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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家园 / 生活杂事 / 请教信用卡使用问题,请教.......
    我LP11月9日回国,11月24日收到信用卡账单,上面有4笔手机费用还有11月10日在Vancouver一家餐厅的消费,共约300多元。而我LP并没有cell phone。
    当时我打电话说明这一情况,要求cancel这五笔交易。当时那个接线员mm很礼貌地答应了。
    本月24日收到Statement,上面将那四笔手机费用打成Dispute,但是那笔在餐厅消费的50元却仍要求我付!It's Impossible,我LP在9日就离开温哥华了香港时间十日深夜到达香港,还有一笔11日在香港的消费。算一算时差,香港11日消费和这里10日消费这两笔交易在绝不可能同时发生。

    我现在该怎么办?Statement上说明“Please report any items shown which do not agree with your records within 30 days”,现在那笔交易已经过去30天了,是不是我就一定要付这50元呢?虽说金额不大,但是心里不甘心啊!大家有没有类似经历?如何处理?
    • 信用卡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有人解释的通吗?
      • 卡被盗用了。不过你已经在30天内COMPLAIN了,先CANCEL这张卡,然后继续打电话骚扰他们。信用卡最好不要在不安全的小商店用,省得以后麻烦。
    • 30天的期限应该从收到账单算起。继续打电话交涉,信用卡公司会把交易账单寄给你,看一下就知道是不是你的签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