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oading...

加拿大的门槛提高了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转载自
http://www.candojob.com/immi/special.html

加拿大资深移民顾问朱军先生谈新移民法


加拿大杰佛迅国际咨询公司总裁朱军先生接收本网站记者独家采访纪要:
朱军先生是资深专业移民法律顾问,从1994年开始从事移民业务,亲自成功地办理了上千个移民和留学个案。同时,朱先生也是著名华人社区活动家,先后担任过许多华人团体的负责人。加拿大新移民法出台后,本站特约采访了朱军先生,以下是采访纪要。

记者:朱军先生,加拿大新的移民法已经于12月17日公布于众了,几天来社会上反响很大,人们都非常关心这个问题。很多人并不了解法律的细则,再加上很多传闻,使人们思想比较混乱。您是加拿大移民问题专家,能不能请您在此给大家介绍一下新移民发的基本内容,以及您本人对这一新法律的看法。

朱军:我可以试试。之所以说试试,是因为这个细则也刚刚出台,它的全称是 “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REGULATION ”(IRPR)全文共200多页,里面很多东西我们也需要去认真仔细地去研究分析。现在也只能就其中的一些问题谈谈看法。

先谈谈修改的背景。加拿大移民法在历史上已经被多次修改过。小的改动几乎是几年就一变。但大规模的改动,也就是说全面的改动和修订在40年代,50年代和70年代进行过。换句话说,就是从1978年大规模修改过后,20多年来,加拿大移民法至今基本上没怎么动过。自由党政府一上台就跃跃欲试,提出改革移民法的口号。现任移民部长卡普兰更是积极地推动这件事。从开始研究方案,提出草案供社会上讨论,国会在11月1日通过三读,到今天正式公布细则,这个过程整整走了四年。

从70年代后期至今,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加拿大也不例外,整个社会的经济结构,人口分布,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以及推动经济发展的科学技术知识等,都已经和30年前截然不同了。因此,作为加拿大赖以发展的国策之一,移民政策显然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样作为移民国家的美国,澳大利亚等国近年来都先后修改了其移民法,加拿大显然是慢了一步。所以,从这个角度讲,此次修改移民法是适应了社会发展的潮流,是一次历史的必然,自由党政府是做了一件正确的事情。

记者:请问朱军先生,新的移民法共由几部分总成? 朱军:其实,12月17日公布的只是第一部分。另一部分将在明年2月公布。 此次公布的这一部分由两大块组成,第一块称作“REGULATORY IMPACT ANALYSIS STATEMENT”,中文意思就是分析报告。其中对法律修改的部分作了说明,并分析了一下修改的正面和负面的影响。 另一块就是法律的条款文本。

记者:这个移民法是最终的定稿吗?是否从公布之日起就正式实施? 朱军:此次公布的基本上是比较定型的文本。但还是有可能局部修改的。 移民当局在发布了这次内容之后明确提出,希望社会各界对此文本提出意见。然后可能会根据社会的反映作出相应的修改。所以,不管是谁,只要你对法案中有不同看法,都可以提出自己的看法。你可以直接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发给当局,也可以通过你所在地区的议员反映。加拿大是个民主国家,我们要充分发挥并实践我们的民主权力。 法案中讲得很清除,正式的实施要从2002年6月28日开始。但其中的技术移民有关条例其实从12月17日起已经开始执行了。这一点我们过一会儿在下面再详细谈。

记者:朱军先生,听说新移民法在各个方面改动都很大,能不能今天先就技术移民的问题详细谈一谈? 朱军:你说各个方面都作了很大改动是不准确的。比起过去的移民法,有些方面改动很大,有些方面并没有什么变动。比较起来应该说技术移民方面的变化是比较大的。 大家知道,技术移民是多年来加拿大移民的主要来源之一。过去几年来,技术移民加上商业移民,总数占全部加拿大移民总数的60%以上。因此,如何修改技术移民的条款,加拿大政府专门成立委员会反复研究,经过4年之久才提出了这个方案。 此次修改技术移民条例,加拿大政府提出三个目标: 1 提高质量 2 保证数量 3 增加透明度和客观性

记者: 朱军先生,你能不能具体讲一讲? 朱军:所谓提高技术移民的质量,这是此次修改的重点所在。现行的技术移民条例始于60年代,强调的是加拿大的专业需求,这一点在1978年通过的移民法中得以正式确认,实行至今。简单说,就是申请人的专业必须是加拿大目前所需要的,以此来填补加拿大就业市场的不足。政府专门列出了详细的所需专业的名单,英文称作“GENERAL OCCUPATION LIST“。也就是说,如果你想申请加拿大技术移民,你的专业必须出现在这个名单上才可以。 这一方法实行了20多年,近些年来,它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受到了来自各个方面的批评。例如,现代社会,经济发展和知识更新都非常快,因此,社会的职业需求变化也就随之加快,几年,甚至几个月都会有变化。所以,除非政府经常不断地去调整修改所需专业名单,否则就跟不上时代的发展。实际情况也确实如此,GOL已经多少年没有修改和调整,很多专业其实早已经不需要了确还在那儿,反之很多新的专业确没有体现在名单上,严重影响了人员的选择。再者,在现代社会中,一个人很少是从始而终地从事一个职业,而多数人可能会从事不同的职业。这就更显得老的方法是多么不实际。因此,此次修改放弃了过去的先定专业的方法,而强调申请人的总体教育背景,英文水平,适应能力等等,也就是说,通过这一方法,你的专业并不那么重要了,更强调申请者的整体素质,从而提高移民的整体质量。

保证数量,也是移民政策的基石,只有保证这一点,移民政策才有其存在的意义。而我个人感觉,新的法案过分地强调了提高质量,而忽视了保证数量。也正是因为如此,提高质量的目标其实也就无法实现了。这一点过一会儿我会具体谈。

所谓增加透明度和客观性是指老的移民法的条款很多模糊不清,没有一个客观的标准,这就使得具体执行的移民官和申请者本人摸不着头脑,从而无形中扩大了移民官的主观判断的权力,这是很不利的。新法在这方面作了很多努力,使得一些过去不好判断的条款得以具体化。应该说,从这一点上,新法是个进步。

记者:朱军先生,下面请你具体谈谈新的评分方法好不好? 朱军: 新的评分方法比过去的有了非常大的变化,从条款的设置,分数的定位, 以及录取分数线等都有根本性变化。新的评分法共设6个项目,具体如下: 1: 年龄分,满分仍然是10分,仍是21-44岁,这一点没什么变化。这和早先人们 预想的下调到35岁不一样。

2:教育分,满分为25分,这一点比过去的提高了很多。目的很明显,就是使受过高等教育的申请者获得更多的分数,从而提高质量。根据新法,学士学位可以获得20分,硕士和博士可以得25分。之间差5分之多,而老法学士和博士之间只差1分。从这一点上也可以看出,新法是在鼓励和奖励高学历。新法在强调学历的同时也注意到教育年限的问题。例如,它要求学士学历获得者要至少受过15年的正规教育,否则也不符合。这一点在保证质量方面也是很重要的。因为在有些国家,学士学位一年就可以获得,他们的质量比起四年的学士学位显然要差很多。

3:语言能力分,满分20分,这也比过去提高了5分。同样,是英文和法文两种官方语言。但对于第一外语的评分给予侧重和加更多的分数。根据新法,第一语言的听说读写如果全部流利的话可达16分,但如达不到流利的话,但可以有效地沟通和交流,可获8分。如果只是一般的会,沟通有困难,只能得零分。比起过去的移民法来说,对语言的要求显然是严格了。三个档次拉得很开,差一档就要差很多。而过去的英文是9,8,7,6,2,0几个档,只要你不是0分,都有机会。而根据新法,你如果达不到16分,只拿到8分的话,申请起来就很困难。 过去的评分通常是根据移民官在面试的时候的感觉来给分的,显然这不够客观。为解决这一点,新法第一次正式提出有可能授权给某一组织负责申请者外语水平的测试,例如托福或雅思之类的机构。具体实施的方法并没有明确,但是新法授权给移民部长,她可以决定此事。其实大家都知道,雅思考试这一试点已经在北京和香港实行了两年了,证明还是行之有效的。估计如果采用这样的方法,更多的人将直接获得免除面试,从而使申请的速度加快。从这一点上看应该是好事。

4:工作经验分,满分是25分。评法是第一年10分,以后每年5分直至满分25分。也就是说,具备4年工作经验的即可获得满分。但在这里,新法设置了一个新的标准,就是说什么样的工作经验才被认可。前面说过,新的方法取消了过去的专业限制,其实也并不是完全取消,还是有些限制的,但比过去放宽了许多,据估计新法比旧法的专业认可至少放宽了一倍。哪些专业是新法认可的工作经验呢?共三类人。根据NATIONAL OCCUPATION CODES的定义, SKILL TYPE 0 和SKILL LEVEL A, SKILL LEVEL B 这三类人符合要求。很多人大概不清楚这是指什么,简单说就是指从事各类管理工作的人,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或者是获得两年以上大专学历的人。

5: 事先安排好的工作,满分是10分。这和过去没有变化。多年来,很多移民申 请者,包括设在中国的一些中介公司,对此都并不十分清楚,以为加拿大有个公司出个证明表示愿意雇佣就行了。其实并不那么简单。甚至可以这么说,这10分是非常难拿到的10分。这类工作通常是经过加拿大人力资源部审批并认可的工作,移民局才肯加这10分。而大家想一想,加拿大人力资源部一定是要先保护本国的就业市场的,一定要在本国实在招募不到合适人选的情况下,它才能允许从外国雇人。所以,这类机会是微乎其微的。

6:适应能力分,满分是10分。从分数上看,同老法没什么区别。但在如何评分上确差别很大。过去的方法是全部由面试的移民官主观判断并决定这一分数。是非常主观的一种判分方法。对于申请者来说,也根本没有透明度可言。新法在这方面确实作了很大努力,把这方面的评分很具体化了。如: A, 配偶的教育水准,根据前面说的教育评分法,如果配偶可达10-15分,可 加3分;如配偶能达20分,可加4分;如配偶可达25分,则可加5分 B,在加拿大受过教育,如本人或配偶有一方在加拿大受过至少两年以上的大专教育,可加5分 C,在加拿大工作过,本人或配偶有一方在加拿大正式工作过1年,可加5分 D,有机会获得工作,申请人在申请时如能提供一个真实的雇主信表示愿意在他来到加拿大后提供工作给他,可以加5分。这和前面所说的有人力资源部特批的机会是两回事。但 在此,对于什么是真实的(BONA FIDE OFFER),以及如何证实是真的,并没有明确限定,这会给将来具体实施带来一些困难。 E,在加有亲属,本人或配偶在加有亲属,如父母,祖父母,子女,或孙子女,配偶,兄弟姐妹,叔叔姨等,侄子或外甥等,可加5分。这一点与过去没什么变化。

注意,总分一共10分。 这一具体的评分方法带来的另一个好处是,由于所有这些都可以在申请表上体现出来,因此,这就使得很多面试是多余的了。

记者:朱军先生,谢谢您给我们介绍了新的评分方法。下面能不能给我们讲讲录取分数,它是如何定的,有哪些影响? 朱军:现在我们接触到问题的关键了。前面我们谈到,新法取消了过去的严格的职业限制,使很多过去根本不符合条件的人可以申请了,看起来新法好象更宽松了。其实这完全是个错误的假象。新法通过提高录取分数线的方法使得申请技术移民比过去难度加大了许多。在此,我想举个形象一点的例子。有新旧两个瓶子,旧瓶子是正常的标准形状,新瓶子肚子很大,但瓶口非常细小。新法就象这个后者,看起来肚子很大,可以装更多的东西,但由于瓶口太小,能倒出来的东西反而更少了。

根据新法,6项加起来满分是100分,而目前提出的录取线是80分。目前并不清楚定这么高是出于什么动机。但总之,这一标准定得太高了,能够达到这一标准的人太少了。下面我具体分析一下你就会明白这个分数定得多么不实际。 100分和80分之间只有20分,也就是说申请者只有20分可以“浪费“。其中10分的人力资源部认可的工作安排,前面讲了,比登天还难,所以,这10分就减掉了。还有10分可”浪费“,多数人并不会法文,4分又没了。如果英文听说读写又不是全部流利,又有几分减掉。减来减去就只剩80分了。换句话说,你必须在其它所有各项目上全部拿满分才有可能成功。什么样的人才符合呢?,你要有硕士以上的学历,你要有四年以上的工作经验,你的英文必须达到相当的水平,另外,你还要在加或有亲属,或工作学习过,或加拿大有工作等着你,等等。试问一下,这样的人多吗?少!另外,在这些人中愿意申请加拿大移民的又有多少呢?因此,这个录取线的制定显然会使得加拿大的技术移民在未来几年急剧减少。进一步看,前面提到的保证移民数量的目标成为空谈。 当然,在新法中还特意加了一个条款,授权给移民部长,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随时调整这一录取线。目前,新法公布后,个方面对这一点反映都比较强烈,希望在明年6月28日实施时,移民部长能够适当下调录取线。否则,在不远的未来这个标准也会下降的,否则,加拿大根本无法满足她每年30万移民的指标。

记者:听说新法中给了移民官以一定的自主权,就是说在新的评分基础上,他可以根据自己的看法破格作出决定,是吗? 朱军:是的。其实,这在旧法中也有。在过去几年的案子中,其中2.3%的案子中移民官行使了这个特权。而在这些案子中,移民局公布的数据表明,其中批准的案子比拒绝的案子多出16倍。这是个好现象,希望在新法的实施中,移民官尽可能多运用他们的这个特权,使哪些优秀的人才,但又不够80分的人能获得批准。举个例子,我们有一个客户,在美国获得生物学博士学位,并在美国一家大的制药公司工作了一年。根据新的移民法,他的工作经验只有10分,总分无论如何也不够80分。试想,如果加拿大连这样的人才都拒之门外,是不是太蠢了。怎么办呢?那只有借助于移民官的审批特权了。但是我想,新法的80分录取线是个错误,必须修订,不能把希望都寄托在移民官的自主权上。

记者:朱军先生,技术移民方面还有什么明显的变化呢? 朱军:还有一点值得提出。根据过去的规定,申请者要证明他有足够的资金带来加拿大以维持一段之间的生活,(通常是6个月的生活费),多少钱?没规定。但在新法中,这一点被具体化了。这在历史上也是第一次。具体方法是参照加拿大统计局公布的“年低收入基本标准“。举例说,三口之家需提供证明有27805加元,这样才符合条件。从钱数上来说,这一标准比过去提高了。这大概相当于12万人民币。这对中国的商业移民不算什么。但对普通两个知识分子来说,仍然是个天文数字。

记者:朱军先生,能不能简单的谈一谈您本人对技术移民法这部分的修改有什么看法,正面的和负面的。 朱军:可以。 我想,正面的影响应该有这样三条: 1 质量在提高。如果按照新法去筛选,能够获得批准的人显然都是非常优秀的 人才。比起过去几年的新移民,总体质量是会提高的。 2 申请速度将加快。由于新法中很多东西具体化了,免除面试的比例将增加,从 而是审批的速度加快。从另一个角度讲,由于新法的“门坎“太高,使得申请人减少,这也会使整个的申请速度加快。 3 透明度增加了。很多条款都变得“看得见,摸得着“,这使得申请者更有信心, 使得官僚舞弊更加困难。

负面的影响有这样几点。 1最主要的是将使每年获得通过的申请者大为减少。现在加拿大没年的移民中有一办以上是来自技术移民。技术移民的大幅度减少,这将使每年完成定额成为不可能。更进一步说,加拿大劳动力市场的不足将无法补充,经济发展将受到直接影响。 2此次修改,由于强调了英文法文的水平,这无形中使得非英法语国家受到的损失最大。而过去的实际证明,正是这些国家,才是加拿大技术移民的主要来源。英法语国家,如英美澳新等国的居民对移民加拿大的兴趣其实并不大。 3 首当其冲的是来自中国大陆的申请者。据移民局的统计,过去3年,中国大陆 一直是加拿大技术移民的第一大户。这些移民的到来,为繁荣加拿大的经济和文化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新的移民法将使中国大陆的移民申请数量急剧减少,因为符合这么高要求的实在太少了。因此,从这一角度讲,如果说新法是对中国的一种歧视是有些过分,但起码是一种不公平。

记者:很多人认为,技术移民细则的实施时间也是一种不公平,是这样吗? 朱军:是的。根据规定,有三点。1,凡是12月17日后递交的申请,均按新法处理,这可以理解。2,凡是12月17日前递交并已经面试了的,仍按旧法处理。这也对。唯独第三条有问题,凡是12月17日前递交的,还没面试的,按新法处理。这就有些不公平了。这在过去的历史上还从没有先例。通常是新法实施之日起递交的申请按新法处理,之前递交的按旧法。按照这一条,多少申请人会被拒绝并白白缴纳了申请费。英文有这样一句成语,YOU CAN NOT CHANGE THE RULES IN THE GAME。用中文的意思就是,不可以在比赛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改变规则。此次新法的这个做法实在是有饽常情,目前这也是新法受批评最多的地方之一。

记者:听说移民部长最近专门就移民法的实施发表了讲话,她是如何面对社会的批评呢? 朱军:新法17号公布后,社会上各种反映都有。很多人对其中某些不足之出提出了中肯的批评。由于呼声比较强烈,移民部长卡普兰接收了多伦多星报的独家采访。 对于为什么提高了技术移民的标准,她的解释是,加拿大希望吸收全世界最聪明的和最好的人才来加拿大。这并没有错,但错误在于并不是只有拥有博士学位的人才是最聪明的和最好的。这种评分方法是根本站外部住脚的。举个例子,现在大家都知道,加拿大目前急需大量的注册护士,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卡普兰部长一定很清除这一点。但在加拿大作一个护士是根本不需要什么硕士以上学位的。新法在这方面是毫无作为的。 在此我还想提一下,在移民部长的谈话中,她指责提出批评的人中很多是来自移民公司或移民律师,并说“他们是出自他们客户的利益,而不是国家的利益”。我个人觉得,部长女士的这种批评是片面的,带有偏见的,和不负责任的。作为政府部长,这样讲话是有损政府的形象的。 自由党政府过去一直被认为是主张多元文化,主张开放移民政策,扩大移民份额的。而前改革党,现在的右翼联盟正相反。所以,如果这个法案是有他们提出来的,人们不会奇怪的。而出自自由党政府就使很多支持者感到失望。

记者:谢谢朱军先生。明天我们就商业移民和其它方面的修改再请您发表看法。 朱军:好的。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Re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