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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家园 / 钱财税务 / 中国新税制起锚:国内有房加拿大华人都受影响 +1
    https://info.51.ca/news/canada/2019-01/724700.html

    来源:加国无忧综合

    中国从2019年1月1日期开始实行新的税收政策,这不仅让中国的超级富豪们分外紧张, 这次连住在加拿大的华人也不能幸免。

    按照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意味说,不论是中国公民还是外国公民,只要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一年内在中国居住满183天,就认定为中国税务居民,只要你是税务居民个人,你无论从中国境内还是境外取得的所得,都需要依照新《个税法》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你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你没有住所并且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83天,这样的人属于非居民个人。但是非居民个人并不意味着不缴税,只是免除缴纳境外收入所得税。

    如此,在新法的框架下,很多空中飞人家庭将从此面临中国与加拿大两国的双重征税。

    (图:个税综合所得税率表)

    如果已经在加拿大缴纳了所得税,按新法规定,“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这意味着,如果纳税人在加拿大工作,就需要看在加拿大缴纳的税款与中国税法下的所得税差值是多少。如果差值完全抵消,那么你仍需要向中国补交个人所得税。

    而且,自2018年秋天开始,中加两国已开始交换税务和金融财务等信息,中国已正式加入了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在交换信息后,中国政府能够知道税务居民在加拿大的收入情况。

    按照协议,中国政府可以从加拿大获得所需机构与个人的金融信息,具体细化到银行账户信息,甚至是转账交易和账户余额等,这一改变将是“巨大”的。

    交换信息内容包括:

    海外机构帐户:包括存款机构、讬管机构、投资机构、特定的保险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

    资产信息:存款帐户、讬管帐户、年金合约、现金保值合约、持有金融机构的股权债权权益。

    帐户内容:帐户及帐户余额、姓名及出生日期、税收居住地、年度付至或计入该帐户的总额。

    所以,这一信息交换实施之后,对于中加两国税务局征税那是相当利好了。

    在这框架下,个人及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金融(银行)帐户,都是监控的目标。彭博社分析指出,这个新政策同样会对温哥华、悉尼等城市产生影响。


    中国的个人财富预计在2018年已经达到创纪录的24万亿美元(约合165万亿元),其中1万亿美元(约合6.87万亿元)存于国外。

    彭博社还指出,近年来,中国富豪一直在大肆购买,不仅推高了温哥华、悉尼等地的房价,也让艺术精品和葡萄美酒的价格节节攀升。因此,新税制不但影响到中国,也可能影响到如温哥华等投资热门地。


    文章认为,新税制对中国富豪可能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大点:

    很多人在2018年放弃中国国籍,放弃“户口”,以免从1月1日开始对国外收入交税。但是,税务专家指出,从2019年开始,放弃中国国籍将需要先由税务机关审核,并可能需要解释他们的所有收入来源。

    控制赠与

    从新年开始,富豪们向亲属或第三方转让资产也要交税,增值税率可能高达20%。

    比如一个有钱爸爸将价值100万美元的海外股票免费转让给他的儿子,如果当初买这些股票花了10万美元,那么,他要对90万美元的增值缴纳20%的税,即18万美元。

    严格征税

    根据新华社报道,欠缴税款列入“黑名单”的门槛由100万元降至10万元。

    普通百姓都如此,超级富豪可能会更严。2018各路明星纷纷补税就可见一斑。

    关注房产

    此外,中国正准备出台房地产税,最早可能在2020年生效。


    虽然税率和细节仍不明确,但征税前景已经让名下有多套房的人开始担心,降低了房产作为投资工具的吸引力。对于国内有房的加拿大华人来说,房地产税将严重影响其收益。

    具体法案全文,请参新华社文章:

    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8-09/01/c_1123362911.htm

    • 这个个人所得税怎么缴纳?
    • 做法越来越接近加拿大的做法,这是修补税法的漏洞,好。 +3
      • 什么脑袋?还对等呢,中国是对只要在中国有房的人就要纳税,哪怕他只是中国的非纳税居民,加拿大对非纳税居民征税吗?
        • 在加拿大有房的加拿大人,无论是否住在加拿大,视为税务居民。你去看看加拿大的税法吧 +1
          • 报税不一定交税,中国税务局出的完税证明提交过去然后补一点差就可以了。因为中国的税比加拿大低些。
            • 在中国有住所的解释不是指在中国有房。是否可以理解为在中国有房但没有居住就不视为税务居民?
              • 在中国居住每年超过183天在中国报税,如果在加拿大报税申报国外房产。
          • 说的是在加拿大的中国人。
        • 什么脑袋,能联想到对等?说越来越像加拿大,是说开始对境外收入也纳入计税范围,这是跟国际通行做法接轨,以往在中国这是一个很大的漏洞。 +1
          • 国际通用的办法是对税务居民征税,没说对非税务居民征税。
            • 你确定非税务居民在加拿大境内的收入不需要纳税?
              • 什么叫非税务居民,要交所得税还叫非税务居民吗?那和税务居民有什么区别?
                • 这句话问得我无言以对。
    • 加拿大和中国有税务方面的treaty,不会双重征税的。如果在中国交税的话,不需要在加拿大交税。 +1
      • 国外财产收入必须申报,不双重征税,但更不能逃税,这是通行做法。 +1
        • 前提是住满183天,和加拿大一样的。
          • 国内有房子的不用住满183 天。
            • 难道又会有一波卖房潮和资金外流潮吗?官二代和红二代们不着急吗?
            • 好像在国内有住所和在国内有房不是一个概念。
        • 怎么申报?
          • 国内年收入超过12万的,年底前自己要申报总收入的。记得是网上可以申报的。
      • 这个难啊,哪个政府不想要多收税钱? +1
      • 反之亦然,告诉中国政府自己在加拿大报税就可以了。中加协议规定183天为界,住在加拿大当然加拿大报税。加拿大报税有海外房产的选项。
    • 上海有两套房的PR朋友有点着急,想卖房但是钱却拿不出国,估计加国退休了要回上海了
      • 可以拿钱出来, 开国际银行 账号 i.e HSBC ... +1
    • 强烈要求加拿大政府采用对等原则,对在加拿大有房的中国人全球收入征税,哪怕他是加拿大的非纳税居民。 +9
      • 如果这个拿访问签证的人在加拿大停留超过183天必须在加拿大报税,否则可能罚款直至没收财产。不是玩笑。现在开始严格了。看来有人要抛售房产了。
        • 现在中国根本没说居住多少天的问题,有房,没住也征税,有点奇葩吧?加拿大是你居住183天以上才视税务居民,那是国际通用的。
          • 有房,和有住所,显然是不同的概念。
          • 但是他怎么征呢。有房,不住,也没租出去,没有租金。市场价比如五十万人民币,怎么征呢?注意这不是房产税。假如房产税出台(最快明年),你一个全部收入只来自加拿大在中国没住也没收入的,要因为这个房子交两种税,是这意思么?
          • 误解,中加有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网上很容易查到。
            • 有些人就是瞎唧唧,一些基本的原则都不顾及。
            • 中国这个规定又不是只针对加拿大的,那些没有和中国签订避免双重征税的国家又不是一二个,怎么也要征税?
    • 想起一种情况,那些有清代祖屋的咋办?老祖屋平时不住人,就亲戚/朋友偶尔帮照看打理一下,是不是应该说按新政府成立日计算马上就超过70年了,连同地盘统统收归政府得了? 算是一种文明打劫么?
      • 有祖屋而且在解放初期没有被没收的,也就是中农的房子,是有产权的,你只要一直跟着政府政策换产权证,那就没有70年的问题。 +1
    • 国内的房子应该出手了,享受过了房地产市场的十年盛宴,也该知足了。随着中加税务交流越来越密切,就算市场再上涨,也不见得够交税,因为一旦被税,几乎相当于全额要税,当年的买入价只有现价的零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