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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家园 / 房东 / 再问个问题,房东可以限制住在一个房子里的人数吗
    比如2房只能最多住4人之类的条款可以加在租约里吗,或者在租约里规定,以后多住一个人租金涨多少之类的,比如租客生了孩子在里面?或叫亲戚朋友进去住?
    • 当然可以。 +1
      • 如何操作? 有现成的租约条款吗我想抄袭 +2
        • 新出的规定是只让用安省的standard租约条款,不然随便改条款。
    • 当然不可以。除非是租客违反了municipal bylaw/ building code。。。譬如说每人要保证9平方米的居住空间。
      • 都是自由党搞出的妖蛾子。 +1
        • 是。幺蛾子规定了所有的出租房都必须用standard lease form。。。然后“Additional terms not consistent with a mandatory term of the lease” 。。。 “are considered void and unenforceable”.
    • 1. bylaw 说的是 9 平方米/人。这个必须遵守;2. 在 contract 里,你可以说 max 多少人,我合计,这是属于 private contract clause。
      • 正解。
    • 合同上都写清楚,有几个人的名字就只能住这几个人。
      • 以前,可以说什么亲友短住之类的。现在要加这些,就要小心点。当然,常住的话,你这个方法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