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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公布新移民法(草案)

加拿大公布新移民法(草案)
- - - - 5年内实际居住累计2年才获永久居民身份

加拿大政府公布新的移民法案,收紧移居加国的限制,规定必须在五年内实际在加国累积居住两年,才获永久居民身份,相信此措施对香港的「太空人」影响最大。而加国又将会发出「永久居民身分卡」,纪录出入境的资料。

另外,加国拟放宽一些移民的条款,包括:临时在加国工作的人、外国学生及其配偶,亦可以在加拿大境内申请移民该国。同时,草案允许配偶在境内申请移民。

此外,加国亦放宽移民申请子女到加国的年龄限制,把合资格子女年龄由原来的十九岁,提高至二十二岁。

加国移民部长康爱琳昨天在国会提出《移民与难民保护法》草案,移民服务界对此褒贬不一。按照草案的建议,永久居民身分将变成一种暂时的身分,除非居民证明他们在五年中住满了两年,否则将失去此身分。而失去身分的人将无权上诉,只能要求对有关文件进行覆核。根据现行法例,永久居民一年内至少需有半年时间留在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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