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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I-140批准不久,2014年底被公司裁员,开始找新工作

找了二个星期接受加拿大渥太华的雷神分公司的工作,2015年一月份回加拿大工作,公司工作非常稳定,基本很多人在那里工作一二十年,计划安顿好后把家搬回来。上班第四个月,HR通知不能上班直到secret clearance 通过才能上班,期间工资照发,我就第二天回美国,告诉美国海关太太在美国工作去探亲,住了五个月,审核还没完就回加把房子退了,又回美国住了四五个月,审核批准后回加拿大上班,公司都是本地出的加拿大人,工作方式跟美国也不太一样,不怎么适应,但是马上找别的工作太不地道,2018初接受现在公司的offer,公司的律师特别自大无知,TN信上不写开始日期,而且不给改正,去渥太华边境的海关申请,签证官很好,没问i140的问题,只说信上没有开始日期不能签,不过我递给job offer 信,信上有日期,就当场批准了. 返回住处退房离职,-个星期后从千岛湖关口入美,海关人员非常好,很快办完进口车的手续,没有问i140的问题。时间久了,细节有些出入,仅限参考,别砸开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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