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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所有诚挚的理解和建议, 也包括各种不同不同的声音.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所有的发言我都仔细看过了, 很多人本着自己的经验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 也有人提出了些不必要的质疑,在这里我尽量回答, 就不要再吵了吧.
1)关于一室一厅的房子. 房子是我婚前买的, 那时我还不认识孩子的父亲. 我们结婚的时候,因为他没有存款, 所以我们打算暂时先住在这里,以后 两个人努力一起攒钱换大一些的房子.
2) 很多人说的对, 我在加拿大呆的时间不长, 以前是在美国, 可能对美国的法律还更了解一点. 我天真地以为离婚时抚养权一旦确立, 以后是不可以更改的, 除非一方有重大的事故. 周围的朋友中确实也没有见过有母亲不要孩子的抚养权的先例.
3)" 转变监护权的时候是通过法庭办理的,一般赡养费和财产也会重新分配。如果觉得法院给得不合理,应该到法院去告。" 根据我们咨询律师的结果,转变监护权不需要通过法庭, 只要双方同意, 在律师面前签字,就生效. 我们真的还不知道 "一般赡养费和财产也会重新分配", 有人有具体的例子吗?
4)保姆问题, 在我们刚结婚的时候, 由于孩子母亲抱怨孩子太吵, 家务事情太多, 没有个人生活时. 我们找过一个住家保姆, 跟孩子母亲住, 帮她照顾孩子, 保姆费我们出,包括保姆的房租. 在那个时候, 孩子父亲的收入付掉保姆费和赡养费,没有一分钱可以给现在的家庭. 我也没有计较, 因为觉得毕竟她看两个孩子不容易. 也许有人可以谴责我不会持家.
5) 公平地说, 三个人中, 我是收入最高的, 孩子的母亲收入不算太高, 但是非常稳定, 又有工会保护. 孩子的父亲的情况我已经说过了. 我是做合同工的, 收入高一些, 不过怀孕生孩子就什么都没有了. 只能等孩子生下来一年后, 回去工作.
6)是我自己幼稚, 知道后妈难当, 也没有生过孩子, 以为口头协议,大家将心比心, 很多事情不会没有办法解决. 孩子的母亲是人, 应该有自己的新生活, 那孩子的父亲就不应该有自己的生活. 毕竟, 他尽了他的努力去解决问题, 只不过, 他的能力实在有限, 还是我当初不该嫁给有两个孩子,离婚后没能力, 还有个狠心的前妻.
7) 孩子是无辜的, 看着他可爱的笑脸, 我常常在想,如果他长大了,知道今天发生的一切事情, 不知道还有没有这么纯真的笑容.不论怎样, 我们都会尽量照顾孩子的利益, 也算是给孩子一个补偿和给自己孩子积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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