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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过二房东

房客是武汉的一个教授。是学校里的两室一厅的房子, 照例他交最后一个月的房租做押金云云。 可是, 他住了一段时间后不想住了, 没跟我说, 就另找了房子,知道押金(300块)拿不出, 他老人家一个晚上打了500块中国长途电话。都是我心太好, 想他刚来, 另外申请一条电话线要花费100块按装费, 都是中国人, 又是一个块50岁的教授, 就让他用我的线, 我再相他收钱。

555, 可怜哪, 他说般就搬走了, 这么小的城市下一个房客那里那么块能找到?我一面为他继续付每月300的房租, 一面为他付那500块的电话帐单。我那时还是一个学生,想想1000块的损失有多大!!

没事坚决不要做二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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