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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兄:恕在下借花献佛,樊弓教授的这段比喻是否可以解释您的问题?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马克思是唯物主义者。只相信商品的内在的,用所谓“劳动时间”来量度的价值。因此马克思不能理解下述商业行为的意义:
1。张三生产了十个苹果。李四生产了十个橘子。王五不生产任何产品,只当一个中间人。为说明问题,我们还可以假定这王老五懒得门都不想出。打定主意这回不干任何“劳动”。
2。王五向张三借6个苹果,跟李四借6个橘子,捎个口信叫他们分别送来。
3。王五当即还给张三4个橘子,李四4个苹果。跟二人说声拜拜。自吃2个苹果2个橘子。
假定苹果和橘子的“劳动时间”相同,按马氏理论应等价。那么张三李四是不是以6换4的傻帽?王五是不是不劳而获的奸商?根据马克思主义,答案应该是“是的”。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连张三干吗要用苹果换橘子都闹不清。你有苹果吃不就得了?
马克思所不懂的是,商品不但有价值,而且有“效用(utility)”。张三辛苦了一年终于有苹果了。这第一个苹果多香啊!于是这第一个苹果的“效用”最大。
一个苹果已下肚,这第二个就差多了 (边际效用递减开始)。这“下一个苹果的效用”,就是所谓“边际效用(marginal utility)”。
(对学过微积分的网友:效用函数是单调递增的下凹函数。函数值单调递增而导数值单调递减。边际效用在数学上就是效用函数的导数。--你看这玄也不玄)
对张三来说,第五个苹果已经没什么吃头。不反胃就不错了 (边际效用接近零)。于是张三心想,要有橘子吃该多好?他绝对愿意用6个苹果换4个橘子。他不但不觉得上当,而是觉得太赚了!因为就那第一个橘子的滋味(效用),已经远大于那后6个苹果的效用之和。
于是,王五的牵线搭桥,虽然没有丝毫增加这个三人社会的绝对产品数量,却实实在在地增加了全社会的效用总和。因而也就当之无愧地得到2个苹果2个橘子的回报。
你是应该相信马克思的“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还是更应该相信效用理论?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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