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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茶话 / 法律 / 学点法律。假如我有个加拿大的有限公司,我是唯一股东。公司交税之后有点盈余,想把这点盈余捐赠给亲戚朋友,不装入也不变相装入自己口袋。允许吗?有挪用公款、贪污、违反财务法律等等或者其他麻烦?多谢指点。
    • ... +1
      • 这位兄弟或姐妹给的链接有些帮助。谢谢。
        • LOL,给楼下砸得不轻吧。园主和拉拉说得都对。 +1
    • 这个不是刑法问题,是税务问题。有限公司的盈余不是你作为个人就可以随便支配,爱给谁就给谁的,尽管你是唯一的股东。你需要先交Corporate Tax。交完税剩下的是 +1
      公司Retained Earnings。这个钱也仍然不是你的,是你的公司的。想从公司的钱变成个人的钱,你必须明确地申明做为红利揣进了自己的腰包。红利也是要交个人所得税的。

      你把公司的钱直接给了别人违反了税法。为此,税务局会跟你多要很多钱的。
      • “捐” 不违法吧,不过是你的after tax earning, 不是before tax 的。缴税后,钱你想怎么扔,随你便,CRA 懒得管你。估计你除了“捐”给恐怖分子以外,都不违法。
        • 似乎是这样,但不知道法律上有哪些规定?必须得弄清楚。
          • 捐赠对象必须是注册登记的慈善机构。Registered Non-profit Organizations。
            • Non-profit organization 是非营利机构,不是慈善机构。慈善机构是 Charity。
      • 以公司的名义捐掉。不是经常看到报道某某公司捐款给某某人,比如助学等等。
    • 免税的捐赠仅限于对方是注册的charity ,你“捐”给亲戚,什么是捐?捐完了再“拿”回来?
      • 不是所有受捐对象都是 charity。个人不变相装入口袋,绝对是给出去。
        • 必须是注册的charity, NPO 之类的,否则没有抵税的优惠。
          • 就是把公司税后的钱捐掉,而不是要抵税。
    • 你给谁都行,收款人需按收入报税。
    • 你爱捐谁捐谁,反正都算你个人的分红(正经捐慈善机构的除外)。 +1
      • 只要交完所有的税,撒大街上都不犯法! +3
      • 难道没有 transfer assets 的嫌疑?不能算分红,他们受益人和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 所以赠予只能算他的个人行为(非公司行为),
          而个人行为只能对个人财产有效,所以公司账上出去的钱会被强制性地认为是先到他个人手里再分出去的。个人税一点都逃不了。这个是轻的。确实这种情况也可被认为是资产转移,那个就牵涉到刑事责任了。我们加国政府一般还是比较仁慈的,别把他们惹急了一般不会这么认定。
          • 如果是以公司名字赠的,还会被强制认为实质是个人赠与吗?
            • 会。
    • 没看明白,要是你自己腰包里的钱(分红),怎么花都行,愿给谁给谁,和你公司没关系。要是公司账上的returned earning(不等于现金),你怎么花,给谁,都还得挂在公司账上,有什么意义?
      • 他可能想当费用扣除。
      • "retained earning"
        • 哦, 谢谢更正。用微软汉语输入,打了个开头的Re,自动提示给了个return 大概,没仔细看就提上去了。
    • 这么和你说吧,你可以把公司的钱给出去,但是$50以上收到钱的人就要报个人税。如果收钱的是雇员,会被当作bonus来报税的,如果是股东的亲戚,就会被算作红利。
      • 说实在话,就是想把公司交税之后的剩下的钱给处在中国的亲戚朋友,多少也是对他们的帮助,但不直接从我的口袋里出去。
        • 你这样税务上是有问题的。从公司帐户上取钱,这笔钱必然会反映在你的财物报表上,因此你必须有一个名目,而且需要证据来支持你这个名目。例如,你说在中国投资项目,那么就需要一系列的计划书,中国的项目帐户,合同之类的supporting doc
      • 算作谁的红利?
        • 股东自己
          • 明了。钱就是简单从公司到主人手里。
    • 看来,还得到时候详细问会计师。
    • 没事别惹CRA不高兴
    • 本人没想从捐赠中省税,所以和注册的慈善机构等不搭界。简单一些,就是把公司交税之后剩余的钱给亲戚朋友。
      • 上面那么多人白说了。公司交税之后剩余的钱给到个人,
        个人层面有个人层面的税务责任。你可以把钱直接从公司账户转到你亲戚朋友帐上。但现金是现金,税务是税务。你要么,在公司帐上记为股东分红,然后自己个人报税时加上这个分红收入(虽然你并没拿到钱);要么公司帐上记为费用支出,收款人个人报税时加上这项收入。你甚至可以在公司帐上记为应收借款,挂着,但终究是要收回的。
    • 唉,
      这个问题无关法律,就是个财务问题。看了半天,你还是概念不清,你压根就没明白你账上剩下的那点钱是什么。那是公司的钱,和你个人没关系,你要处理这部分钱,就要走账,你说你给人钱走什么账吧?费用?投资?贷款?。。。你要想帮亲戚,觉得自己还有点闲钱,那就把这个钱提出来,给自己分红,然后愿意给谁给谁。
      • 您说的是正理,说的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