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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写文章的目的不是清清楚楚地写了么?是要找出医疗过程中的"疏失和草率"。别忘了人家是法学博士。喷国内的教育制度能找出"疏失和草率"么?人家孩子都在加拿大免费入学了,回去关心国内教育么?

我妻子在加拿大温尼伯“健康科学中心”HSC住院的日子里,大部分时间都有我的日夜守候,使我目睹亲历了很多关于我妻子病情以及加拿大医疗体制针对危重病患的实际应对,使我有很多感慨和不解,也令我下定决心一定要付诸文字。
这篇长文,我尽力客观陈述,因为在医学方面我有不可回避的短板,所以我特别希望国内外的医疗专业人士,特别是呼吸和肿瘤方面的专家学者能读到我的这篇文章,帮我厘清妻子整个病程,毕竟这其中有太多让我难以理解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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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本文的第二个目的,即经过我的客观陈述,反省我作为丈夫的过失,同时让大家尤其是医学内行学者们来裁判,妻子走的过程是否存在体制的缺憾,以及具体医疗对应方面的疏失和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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