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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您和其他网友的看法。

不过,我保留我自己的意见:我的心中,没有大陆人、台湾人、香港人的区别,也没有白人、华人的区别,都要遵守法律。
我当年在昌平学屠龙术,和人交往,不看对方是不是我的老乡,就看人本身。
我来加拿大一年多,没有感受到白人的任何歧视、欺凌(可能和我与白人打交道很少有关),欺凌我的,却是华人,而且店长和我一样,都来自于大陆。
约克上、肉联上,狗眼看人低的,谩骂我的,瞧不起体力劳动者的,也是华人。
我以后当然可能会和白人打交道,当然也可能会被白人欺凌。只要与法有据,我自然也会坚决拿起法律的武器。
记住,我来加拿大,不是来受气的。
要受气,我就不来了。来受气,我疯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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