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oading...

Topic

This topic has been archived. It cannot be replied.
  • 枫下沙龙 / 谈天说地 / 真诚请教:两个新移民离婚
    两个新移民抵加后,可马上离婚吗?(女方已抵加8个月,男方抵加2个月,)我听说要在加离婚,其中一方需在加住满一年,是真的吗?急!急!!急!!!
    • 别急,1。有条件回国:其中一方没有注销国内户口,在加超过6个月的一方需在加开出婚姻证明,一起回国办理即可。但是要飞一趟。2。没有条件回国:在加办理分居手续,一年后自动离婚。
      • 金非锡也。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 CHEER,问题是两人都注销户口,女方在加已8个月,男的才登陆1个半月,必须先提分居再等1年吗这其间每方都不可重新结婚吗还有什么快方法?
    • 如果你们都注销了户口,就只有在加办理啦,没有其它途径了,立即找一个律师签一份分居的文件,12个月后离婚的法律就会自动生效,在生效前,你们不能在一起连续生活超过3个月,否则,12个月又要重新计算。
    • 如果你分居后立即与他人结婚就是重婚,要坐牢的,因此你就失去入籍的条件,但是你可以立即与他(她)人同居或一起生活。最好是你去找一个专门办婚姻的律师,然后由双方友好的协商解决。
    • 最好是你去找一个专门办婚姻的律师,然后由双方友好的协商解决。也不会影响你也许以后与国内的人结婚的,因为移民后,生活环境的压力和长期分离后感情会发生很大的变化,这种事情在新移民中经常发生的,只是不好说。
      • CHEER,能协商解决一登陆就马上可离了?没另外时间限制?最久要几天?
        • 登陆一个半月就分居,那也太假啦,当然也是可以的,但故事要编好,避免以后申请新配偶来时被移民局怀疑,如果你们真的要办,一般在3个月后比较好,现在就准备找律师,准备材料,时间上也差不多啦。
    • 不是要在加一年. 要分居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