被當時的羅馬天主教廷關押在監獄裡。德科在獄中設法用破布編成了繩索而成功逾牆而出。不幸的是,這一逃跑行為很快就被守衛發現了,並立即開始了追捕。德科逃到了護城河邊,小心翼翼地踩著河上的冰到了河對岸。而緊隨其後的那個追捕者就沒有那麼幸運了。可能是因為身體太重,他踏破了冰面,掉到了河裡。對德科來說,這可是天賜良機啊!只要繼續向前,他的越獄就大功告成了。然而,這時的德科卻做了一個艱難,甚至在別人看來非常愚蠢的決定:面對那位追捕者的呼救聲,德科返身回去把他救了上來。他也因此而被再次逮捕。儘管被救的追捕者希望德科因為這一善行能被釋放,但當時的執行官拒絕了這一請求。後來七位法官組成的審判團判決了德科的死刑,罪名是他固執地堅持異教徒的信仰。德科-威爾姆斯於一五六九五月十六日被執行了火刑。


這是一個非常令人唏噓感嘆的故事。而阿米什人傳承這個故事的原因也意味深長。通過這個故事,阿米什人當然不是為了讓大家吸取德科的『愚蠢的』行為所得的教訓,也不是為了控訴或抱怨羅馬天主教廷對異教徒的迫害與不公。他們傳承這個故事,是把德科的救人行為作為一個典範,用它來教育後人,在遵守教義與個人利益之間,該做什麼樣的取捨。在別人危難時要幫助別人,這是他們的教義所要求的,為了做到這一點,要把自己的利益放在一邊,有時甚至不惜犧牲自己的生命。耶穌基督自己為了眾人的罪而上了十字架,他向世人展示了他的慈悲與愛。而阿米什人認為,信仰基督,就要把基督視為楷模,向他學習。阿米什人說:沒有人能真正認識基督,除非你在生命中追隨他。『No one can truly know Christ except to follow him in life』. (Testimony of Anabaptist leader Hans Denk)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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