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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说个不是段子的吧。

朋友有个房,两室两厅俩厕一厨。好路段好朝向好楼层。隔壁邻居介绍一个母亲带一两岁小儿租这个房子。邻居说不要担心钱,说这家有的是钱,老公是联合国的机构的官员,还是外科医生。工资很高。果真资料属实,而且房约也是这个外科医生签的。住了一年,又干净有省事。后来说丈夫送其他儿子来了。我问为什么租客要告诉你其他儿子来了呢?原来租客儿子入学要填地址。好吧,加人吧。说除了看见过的二岁小儿,还有8岁, 11岁,13岁的儿子。加上老公,6口人。朋友告诉她,不是我不给你加,实在安省法律规定我这房顶多住4人。最后扯来扯去,以母亲和三个学龄童为租房人员,父亲变为共同签约者加偶尔访问。最小的孩子忽略不记,签了一份新合同。后续是这几个学龄童把家里能搞坏的电器,能淹水的地方都搞了遍。最后到修东西都是医生父亲写email答应自己出钱。我这朋友隔一段时间就要给我抱怨一下这家,我耳朵也快起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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