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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纲各种修改意见的评估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增加避孕套也不安全的教育。这个意见不与任何派别有冲突。而且也是事实。如果正式重点提出的话我看很有可能通过。但现在这个意见基本上被其他争吵给淹没了,很可能不了了之。

a)性行为的法律教育。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大纲基本不涉及法律。吸毒等的教育都没有涉及犯罪的讨论。特别为性教育增加法律的描述不太可能。另外法律规定青少年双方年龄差不到2岁就可能不违法,这使得法律对青少年性行为没有什么约束力。所以这条不太可能加入大纲。

b)去掉认同同性恋的内容,包括对不同家庭和性取向的介绍。这些内容的目的是减少对同性恋bully的现象。反对这些内容也是要一些理由的。我这里就试着用几个理由看看能否可行。
1:同性恋bully不存在,说他们是变态,有病,不正常是对的,所以不需要加入这些内容来减少不存在的bully。肉联也有一些家长是这种态度。可惜这显然不是社会主流的认识。这样的看法只会让主流社会更重视对同性恋的bully。
2:承认同性恋bully存在,但不需要加入这些内容。如加入这些内容,就需要其他内容来实现减少bully同性恋的现象。人天生认同和自己先死的族类,认同不同的族类是后天学习得到的。所以对同性恋的认同是减少bully很重要的一环,没有其他方法能够替代。
3:承认同性恋bully存在,但觉得加入这些内容会使得非同性恋变成同性恋,也就是说这些内容害大于益。但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这些内容能使人变成同性恋。由于同性恋家庭取样困难,精确度的研究结果不存在。但基本(tentative)结果是没有证据表明同性恋父母对孩子的精神状况(包括性取向)有影响。其实这些内容对各个教会的害处远比对孩子的害处真实得多。对孩子的影响只是教会的幌子。教会怕的是这些内容对教徒信仰的冲击。我听说圣经上是要对同性恋执行死刑的,现在要信徒们认同同性恋,怎么可能?

c)consent。这是一个争议较小的内容。这对于减少青少年性暴力有重要的作用。可以考虑在措辞上,例如青少年应该参考家长的意见等等。但我没看见任何人能给出一个建设性意见,所以很可能consent部分就不会改了。

d)partener。大家怎么会认为partener是起于同性恋呢?未婚同居的不是叫partener吗?结婚的同性恋可以叫spouse。partener是因为未婚同居太多造成的。

e)口交与肛交。我们敬爱的克林顿总统都说了,口交不是性交,所以随便就做了。家长们就不怕孩子们模仿柯林顿?其实av片里口交,肛交已经很普遍了,避而不谈只是将主动权交到av片手上而已。大纲只是说口交与肛交也有危险而已。到底危险差多少就看家长的教育了。否则大纲说多了反倒激起学生的兴趣岂不是怀了事?其实教会才是这条的真正反对者。

另外说一下教会的性观念。我觉得有必要说一下基督教的传统性观念来帮助理解教会反对的是什么。教会反对婚前性行为,反对任何将精子射到阴道外面的行为。所以肛交,口交,手淫,避孕都是教会反对的内容。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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