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oading...

Topic

This topic has been archived. It cannot be replied.
  • 枫下沙龙 / 谈天说地 / 为什么同样的罪行,在大部份国家只会判几年徒刑,在中国就会判死刑?中国人的命就不是命?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为逃过路费撞死执勤人肇事司机被执行死刑

    新华社昆明6月20日电(记者曹滢)冲卡逃费撞死执勤人员,肇事者流窜一年半终究难逃法网。今天上午,肇事司机王兴万被执行死刑。

    1999年11月26日上午10时左右,一辆蓝色东尼大货车驶入昆明至玉溪高速公路广卫收费点内,收费员照例向司机索要收费凭据查验,而该车却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冲过收费亭。站在执勤岗位上的内部治安保卫员刘波见状,立刻跳下岗台,拦住正要加油急驰而去的货车,要求司机出示票据。

    货车司机谎称缴费凭据被风吹走了。刘波要求其将车退回收费亭,补交60元通行费,而他根本不于理睬,继续前行。刘波奋起直追,跑出70多米后,再次将车堵停。没想到恼羞成怒的司机猛踩一脚油门,把站在车前的刘波撞翻在地,碾过他下半身,逃得无影无踪。

    刘波被送入医院后,抢救手术进行了7个小时。次日凌晨,终因伤势严重,失血过多,医治无效,光荣牺牲。

    这起碾压执勤人员强行冲卡的恶性案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昆明各大新闻媒体纷纷报道,并接到群众打来的举报电话。公安机关专案组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数次前往肇事司机的家乡贵州安顺。经过近一年的调查追捕,2000年7月12日,终于在安顺市一家茶馆内将逃窜的肇事司机王兴万抓获归案。

    2001年3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依照刑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兴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兴万不服,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没准"大部分国家“的人民还羡慕中国的执法严呢,别操心了!
    • 这是故意杀人,难道你还同情他。中国人这么多,如果法不严社会秩序岂不更乱。世界上没有死刑的国家缺乏司法的公正,让一个人十恶不赦的人好好的活在世上,对于被他害死的人是多么不公平。
    • 我呼吁大家不要就此话题展开无休止的辩论.首先要尊重中国国情。就此我不再发表任何评论。
    • 我怎么觉得终身监禁比死刑更可怕,更不人道呢?
      • 对啊!关键是看怎么死,如果是一枪即死,那没有什么了不起,还不如坐牢;如果是绞刑,五马分尸,腰斩(拦腰斩去,即刻断成两截,明朝期间有位犯人不幸被腰斩,用自己的血在地上连写了7个惨字才死,自此朝庭取消此酷刑)等要出现无数"黑洞"才死,这又另论!
        • 应该是清朝,从此以后腰斩被废除。
    • 杀人偿命,有啥可说?休息吧。
      • Let's make an assumption. Suppose a girl is raped by a man and she killed that man later. Do you think she deserves death penalty?
        • What do you talk about? When did she kill that rapist, right way or later? If the former, she protected herself in right time right way.
        • hehe, what is your score of "Chinese Laws" in the university?
          • I am in Canada now and abide Canadian law.
            • oh~~, so you never learnt any Chinese law? Any Chinese high school student can answer your assumption. Because the first quiz they got for Chinese laws is "are you going to be executed if you killed someone."
    • 不想交费你就直说嘛!绕这么大的弯子累不累呀!
    • 这种话题在这儿提真没意思。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不要就此又跟什么制度、党派挂起钩来。看不惯、有本事就走吗。米国的死刑不也是有人赞同有人反对吗!
    • 难道这样丧心病狂的家伙不该死?几十块一条人命!你不要告诉我在加拿大很多这样的家伙过的不错!。。赖星昌不算,
    • 我觉得这位GUEST 的观点还是对的,只是例子不太恰当。比如石家庄爆炸案中买给瑾如超炸药的那个农村妇女,判死刑确实有点儿冤。其它人无证卖炸药一般也就是罚款吧。
      •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司法解释:对下列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可以在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以上处刑,直至判处死刑: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或者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 But that still not fair. She have to die just because selling to the wrong person. The question is what 情节特别严重 means?
          Does it means s/he sold a whole lot of this things or sold just a lillte of it to someone ( not on purpose ) that cause most serious damage? That's a little bit vague. Another example for this is if a person sold a kitchen knife( with no license) to somebody, and that guy use that knife killed someone. Should the sells man also be executed?
          • 我明白你的意思。但是我不是法律人士,不知道如何讨论这种法律问题。每次看法律界人士辩论案例,我觉得双方都有道理,但是判决只能有一个。
          • 补充一下:你举的例子不是很恰当,菜刀不属于管制刀具,制造、携带、买卖菜刀的性质,和制造、携带、买卖匕首、炸药、雷管、枪支的性质不同,而应该和制造、携带、买卖口红的性质一样。
    • 中国人的平均国民素质比较(西方发达国家)低下,量刑尺度较重是 正常的。但关键在于中国并不是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法律面前不是人人 平等的,这由政治制度造成,我们也就发发牢骚吧,暂时改变不了现实。
      • 什么叫“量刑尺度较重“?杀了人自己活的好好的,被杀的不是人?中国的量刑其实不是过重,而是有点轻。除了死刑立即执行没办法之外,只要是死缓,肯定会改成无期,判无期的会改有期。而且数罪并罚在国外能判6,7十年的,在中国多半最多判25年。
        • 很多人以为美国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非常健全,可是就同样的案件而言,有钱人和穷光蛋往往不会是同样的结果----与你有多少钱找多大的律师绝对有关系
    • 几年前,吉林,四平,正在收缴枪支时期,一天,警察进入一大院,主人则带枪(私藏的)上了房顶,向警察开了枪后逃走,开警车的被打死,罪犯20多天后被抓,大家猜罪犯该如何判,至少三个人猜时再说结果。民政部门表彰死人时见的报。
      • 罚款50元,不要发票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