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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家园 / 幸福家庭 / 请教个涉外婚姻问题,希望听到建设性意见
    一个中年女国移在多伦多有个小房,想找个伴,但来的男国移也都是稀奇古怪的。后来在网上认识个白老头,就同居了。白老头有个condo也工作。女的挣得多,过一段白老头就以身体不好为由不工作了,并表现了种种好吃懒作的行为。后来女的在美国找到工作就过来了,
    但为了老头能拿到签证两人就结婚。,到了美国一直是吃女的,但享受起来不手软。后来他要在美国买房,就把自己的condo卖了,但扣了mortgage和还了债也没剩几万。两人老吵架,离婚是早晚的事。是不是离婚后,女的要付赡养费?白老头能提出分多伦多的房子吗?
    希望懂行的人给点意见
    • 婚前协议没签?在这边就按这边规矩办事,不用顾虑太多,否则和白人结婚为啥 +1
      • 有资产的,要取的,要嫁的,先签协议,不要顾虑太多。
    • 婚前财产不会被分
      • 增值的部分呢?
        • 老condo有啥可增值的
          • 女方的townhouse ,也增了不少 +2
      • 给你说个同事的例子,刚办完的。 +4
        婚前男方(同事)买的房子,现离婚,男方不愿意分房子,理由自己婚前买的。两人都找了律师,打到法庭,女方分得一半。男方不愿意卖房,就按市价去掉贷款平分。男方不再付抚养费。白男菲女。房子是他们共同居住的婚房。
        • 女方工作供家吗?
          • 工作. But this has nothing to do with 工作 or not.
            • 起码帮助还贷款了,所以有理由分房
              • 在安省就是婚房平分,CPP也得分的。男方律师甚至搞到了女方在母国那段婚姻还有效的证据,想说明此段婚姻无效, 但是法官还是这样判的。 +1
                • 这个情况还不一样,虽然他们住过女方的多伦多的房,但那时是同居,美国的房老头可能掏了三两万,但供房全是女方的事
                  • 那就一口咬定美国的房子是婚房啊。女人找老外也得找个饭票吧?找个还得养着,脑子坏掉了。 +1
                    • 其实我就是想听个懂法律的给解释一下房子的问题
                      • 涉及这么大的利益(至少在十万以上吧)的法律问题,咋会有免费咨询。花钱找律师
        • 长见识了
        • 他们结婚了几年? 有没有孩子? 这些对分割是重要影响的。
          • 七八年,没孩子。
            • 和我猜的一样, 如果结婚时间短, 又没孩子, 就不会平分了。
    • 是,是,能分多少,看老头雇佣的律师给不给力。
    • 呜呜涉猎广 见识多 朋友圈儿硕大,XMJDH +3
      • 其实从day 1老婆就知道会是这个结局,但怎么劝都没用(女的是个中国PHD)我们只能帮多少是多少吧 +1
        • 这样的话,很可能还是离不了婚。当八卦看吧,意见太认真了不好
    • 制造家暴场面,然后叫警察,上庭做成铁案,有了案底就无法进入美国跟你打官司要钱了。
      • 这也要比较low才能做出来呀,难道好人只能吃亏?
        • 法律不分好人坏人,法律在有钱人面前就是孙子 +3
          • 确实是现实,尽管这话听起来很操蛋。
    • 老头也没做错什么,问题出在国女身上。国女一般看不起没钱的老公,当初找的时候还以为有几个子的。花钱大手大脚老外的习惯而已。
      • 老外就是想找个饭票加炮友,但女的在多伦多不好找是个明摆着的问题。哪个关系广点的手里都有一把单身女想出手
        • 这是你的认为而已。结婚是女的自愿的。如果结婚时间不长(小于10年),男的也不完全没有收入,离婚是没有ALIMONY的 +2
    • 你这快车赶上那东方列车了,人员复杂,新料不断 +1
      • 古人云
        娶什么样的老婆决定你有什么样的视野
        • 你的意思是说,都是老婆的错? +1
    • 污污原来想问题这么细致,自我保护意识很强啊:) +1
      听你的故事,他们两个人应该是去了美国才结婚的,这样在安省的房子就不算“婚后共同居所”,应该不会被分(安省不承认同居关系)。赡养费应该会付,但是看样子他们结婚时间也不长,应该不会付太长时间的,你就放心好了:P
      • 早知道啦啦这么专业,就直接PM就对了,搞得大家浪费时间
      • 国女和楼主是什么关系,为啥就能放心?
        • 你太年轻,别问这么细
          • 还是你是明白人,你看我就不问你为啥对离婚这么在行
            • 离婚法律专家
          • 年轻人多了解下可以少走弯弯路
            • 我这人就是不爱八卦,所以遇到事老不知怎么处理
              • 我也知道你非常不喜欢八卦,所以在你把国女问题贴出来以后我马上放狗去搜。凭咱们的交情,这个问题必须用心回答!
          • 白老头很可能是亡命徒,不好惹
            • 这种白老头就想要钱,要是赡养费一次付清的话,估计能和他谈一个不错的deal
              • 我现在对你的敬仰有如滔滔江水
              • 楼主能付上这笔钱吗? +3
              • 没有小孩,赡养费很难长久,大不了工作辞了
    • 钱有这么重要吗,结婚这么神圣的,把对方当成自己的一部分的,搞成这样
      • 为啥这么神圣?
        • 婚礼上的承诺
          • 还是对天对地对老祖宗发的誓
          • 这些玩意也能算得上神圣?
            • 中式的一拜天地,西式在教堂里神父嘚呗嘚之后回答“I do",你说这些玩意能算啥!
              • 奥,最后神父宣布:现在我以神的名义,宣布你们正式成为夫妻,可以嘬了
              • 啥玩意都算不上!都是骗人的鬼话!说来糊弄人开心自淫自乐的玩意!
    • 污污,才知道你是个白老头啊,中文说的挺好的么! +3
      • 白老头儿 顾名思义 就是白吃白喝白水 还有白给赡养费 +1
        • 国外 谁敢跟穷人结婚? 白的黑的绿的黄的一个道理 +1
          • 与穷人结婚 就是踩上了一滩狗屎 能不能擦干净?很难
    • 1. 多伦多的房子如果在双方分居时不是住在里面的话,就不属于matrimonial home,不需要平分。与其他资产的法则一样。2. 赡养费是多少,这个是双方negotiate出来的。在加拿大,如果婚姻时间(不太清楚同居关系是否一样)小于十年,赡养费最多给的年限是婚姻时间的一半。
      • five years to keep the lifestyle.
      • 同居时住在多伦多女方的房子里,这个有影响吗?
        • 我的理解是分居时不是住在多伦多的房子,那个就不是matrimonial home.我知道有律师会叫客户先想办法搬房,住进租的房子才开始分居,以此让原来的房子不是matrimonial home。
          • 说实话我没看懂这段话
            • 我怎么看懂了?就是分居的时候的居住地点很重要。
              • 你的理解是对的。如果搬进了租的房子里才开始分居,这时候租的房子是matrimonial home.而原来的房子不是matrimonial home(当然不能同时在原来的房子居住).
                • 更正一下上面的回复,租的房子不会是matrimonial home, 因为没有interest in it.
                  • 同居时住自己的房子会算matrimonial home吗?
                    • 这种事情 交给律师法官吧
                      • 国外就是人亲钱不亲 所以大多数人结婚慎重 尤其与西方人 那就是与虎谋婚 +2
                    • 不算。
    • 之前订这个赡养费是用来保护“弱小”女性的,现在无赖男人反倒成了保护对象。太逗逼!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