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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最好是自保。

原因如下(我只能针对香港的文件要求回应):

1。任何人都能申请父母探亲,只是看签证官给不给签证罢了。

2. 如果你不能提供雇主信,或者你的2005 年的Notice of Assessment 不高,又或者你银行存款不多,最好不要说你负责父母的费用。

2。只要父母能够提供在加期间能支持自己的资金证明, 比如,收入证明,银行存款证明,财产证明, 雇主信或退休证明,股权证等等,凡是证明自己生活稳定,没有移民倾向的资料都可以,财产并不在多。

3. 在其他的资料上多写些亲属的资料,以示父母与中国的tie很密切。或者可以父母的名义给移
民官写信。

不过,就如其他人所说,有运气的成分存在。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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