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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共睹的就是美国政府自己一手导演的悲剧,在他们的炮火杀害无数其他国家无辜人民的时候,他们就应该想到会有这么一天的到来。顺便说说另外一个英美法律体系的问题:死刑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他们的观点是:文明的洲没有死刑,没有开化、落后的周有死刑。之所以不同意死刑的理由是:如果一个人“杀了人”(注意这个前提),如果他知道自己迟早会被判死刑,他们“很可能”(仅是可能)会去杀害更多的无辜,因此不应该有死刑。
这样的观点,显然是把法律当成已经构成犯罪事实后的惩罚条例。法律要起的作用仅仅是如何惩治罪犯吗?我想它更多的应该体现在如何限制人的行为,避免或者减少犯罪事件的发生从而维护社会治安。那么我们为什么要等罪犯杀了人以后去考虑如何依照法律惩治他,而不是让他在杀人之前就想到法律会对他进行相应的惩罚而止步呢?事实证明,没有死刑的地方,犯罪率远远比有死刑的地方高,这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个是无论有否死刑的地方都一致赞同的,从这一点来说,杀人的人,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公平。而剥夺了别人生命却不需要抵命,对死者来说显然就是不公平的,那些没有死刑的地方又如何体现法律的公平性呢?行为与责任的平等性问题,也同样适用于其他方面,例如这次美国被袭击的事件。美国近年发动的战争,无论它打着如何冠冕堂皇的名称,它都杀害了无数的无辜百姓,从这个角度上来看,美国应该为无辜死去的人们承担责任,只不过它的军事、经济力量的强大,使别人无法通过一个冠冕堂皇的途径来追讨它的责任,只能通过被美国称为“恐怖主义”的行动来实现,这些人同时也以自己的生命作为代价来承担他们应该为自己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那么除了这些死去的“恐怖分子”,还有没有其他人要为死去的无辜负责呢? 有,那就是美国政府,他们杀害其他的人的同时逃避了他们应该承担的责任。他们杀害其他无辜人民时,就已经注定他们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可惜的是他们的人民成了霸权主义的牺牲品。在为这些无辜的人们默哀、祈祷的同时,我们更多的应该想想,报复能解决问题吗?美国政府是否应该反省一下?为了他自己的人们,也为了全球其他国家的人民。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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