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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遭遇值得同情,可以争取到的权益当然应该争取。不过,我有两点不太清楚: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1、你租房子的时候有没有任何书面的协议?据我所知,很多分租房子的都没有。
2、你付定金和房租的时候有没有收据?据我所知,很多中国房东都不给收据。
如果上面两点你的回答都是NO,在这种情况下,你怎么证明你是他们的房客?你怎样维护你的权益?

我也有分租房子的经历。也是一对北京夫妇,也只有三个月的租期。他们和另一对夫妇分租了九个月,之后他们自买了房搬走了。我们当时看了房就马上付了定金,而且要了收据。两个小时他们打电话来,想反悔,因为有人出高过他的开价租。陪我们去看房的朋友马上说:你们收了定金就没能反悔了。他们也只好算了。好在之后和他们打交道都还算愉快,每次付房租水电费我都要收据,他们也给,还把水电费的账单给我们看。本来最后一个月的水电他们说不收我们的,因为我们搬走时那个月的账单还没到。我们还是按前两个月的平均数给了他们。

分租房子很多都是建立在互相信任的基础上,但是也要有自我保护的意识。大家初来乍到,一定要自己小心。我们没有理由无条件相信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特别是涉及到钱的问题。我给钱给你,你给我收据,我认为是最基本的原则。前几天还看到去银行存了钱不要收据,银行的人不认账的事。

如果你真的想打官司,最好找个专业律师咨询一下,看看你有多少胜算。我只是从常识角度看这个问题,也没有经验。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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