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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投资物业教训五--学生租客管理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许多投资客户一谈到出租物业给学生就摇头,为什么呢?觉得他们年轻,不懂事,不爱护房子,经常开Party等等,所以尽量避免出租给学生。

实际上,这是个观念问题。人的脑子很有意思,我们总是先入为主,先假设学生不是好租客,再往深了想,为什么学生不是好租客呢?是不是和我们自己当学生时候不好的行为有关?或者和家里孩子的行为有关,比如不收拾房子等等,这种假设限制了我们的思维,失去了很好的投资模式。那么学生租客是不是像我们所假设的那样呢?答案是:是的,但也是“不是的”。

我跟你聊聊我的案例吧。

在我所有的租客群中,有三组学生租客,分别来自泰国,中国,加拿大和美国。年龄从17岁到23岁,有在语言学校读书的,有在电影学校学表演和动画设计的,有在名牌大学读工程和国际关系的。 今天来谈谈教训,明天再谈所得。

先说明一点:我刚开始时也有顾虑,但想到自己当学生时,也不是那么调皮。在北京上大学时,和同学合住四年,房间那么小,我们也还是合住到毕业大家非常友好。在加拿大读MBA时,四个女生合住一个套间,每人一个卧室,客厅和洗手间公用。我们也和平相处,没出什么乱子。我的意思是还是有好孩子的,不能一棍子就把学生租客归类为坏租客。带着这个想法,在我接受租客申请时,我的思维是开放的,我深信好的租客取决于我的面试和背景调查,这是关键。

那么,我的教训是什么呢?通常学生申请公寓出租,一般是合住。一节省费用,二日常生活也可以做个伴。这第二点非常重要,作伴作伴,你得和你的伴相处的好才行,不然就容易出现麻烦,如果麻烦大了,就可能牵扯到房东,这是你不愿看到的。而这恰恰发生到了我的一个投资物业中。这三个学生不是本地人,一个卡尔加里人,一个蒙特利尔,一个来自美国。都到温哥华电影学院学习,之前没见过,互相之间通过邮件和电话联络。电影学院找到我,说三个女孩子喜欢这个公寓,想合租。我当时有顾虑,不是因为他们是学生,是因为他们之间不熟悉,相处不好怎么办?另外,他们本人不在温哥华,我没有办法亲自面试,是个问题。我仍然做了背景调查,和他们分别通了电话,感觉还是不错的。所以和他们通过网络签了合同。

没想到的是,入住两个月内,其中一个女孩子的生活习惯和其他两个人不同,决定搬家。她的房间空了出来。现在想想,如果当初合同没有签好,我的麻烦就大了。 你知道我做了什么吗?三个女孩子和我签的是co-tenant agreement,合租合同,同时所有的家长也签字了。也就是说,任何一个租户由于个人原因付不了房租,其他租客必须支付全额房租。三个爸爸都在租赁合同上签了字。(两位是大学教授,一位是政府官员,经济还是稳定的)。由于合同是这样签署的,另外两个女孩子非常积极,在一个月内找到了一个新租客,也是他们学校的同学,而我没有任何经济损失和时间损失。(当然,我花了时间和他们解释了他们的责任和权力)

总结一下:

1)不能将学生都归类为坏租客,应该就事论事。
2)如果可能,一定要亲自面试,你会有感觉他们是否相处的好,这会省掉很多麻烦。
3)法律文件的签署一定考虑周全,充分向租客解释清楚。(签订合同之前解释清楚)
4)发生问题不用怕麻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多数人在你充分沟通后会理解的。

我在处理这件事的时候这么考虑问题:这个物业的月租金3050加币,但实际上,他们是年租金36600加币的客户,帮他们解决问题就是在帮我自己稳定租金收入。之前的背景调查和完善的法律文本提高了我的时间成本和投资效益,多花几个小时找到这些客户,培训这些客户是我这个投资人的工作。她们还说,我是他们见到的最好的landlord。现在,租客中,一个学表演的,一个动画设计的,一个是学制片的,我们准备将所有的投资物业都拍成短片呢。多好玩,I am having fun. 所以,学生不是坏租客,关键是你是不是个好的房东呢?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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