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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菜哥诉大统华案播报(一):和大统华律师交锋开庭延期

1.我知道,华人论坛上的网友,大多数都是有钱人,不需要劳工法的保护。有些是老板,不欺负别人就不错了,不会挨欺负;有些人就算是打工的,也是金领,需要和雇主打官司,也有一大把顶级劳动律师随便选,不会low到自己打官司。

但是,总还有送菜哥这样的一小撮的屌丝打工仔,请不起律师,需要自己为自己打官司的。因此,送菜哥希望在不违反法律程序的前提下,尽量把自己打官司的经历写下来,供其他的华人打工人参考。不是成功经验,估计是血泪的教训。不过,送菜哥,脸皮厚,不怕大统华的水军嘲笑。

来吧,大统华的水军们,嘲笑送菜吧!

这里向大统华的水军交代一下,我所写的,都是委员会后续的裁决会公开的,不涉及任何保密。

2.我作为原告(applicant,严格来说应该叫申请人,为了便于理解,叫原告吧,其他用词同样如此),以大统华对我参加、组织工会进行打击报复,以及对我向劳工部举报大统华不履行法定的欺凌防范、处置义务进行打击报复,分两个案子,向安省劳动关系委员会起诉。劳动关系委员会两案合并审理。节约仲裁资源和司法资源,没有任何问题。

3.按照劳动关系委员会的程序,调解是必须程序。立案后,委员会任命了调解员。调解员联系了我,应当也联系了大统华,听取双方诉求。当然无法调解,大统华从来没有私下通过任何渠道找过我,应当也没有调解的意向。这一点,是大统华的法定权利,没有任何问题。调解失败,自然就是hearing。

4.hearing定在4月11日,是in-person。根据开庭的通知,hearing是公开的,这个非常好。司法或者准司法权的权威,就来自于公开、公平、公正,没有公开,公平、公正就是空中楼阁。

我要的就是公开,无论结果如何。

5.在开庭之前,大统华针对送菜哥的起诉状,进行了答辩(response)。送菜哥也针对大统华的答辩,进一步进行反答辩,并逐步向委员会提交相关证据。注意,所有证据的提交时间,不能晚于开庭前10天。而且提交的所有证据、文件,必须同时给对方一份,和国内不同,劳动关系委员会不负责向另外一方送达。如果自己不送给对方,责任自负,结果就是这份证据不会被采纳。在这个证据交换的过程中,争点逐步减少,开庭的时候,就能把争点集中在有争议的地方。

6.大统华有律师,送菜哥穷屌丝一个,失业在家,请不起律师,自己赤膊上阵,所谓的“为自己带盐”。之前不了解加拿大法律,这段时间,反正找不到工作(被开除了,没人要),买了一本劳动法的书,恶补。不想忍,又没钱,唯一的出路就是自己干。

7.3月25日,大统华的律师给送菜哥发邮件(此前从未联系过),大统华HR负责和他们对接的高级经理因故请假回中国,五月底才能回来,希望开庭延期,希望送菜哥同意。回国的具体理由,涉及个人隐私(其实未来委员会的裁决公开,社会公众都能看到),这里不能说。而且,人家请假,批不批是大统华的事情,咱们管不着。

我的第一反应是,高级经理回国,大统华那么大一个公司,就是HR也不只是ta一个人,而且工作都有AB岗,另外一个人顶上就是了。何况,负责人顶多就是对接人,把公司的指令发给律师,律师的意见传给公司,就是个二传手,谁干不行啊,又不是非ta不可。按照这个意思回复律师,不同意。

8.律师把我回复的邮件作为附件,说明理由,书面委员会申请延期。当天,委员会就指令送菜哥进一步说明不同意延期的理由,并说明延期将会对送菜哥造成那些不利影响,于4月3日五点前提交给委员会;并要求大统华针对送菜哥的说明,做出回复。

超级认可委员会这样的做法,程序公正,给各方说话的机会。正义,就是程序正义,否则实体正义,人言人殊,扯不清。

9.4月3日早上,按要求向委员会提交,并通过邮件向大统华那个高级经理(不知道ta已经开始请假、律师同时发送。除了前面提到的原因之外,还有一点:被开除,EI被拒,我申请reconsider,仍然被拒,理由是Misconduct,查了Employment Insuran Act,人家拒绝的有道理,没毛病;找工作找不到,没人要一个被开除的。

收到那个高级经理邮件自动回复,才知道ta已经开始休假,说什么什么事找谁谁(不是案子,是其他的HR事务)。

10.4月3日下午,收到大统华律师同时抄送送菜哥的说明。针对送菜哥提交的说明,主要有如下几点:

10.1确定、更换本方adviser是大统华的权利,送菜哥无权说一句“换个人就可以了”了事。那个高级经理不在的情况下开庭,有损大统华合法权益。

10.2送菜哥提出的原因,都是经济上的原因,不是委员会需要考虑的因素。而且,对送菜哥经济上的影响,胜诉之后,都可以弥补。

10.3从本案来看,不大可能开庭已经审完,可能需要好几天。因此,延期到六月初,和4月11日原定开庭,对案件的处理进度不会有影响。

10.4提出了几个先例供委员会参考,尤其是

In Justin

Edwards v Amazon Canada Fulfillment Services, 2022 CanLII 99381 (ON LRB) the Board said:

5. The Board is cognizant of the applicant’s concerns. It is

important that this application be dealt with as expeditiously as

possible. However, it is equally important that the responding party be able

to meaningfully participate in this proceeding by having its instructing

representative available in advance of and on the day of the hearing. Having

reviewed the material filed by the parties, it appears likely that this matter

will take more than a single day of hearing to be completed. In the

circumstances, a brief adjournment will not materially prejudice the applicant.

See also Kingston Road Animal Hospital Professional Corporation operating as Kingston Road

Animal Hospital v Samantha Paulin & Director of Employment Standards, 2015 CanLII 4722

(ON LRB) and International Union of Painters and Allied Trades, Local 1891 v New Generation

Painting & Decorating Ltd., 2019 CanLII 90936 (ON LRB).

11.委员会估计还没来得及看律师的回复。但是,感觉律师这个站不住脚,不管如何,赶紧补充一下,提交委员会,并同时抄送律师。认不认可,同不同意延期,委员会说了算,但是送菜哥要争取自己的权利。

11.1选择、更换adviser是大统华的权利,没错。但是,大统华行使这个权利,不能损害送菜哥的合法权益。

正如委员会在

Labourers' International Union of North America, Ontario Provincial District Council v TDI International AG Inc. and/or TDI International Inc., 2019 CanLII 45220 (ON LRB)说的

The Board will only adjourn a hearing on consent of the parties or if there is a compelling reason to do so. 

See also Kingston Road Animal Hospital Professional Corporation operating as Kingston Road Animal Hospital v Samantha Paulin & Director of Employment Standards, 2015 CanLII 4722 (ON LRB)

那个高级经理不是HR的头,2023年11月29送菜哥通过produce主管沟通电话或者面对面会议的是HR的头,不是这个高级经理,HR的头啥都知道。这个高级经理无非就是个二传手,向律师发指令的工作,HR的头,或者其他HR完全可以胜任,根本不影响。这个高级经理休假了,ta的其他工作有人代岗,为啥送菜哥的案子就必须要等?

11.2律师说送菜哥的经济原因不是委员会考虑的相关因素。那是被开除,找不到工作,申请不到EI的不是ta。并且,送菜哥从来不认为自己一定会赢,因此ta说的胜诉之后,延期的不利可以得到补偿的说法完全不成立。送菜哥只是希望尽快有个结果,好安排自己和家庭的生活。因此,按照原计划开庭,至关重要。

11.3律师提到的案件,和本案有重大不同。

Justin

Edwards v Amazon Canada Fulfillment Services, 2022 CanLII 99381 (ON LRB)案,

4.(the applicant) did not contest the circumstances giving rise to the responding party’s adjournment request.

而送菜哥已经说了,根本没必要延期。

Animal Hospital v Samantha Paulin & Director of Employment Standards, 2015 CanLII 4722

(ON LRB) and International Union of Painters and Allied Trades, Local 1891 v New Generation

Painting & Decorating Ltd., 2019 CanLII 90936 (ON LRB).,一个的原告是公司,一个是工会,延期对它们真的没啥。

12.这就是英美法的魅力,程序公正,让大家说话;各方引用、比较、参照先例,提出意见供裁判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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