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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约北美 / 移民留学 / 十万火急:我将于下周从GZ飞HK,然后从HK再飞TORONTO。但是我没办法开到外币携带证,跑了几家银行都说不行,只有外汇才可以开,外汇(现钞)不能开。这下可怎么办?实在不好意思,又发了一次,实在心急啊!!
    十万火急:我将于下周从GZ飞HK,然后从HK再飞TORONTO。但是我没办法开到外币携带证,跑了几家银行都说不行,只有外汇才可以开,外汇(现钞)不能开。这下可怎么办?原来想藏着带过去,可听说现在查的挺严!所以,真不知道如何是好了现在!
    如果我让朋友先帮我带到HK,然后我再在HK拿,那会有问题吗?可是这里有一个问题,因为我在HK转机时恐怕不能出机场,而我的朋友又没办法进来,这样我也没办法拿到啊。哎,真是不知道还有什么办法了!!!
    先谢谢各位前辈了,多多指教啊!!!!
    • 现在国内银行职员的职业素质怎么那么低?外汇携带证都不会开?都该下岗了! :-(
      1. 开外汇携带证必须在银行先开立一个外币存款户,将外币现金存入.
      2. 销户,将钱取出,客户回单联和利息联保留,银行开具外汇携带证,4000美元以下分,支行开具的可以直接用于出关,4000美元以上由银行开具后送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盖章认可.

      建议:上人行外管局咨询,然后通知你开户所在行,告诉他们该怎么做,对他们说不服可以问人行!
    • 进一步加强对提取和携带外币现钞的管理 -- 外管局文件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进一步加强对提取和携带外币现钞的管理


      近期,违规提取和携带外币现钞出境的情况有所增多,有关部门将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提取和携带外币现钞的管理。

      6月28日,浙江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查获旅客非法携带巨额外币现钞出境案。3名前往香港的旅客在行李箱中私自夹带了121.18万美元现钞出境,被当场查获。这是迄今为止浙江省查获的最大一起非法携带外汇出境案件。另外,近期,还发现一些人提取大额外币现钞时,不按规定提供身份证明,提现后,随身携带巨额外币现钞,利用飞机等运输工具,在境内不同地区之间进行外币现钞流转,这种行为一般与境内外币计价结算和外汇非法交易有关,有的甚至与违法犯罪活动直接相关。而有些银行也没有按规定及时向外汇局报告提取大额外币现钞的情况。

      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我国有关提取和携带大额外币现钞出境的外汇管理规定,同时也暴露出外币现钞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对居民个人从银行提取大额现钞,世界上不少国家都有相应的管理规定。根据我国现行外汇管理规定,境内居民个人从外汇账户中提取外币现钞,根据是现钞账户还是现汇账户又有所不同:从现钞账户中一次性提取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外币现钞,银行应审核其真实的身份证明,并按笔数和金额逐笔登记,定期向外汇局备案;从现汇账户中一次性提取等值1万美元以上、5万美元以下的外币现钞,银行应审核有关证明材料,进行登记备案,一次性提取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外币现钞,要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如果从境外汇入的外汇收入不进个人账户而直接提取外币现钞,也要按照相应的外汇管理规定予以办理。银行发现居民个人提钞中的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外汇局报告。

      对携带外汇进出境我国也有明确的规定。以出境为例,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与海关总署的有关规定,境内居民个人携带等值2000美元以下的外币现钞出境不需申报;携带等值2000美元以上的,需要向银行申领外汇携带证,海关凭携带证查验放行;一般不得携带10000美元以上的外币现钞出境,如确需,须经外汇局审核,海关凭携带证查验放行。违规将外汇汇出或者携带出境属逃汇行为,由海关和外汇局按相应管理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根据《刑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强调指出,违规提取外币现钞和携带外汇出境等活动,影响正常的金融外汇秩序,助长非法交易,导致外汇资金违规外流,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也影响个人财产和人身安全。为整顿和规范外汇市场秩序,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证外汇资金正常流动,外汇局要求银行和个人严格遵守提取外币现钞和携带外币现钞进出境的有关规定。外汇局将配合海关,加强对携钞出境的管理,加大打击力度,对违规携带外汇出境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同时,为保证居民个人财产和人身安全,这位负责人还提醒居民个人在办理符合国家规定的外汇进出境手续时,应尽量利用银行汇款等方式办理。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让你那家银行人员好好学习一下业务知识! -- 关于启用新版《携带外汇进出境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汇发(1999)209号 1999年第14号 中国人民银行.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关于启用新版《携带外汇进出境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汇发(1999)209号
      1999年第14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北京、重庆外汇管理部;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关于对携带外汇进出境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1996年12月31日发布实施以来,个人携带外汇进出境的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规范个人携带外汇进出境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在该规定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的做法,一些不法分子伪造《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以下简称《携带证》),从事非法携带外汇活动,对国家经济造成不利影响。为了进一步规范携带外汇进出境的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会同海关总署,对《携带证》进行了改版,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1999年8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版《携带证》(见附件)。各银行自1999年8月1日起停止签发旧版《携带证》,海关自1999年9月1日起停止验放旧版《携带证》。

        二、新版《携带证》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印制,并将样本送海关总署及各口岸海关备案。

        三、新版《携带证》启用后,《规定》中有关《携带证》签发、使用方面的条款作如下修改补充:

        (一)《规定》第五条第二项修改为:凡居民个人一次出境携带总金额等值2000美元至4000美元(含4000美元),非居民个人一次出境携带总金额等值5000美元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银行凭携带人护照、有效签证等材料签发《携带证》,并在《携带证》上加盖银行印章,海关凭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查验放行。

        (二)《规定》第五条第三项修改为:凡居民个人一次出境携带总金额等值4000美元以上,非居民个人一次出境携带总金额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携带人应凭护照、签证等有关材料先向银行申领《携带证》,然后凭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及有关材料到该银行所在地外汇局申请核准。外汇局根据有关规定对携出外汇来源及用途进行真实性审核,审核无误后,在银行签发的《携带证》上加盖外汇局核准章。海关凭加盖银行印章及外汇局核准章的《携带证》查验放行。

        (三)《规定》第五条第四项修改为:进出境人员一般不得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外币现钞出镜。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携带等值10000美元以上外币现钞出境的,应由携带人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外汇局提出申请。外汇局应严格审核其外汇来源及用途,对确有必要的,向银行出具核准文件。银行凭外汇局核准文件签发《携带证》。携带人持《携带证》到外汇局加盖外汇局核准章。海关凭加盖银行印章及外汇局核准章的《携带证》查验放行。

        (四)《规定》第九条修改为:《携带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携带人交海关验存,第二联由签发银行按季交当地外汇局留存,第三联由签发银行留存。

        四、新版《携带证》仅限于各银行总行及分支行签发,如个人外汇在支行以下机构存储,需开《携带证》的,应由携带人持本人护照、有效签证、存款证明等材料到该机构所属支行申领《携带证》,支行审核有关材料无误后签发《携带证》。银行签发《携带证》后,应留存护照、签证复印件5年备查。

        五、《携带证》如遗失,携带人应到原签发《携带证》的银行开具证明文件,然后凭此文件及有关材料到该银行所在地外汇局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外汇局向携带人出具核准文件。银行凭外汇局核准文件补办《携带证》。除此之外,其他情况一律不予补办。

        六、本通知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及海关总署负责解释,自1999年8月1日起执行。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将本通知转发所辖地区外资银行,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转发下辖各分支机构。

        本通知执行中如遇有关问题,请及时与国家外汇管理局或海关总署联系。

      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七日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如果你的外币现钞在中国银行存够三个月,中行可以开携带证,最多4000美金,超过4000需要外管局审批。你可以去长堤的那间中行去办(原来是中行广州分行,现在好像叫沿江支行。)
      • 他只有一周时间啦,三个月只怕来不及,我当时是今天开立美元现钞活期户头,次日销户,然后一路办妥只用了半天时间.
        • 在广州中行没存够3个月是开不出来的。至少半年前是这样。
    • 如果真要很保险的话,让朋友先帮你带到HK,然后你到加开好帐户后叫朋友再汇给你,入境时和移民官说好还有后续的钱没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