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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约北美 / 探亲团聚 / 我很着急, 请求帮助~~~~~~~~~~##############~~~~~~~~~~~~~
    介绍基本情况:
    女, 中国
    准老公,男, 加拿大籍华人.
    十一月一号在加拿大申请办理未婚配偶移民.
    本月要结婚, 加拿大移民中心的 APPROVAL LETTER也通知合格了,是在去年年底.
    那么我想知道是否未婚配偶的approval letter可以适用配偶的身份.
    我的CASE相当于未婚配偶移民中途升级为配偶移民,
    我想在交北京使馆资料前把结婚证书公证和其他资料一起交进去.
    这样做可以吗? 还是要特殊说明?
    在加拿大那边呢我老公会把结婚证书带回给加国政府或移民中心.我们咨询他们说可以,但是我不太放心, 还是要问问大家.
    护照应该在什么时候办理呢?
    初交资料时用交护照的复印件吗?
    对于工作经历, 我以前是在一家大集团工作,工作经历和纳税证明我都要公证, 外加一封我一位美国的客户曾经给我的感谢信.
    我是大学毕业国际商务英语专业, 学历要公证, 学习成绩要公证吗??????
    我想不用公证的话我把他和资料一起交上去.
    谢谢各位,尽快给予答复, 时间很急, 我还要从大连赶回杭州,因为我户口在杭州.
    先谢了.
    • 在一件CASE办理过程中,申请人状态发生变化时,应该选择最贴切的CASE定义重新办理,个人认为你先生应该重新填写表格,连同approval letter 一同交给加拿大移民局,以获得新的为准,这样操作会稳妥一些.
      否则将来移民官若发现婚姻状态不符,他们有权拒签.
      你不用将护照或复印件事先交上,LANDING PAPER拿到以后再办理护照也是可以的.其他应该准备的资料在你的PACKAGE里面有一个CHECK LIST,上面罗列十分详细, 具体可以参照我以前的旧贴或察看"家庭团聚"栏目里的帖子.
      祝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