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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家园 / 人到中年 / 上次有人贴了安省人权网站的相关信息。我再贴一遍。性骚扰:了解自身权利
    何谓性骚扰?
    根据安大略省人权法案 (Human Rights Code),性骚扰指「明知或理应明知不受欢迎的厌恶言行」。在某些情形中,一件事便足以严重到构成性骚扰。性骚扰可以是:

    以做某件事(如提升考试成绩,给予加薪或升职)或拒绝做某件事(如对公寓的必要修理)索要性回报
    请求约会且不接受拒绝
    强求拥抱
    制造不必要的身体接触,包括他人不情愿的触摸
    使用粗暴、侮辱性言辞,或发表对女孩、妇女、男孩或男人的成见
    给人取与性别有关的非友好绰号
    评论人的外貌(如是否迷人)
    因认为某人不符合通常的性别角色而做出某些言行
    张贴或分享色情描写或性图片、漫画、涂鸦,或其他性影像(包括在网络上)
    讲黄色笑话
    夸耀性能力
    基于性或性别的霸凌
    散布有关性的谣言或八卦(包括在网络上)
    性骚扰不一定要涉及性。它也包括那些别人认为您的举止、长相、穿着不像男人(或男孩)、女人(或女孩)而让您感到烦恼的情形。

    别人也可能因为您是男女同性恋者、双性恋者和跨性别者而骚扰您。
    • 评论人的外貌(如是否迷人)啊?记得有个ID 把肉联女生发的照片给老公看了,老公 评了很没礼貌的话~~~ +8
      • 不知道现在追诉来不来得及。。。 +3
      • 你如果认真看,除了身体接触之类的,网络上做不到,其他的,在这里都可以看到
        • 是啊,我看到了,上面指出来了。。。你觉得现在追诉来得及吗? +1
          • 你觉得呢?我看这里俨然一法外之地,每人如同西部牛仔一般,只能靠自己维护自己的尊严 +1
            • 我觉得那些指定具体人的更严重啊。。。 +1
              • 当事人明确叫停,仍继续骚扰的,可以报警。这个看当事人怎么做了
                • 你们说(抗议)的那些黄段子,当事人是谁啊?
                  • 这是在研讨法律条文吗?我的理解是,看到之后感觉不适的,当场叫停,但对方还继续,可以视为被骚扰受害人
                    • 你的意思是,每人发的贴,都必须所有人感觉舒服? +1
                      • 有人感觉不适,并当场叫停,就应该停。这是我的理解。你觉得呢?
                        • 不觉得。。。总得有个标准。 +1
                          • 那你认为的标准是什么?
                            • 我认为的标准不代表公众的标准,当然,我也不觉得你的标准就代表了公众的。
                              • 那就别讨论标准了。安省人权网站的信息,关于自身权利,每人自己对照,了解自己的权利,也不去侵犯他人权利,不论在现实社会,还是在网上,至少应是自己的一个行为准则吧
        • 支持你调查ip, id~~,报警起诉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