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oading...

Topic

This topic has been archived. It cannot be replied.
  • 枫下家园 / 人到中年 / the limiter was allegedly removed without the consent of the Riley family during routine service, shortly after it was installed.像谋杀案。这个玩具对孩子们来讲,真是太危险。
    • 让人恶心的父母,让人恶心的子女。这么小的街道,开一百八。还打官司。 +3
      • 你可真够恶心的喽。。18岁还是孩子。 刚拿到驾照,向往的美好生活还没开始,就没了。 那两对父母也够可怜的了。 还是养女儿踏实。 +2
        • 18岁是成年人了,别孩子孩子的,自己要找死,怪谁? +5
          • 土埋了一半的年龄还这样子讲话,你能指望一个18岁的所谓成年人行事像人到中年? 你们这些货,没年轻过? 没养过娃? 。。不可理喻 +3
            • 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你就别瞎操心了。另外,那对父母就是奇葩,教不好儿子不知道反省,反而倒打一耙 +3
        • 幸好自作自受自己撞死了,要是撞死别人家18岁的找谁哭去? +7
    • 186是个吉利数啊,下回改168就没事了,可以save 一个18。
      • 电力车没声音, 电能传递太快。 许多时候反应不到速度。那些大功率的车子也一样。小孩子经验不够,一脚下去,控制不当,就跑偏。 许多这样血的教训。 你们养儿子的要牢记。
        • 电车感觉不到86和186的区别???你可真能忽悠!小青年要找速度快感,结果穿越了 +3
          • 这叫啥忽悠。 你去体会一下或者你明白一摁开关,灯泡立刻就亮的基本原理。。或用常识想象一下。
            • 一按开关就直接从80几到180几了? +1
              • 嗯。就是这个意思。 80到180 两秒就够了, 还没有声音。 没了供油,点火,爆燃的过程。。你这位ID是雄的还是雌的?
            • 你就别扯这些了,0-100加速跟100-180不是一回事,尤其是电动车。有空去看看car&drivers ,别想当然 +1
        • 一定牢记。命只有一次,有很多方法爽,不见得非得玩命。 +2
    • 186km/h还不让着火?应该起诉开车人的父母,为什么不给他买老年代步车。 +3
      • 天底下哪个父母不是把最好的东西给自己生命的延续
        • 现在是这儿子要作死,怎么办 +1
    • 很多车都没有llimiter 吧?
      • 许多德国车商把自己在北美或加拿大的产品限定在205 公里的时速上。 到了这个速度, 即使再使劲踩, 速度也上不去了。 而在德国就没有这个设置
        • 你老去gym 也要小心。别加太多太重的weight, 不然英雄折腰后起诉我们的穷政府。 +1
          • 傻小子哦。。永远不要去起诉穷鬼或跟穷鬼理论。 既然政府很穷, 那么我们就要高高兴兴地施舍。 明白吗。 这家人起诉肥得流油的苔丝蜡, 对后面的消费者来讲,是件好事。有鞭策 才能进步。
        • 据说德国的高速公路都是可以起降飞机的标准
          • 不知道。。但在那里开个200公里时速, 很正常。 可惜没有我们这里的大排量车子。 遗憾
    • 听起来是这家人的孩子为了玩高速,维护的时候让修车行给拆了。
      • 应该起诉车行,如果政府强制安装的话。
    • 没用 就算50的时速一样能撞死人 熊孩子no zuo no die +5
    • 现在只要是个车,Top Speed 都在180KM/H 以上。按这对父母的逻辑,所有的车厂都是在犯罪。 +2
      • 起诉的是未经同意拆除限速
        • 谢谢书记。。
    • 政府应该起诉这对熊孩子的家长,超三倍的速,应该罚得倾家荡产才对 +3
    • 自己开到186,然后抱怨车子不禁撞? +1
    • 这官司还是有点道理的。这个LIMITER是小孩父母要去装上去的,如果是修车的把它拆掉是不对的。
      • 这边修车的很少看车主证,但是如果看到一个小年青要求拆LIMITER,还是应该有点常识的
        • 很有道理,在点子上。老农真是奇怪楼上那些公撑湿,读文章,看世界, 根本不得简单的要领和重点。 起诉对引起火灾的原因的技术失当,对车商来讲是个很重要的提示。 要解决的问题。
          • 西方社会最完美的地方, 那就是总有那么几个, 能拿到点子并愿意站起来讲话的“ 书记”。这有这些敢讲话的“书记” 们存在, 事物才能不断地完善
        • 这个说法不知道法理上的依据是什么。车行只管修车,
          没有权利也不需要查registration,只要有plate 就可以。对车行来说,开车进来的人,就是车主。如果remove limiter 是违法的行为,八十岁的人也违法。如果不是违法行为,那么车行可能没有什么责任。我听到同事提起过temper 限速chip,但是因为没兴趣,就没有多问。
          • 车行did it without consent is the key
            • 报道的确说了without the consent of the Riley family。 但是这个family 也许指的是父母而不是把车开去车行的人。限速如此低的limiter 也许是“改装”,所以如果有人要求改回原厂指标,车行也不能说不,除非有合同条款。
              • 一般来说,routine services都有固定的scope。对于额外的要求,负责任的做法应该是先查记录,看这个东西的安装责任人,安装合同的内容,然后根据合同操作~ 一般合同里会写可拆不可拆,拆之前需要的手序,不拉不拉的
                • 对了, 这是个关键点。
                • 如果说是要deactivate厂家的法定limiter,技工可能会意识到有法律责任。取消限速135km的limiter,只要车主提出,没有多少人会从法律角度去看。这种安排也许多半都是车主口头交代,所以有合同的可能性不大。 +1
                  • 唉,所以说要查记录啊~ 不能想当然的以为没有就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