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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搬到多伦多的时候,住在Ellesmere&Neilson的公寓

我们的那个房间是把脚单位,面积比一般的2居室大不少。一年后和super熟了,跟我们说,当时好几户都想要我们那间,但因为我们交定金最早,所以得到了。后来为此有人还找她打架,说规定是要优先老住户。

一切都是缘分。

记得我们还住在金斯顿的时候,老婆肚子大了,我刚考下驾照,没车,但要搬去多伦多,我要工作,老婆要上学,离医院要近。

于是同屋的哲学博士租车自己开车带着我俩去多伦多,事先打电话问了5家公寓看,作为一日游。

看完这家已经下午,价钱最便宜(月租金850),离学校离医院最近,房间看起来最大最新,我们还要赶回金斯顿,于是急急忙忙去Kennedy&Ellesmere的那家RBC开了定金支票,我现场填申请表。幸亏那个时候查reference, 查credit之类的事情还不严格,否则也很难当天就定下来。

从公寓出来的时候,哲学博士把车钥匙给我,让我试试开车,老婆也在一旁鼓励。我心里打鼓,驾校里出来,还没正经自己开车上过路,别说401,local我也没开过,这人多路远300公里呢,租车有保险能cover我吗?我可还没考G牌呢?

但总算租到了地方,心里一高兴,就开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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