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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约北美 / 探亲团聚 / 请教各位朋友,我再婚带小孩移民,请问是否需要孩子生父同意?
    • 加拿大不会管,但不知国内管不管
      • 谢谢你,但王府的咨询顾问说一定要他的书面认可,这是中国政府的要求吗?
        • 仔细阅读你的申请表格,按照官方的要求行事。如果你与前夫目前关系太遭,不告诉他也吧,关键是要为小孩的利益着想。
    • 建议你取得孩子生父的书面同意书。在加拿大,即使父母一方带子女出国旅行,都有可能被要求出示没随行的父/母的书面同意。
    • SURE!
    • 再帮我出出主意吧
      非常感谢各位的指点,我真的没法得到他的书面同意,因为生个女儿,我们被扫地出门,现在我们一东一西,从没联系,他也不付孩子抚养费(法院判他每月给300)我是否可以告诉移民官他没进到父亲责任从而免了他的书面同意呢?除此之外,谁还有什么办法?请告诉我,谢谢
      • 看了申请表格中的要求吗(If divorced.....)?如果有此项要求,不妨郑重地和他谈一次(的确很难,要赔笑脸,压住暴脾气。如果连这点你都做不到,恐怕更多的麻烦还在后头)。我想,出于女儿的前途,你有责任试一下。
      • 不可能,你这样说没用,原因见内。办法只有两条,一是取得生父的授权,二是做假(但有风险),除此之外,没有方法。
        加拿大政府主要是想避免你把孩子从中国带走而没有得到他的生父的同意,甚至根本没有让他知道这件事,从而导致骨肉分离这种事的发生。
        你说生父“没进到父亲责任”,谁信呢?移民官会认为你在试图骗他。
      • 给你出个馊主意。问题都在小孩的出生公证上,只有这个地方才有小孩生父的名字。如果你现在再婚了,就把小孩的出生公证中生父写成你现在丈夫的名字。就什么麻烦都没了。
      • (仅供参考)因为他不付孩子抚养费,你可以要求法院免除他的父亲权力。移民官无权判定所谓父亲的责任,但如果有法院的判定,移民官会考虑免了他的书面同意。
    • 他们告诉你错了,你必须要有小孩生父的亲笔签名,否则小孩不能办。
      • 请问是哪里要求有小孩生父的亲笔签名,加拿大还是国内?
        • 是加拿大要,我老公给他儿子办的时候,就是这样做的。
          • 谢谢!但是,申请表的CHECKLIST并没有要求有小孩生父的亲笔签名,只要求母亲有孩子的抚养权与监护权的公正。使馆是否会要求补充这个资料?
    • 1,真的很同情你。2这样的父亲,怕是不会为了孩子的未来着想。和他交流会很难。3。和他谈,先礼后兵。让他写同意书,如不愿,告诉他你会到法院告他让他出抚养费。4。不成功的话,1)只能做假。
      作假注意:联系电话等一定要是你认识并且愿意帮助你的假“父亲”。并且是在你无特殊背景需要让移民局详细调查的前提下。2)到法院告他,由法院开出其未承担任何做父亲的责任的证明。向移民局解释你为什么没有父亲的许可书。向有法院申诉,要么承担抚养责任,并且补交几年来的钱。要么同意出国。5。仅代表所有的女同胞向这样的“男人”声讨,没有女人这个世界行吗?这样因为老婆生了女儿就六亲不认的人,何为人子?!愤怒!愤怒!
      • 我有这么一个女儿就好了!
    • 按理应该要对方知道,国内有规定,连孩子换名也要对方同意。不过由你自己,你不想告诉他也无妨。如果你再婚,没有必要对方的书面同意。没人管你孩子是谁生的。我就是这样做的。
      • 你的说法是错的。小孩的出生公证上有小孩生父母的名字,所以是要求有小孩生父母的签字,和她的抚养权的判决书。小孩的移民挡案中,与小孩的继父母没有关系。
        • 有这么复杂吗?移民申请中有孩子的挡案吗?孩子的出生证明是公证处根据你提供的户口本上的资料。如果她已再婚,户口本已经更改为新的父母资料。何来要小孩生父母的签字。你是过来人吗?还是道听途说?
          • 办理小孩出生公证不光是要求户口本,还要求出生证。可能是你所在地要求较松,仅户口本就行了。不过可以去公证处试试。若仅要求户口本,boer_ioi的一切问题都解决了。
          • 可能你办的时候和我办的时候不一样。在北京办理小孩的出生公证,要小孩的户口和出生证。我办的时候因为找不到出生正了,所以公证处接受小孩父母单位的证明。XXX是XXX的儿子或女儿。在北京长安公证处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