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oading...

Topic

This topic has been archived. It cannot be replied.
  • 枫下沙龙 / 谈天说地 / 为赵薇事件补充两句,写给oasis及金字塔网友==》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1、首先希望你能明白“象”和“是”的区别。你可以联想和引申,但不等于
    你联想到什么别人就是什么,而且还非是不可了。能够做出“是”裁决的是
    经过授权的法庭,不是你们,再说,一千个人可能有一千种不同的联想和引
    申方式,以谁为准?你可以认为那图案象军旗,但我可以认为那图案象太阳,
    难道不象吗?因此,别人没理由为你们的联想和引申负责,也没理由受你们
    的联想和引申所限制。

    我要十分感谢oasis你自己举的例子:在如果文革时期你穿一件这样(红太阳的)
    的衣服,可能你的命都没了!

    是的,oasis网友!我们今天决不应该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难道说因为某个伟人
    被比喻为红太阳了,难道我们就不可以再画红太阳?难道我们就不可以画后羿射日
    了?他们凭什么把我们的画进行联想和引申,并给我们定罪?!

    2、对于无意冒犯者(赵薇甚至连无意冒犯都谈不上),你们有你们的处罚规则,
    虽然从我看来你们所欢呼雀跃的的“打翻在地”以及“泼大粪”等规则丑恶无比,但
    是我完全尊重你们的游戏规则。我认为你们完全可以在你们规则认可者的团体中
    执行,但是,你们的处罚规则没有权利强加到别人头上,或者请你指出,是谁给
    你这种权利?

    我还有些好奇,请教oasis和金字塔网友:根据你们的规则对赵薇这类“罪过”应该
    怎样处罚?如今她已经被打翻过了,泼过大粪了,如果你们认为这还不够的话,进
    一步的处罚是什么?
    我认为更严厉的处罚就是判处她死刑,或者让她剖腹自杀了,你们是在考虑这个吗?

    我在这里也不得不提醒各位网友,请你们仔细看看他们的游戏规则,有没有让
    你们感到胆寒?即便你的任何微小的无意的过失都可能受到最为严厉的处罚!
    你的做人的尊严都可能完全被践踏!
    我想问大家,我们需要这个让人心惊胆战的游戏规则吗?如果你今天不为赵薇
    的权利呼喊,明天他们就可能把他们的规则强加到每一个人身上!

    3、oasis网友说无意犯错就要处罚,甚至拿赵薇事件和无意杀人相比,对不起,
    你喜欢混淆,但是我偏偏喜欢揭开混淆者的画皮,让真实浮现出来。


    1)你是一位司机,开车时由于不小心压死了人,这要处罚,罪责不在你故意杀人
    或者过失杀人,而是因为你开车时有法律上的职责不压死人,你没有尽到你应
    该尽到的法律职责所以要处罚。这就是虽然无意,但也要受罚,因为有责在里面的
    缘故。

    2)如果你是一位乘客,车原本就超载了,自从你上车后车就更超载了,就是因为这
    个超载翻车了,死了很多人,但是你不需要付任何法律或道德责任,因为这不在你的
    责任范围内,你的责任是付钱,买票,上车,坐好,需要为是否超载负责是司机。
    在你的责任范围之外,这里就是天塌下来,你也无需受到法律的处罚或道德的谴责。

    3)我们来看看赵薇事件,是那条法律规定的她要先判别这是不是或象不象日本军旗,
    或者可能让某些人联想和引申到日本军旗?是那条法律规定她如果辨别错了要处罚?
    或者那条法律规定她必须具有判别日本军旗的能力?oasis网友,你准备让赵薇负那一
    条法律责任?更荒谬的是,她当时在美国,你准备用谁家的法律来给赵薇定罪呢?
    再一次提醒您检查一下,您没有权利把您喜欢的责任强加在别人身上?

    4、oasis网友还喜欢提及的是在美国穿拉等头像服装的事情,我很愿意再重复说一遍。
    我在上一张贴里面已经建议你们做一个调查,用事实来说话,你去问一问任何一个
    具有最简单理性思维能力的以色列人:那个人的服装上有纳粹图案,不肯定他是不是有意
    宣扬纳粹,我们是不是现在就有权利揍她,再给她泼上大粪了?或者您们去问问美国人:
    那人的服装上有拉登的头像,不肯定他是不是有意支持拉等,我们现在是不是就可以揍他
    给她泼大粪了? 我说过了,他的回答会让oasis您失望的。

    你所谓的“911刚刚发生的时候,有一些阿拉伯人被白人攻击,这些事情甚至发生在加拿大”
    请问oasis网友:这种行为是主流的吗?或者说是得到主流认可的正确的行为?为什么我
    听说美国总统以及许多民众呼吁继续信任穆斯林教徒呢?我想你在北美听说得比我多了,
    那么你可否分辨一下,究竟那种行为是值得称道的?究竟那种行为是得到绝大多数美国及
    加拿大人民认可的正确行为?我等待您的回答。再有,你们究竟有没有权利从国外引回某
    的种极端的行为规范并强加到中国?

    5、oasis反问:我们连表示一下愤怒的权利都没有吗?
    请问oasis,你所谓的权利是什么?如果是打翻在地再泼粪,说真的,我还真搞不清
    是谁给了你这样愤怒的权利,谁给你的?如果你所谓的权利是进行谴责,表态等等,
    实际上就是赵薇没有做这事情你都可以行使你的这种愤怒权利,因为这是你个人的事情。
    您清楚了吗?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我喜欢赵薇,她犯错也要给她改的机会。看到她在媒体前战战兢兢的相片,让人看了都想哭。一个女孩子被折磨到这种程度,某些中国人也就这等本事。
      • 我不喜欢赵薇,但觉得这件事是有些过分。不过赵薇可不是普通女孩子,作为公众人物,当然要对自己的言行更负责了。
        • 她已为自己的言行付出代价了。我知道公众人物更要慎言行,但总感觉某些人(媒体)对她的态度颇有文革遗风。
          • 9494,我也喜欢她。
          • \\hand :)
          • 以何为准?
            • 你指什么,你又以何为准。
            • 以何为准并不重要。事实上这种人太多了,他们的表演类似庐山会议上对彭得怀的揭批。
    • It looks you win the debate. hehe. I admire your logical debating.
    • 每个人,每个群体,每个社会都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的,这是自然和社会的规律, 想躲都躲不过;如果群体的大多数都能有理性的言行,这个社会才是理性的。
      • 一看游子的贴子,就知道她是非常的喜欢赵薇,当然有些护短了。:))
    • 是啊,缺乏理性,心智成熟的人不干这事。
    • 这位同学,非常感谢你的文章。
      1、赵薇穿的是衣服,军旗只能是一块方布,虽然衣服上的图案就是军旗的图案,但是衣服只能使象军旗,而不是军旗。
      2、赵薇的行为,在中国是属于道德范畴,没有法律规定要惩罚她。
      3、赵薇的过失,决不是什么“任何微小的无意的过失“。很佩服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本领。
      4、至于法律之外要不要道德,我想不用回答。
      5、不知道您在那里,如果在加拿大或者美国,明天你就可以穿上拉登的肖像服招摇过市。如果有比泼大粪更严重的事情发生,可以向他们解释,你穿着拉等的肖像衣服,并不等于支持他,就象赵薇穿着有日本军旗图案的衣服不是支持军国主义一样。
      6、你可以看看国内的论坛,看一看赵薇事件后,大家的主流反应是什么。
      • JPJP!
      • To:金字塔
        1、赵薇穿的是衣服,军旗只能是一块方布,虽然衣服上的图案就是军旗的图案,但是衣服只能使象军旗,而不是军旗。
        所以你知道了是和象的区别.

        2、赵薇的行为,在中国是属于道德范畴,没有法律规定要惩罚她。
        还是那句话,打人泼屎是否是法律允许的范围?用违法手段对付"道德问题"是否正确?

        3、赵薇的过失,决不是什么“任何微小的无意的过失“。很佩服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本领。
        不知所云.

        4、至于法律之外要不要道德,我想不用回答。
        打人泼屎在违法的同时,是否也缺德?

        5、不知道您在那里,如果在加拿大或者美国,明天你就可以穿上拉登的肖像服招摇过市。如果有比泼大粪更严重的事情发生,可以向他们解释,你穿着拉等的肖像衣服,并不等于支持他,就象赵薇穿着有日本军旗图案的衣服不是支持军国主义一样。
        那为什么美国总统要呼吁不要以暴力对待穆司林?法律和道德到底哪个大?

        6、你可以看看国内的论坛,看一看赵薇事件后,大家的主流反应是什么。
        无法判断.如果多数人人为打泼是正确的,那就是真正的悲哀了.
    • 根据你的逻辑,拉登刮了胡子就不是拉登了。真不明白这样逻辑混乱,颠倒是非的文章,还有那么多人喝彩
      • JP!
      • 您可以试试穿一件有"刮了胡子的拉登头象"的衣服在街上走走
    • 1.小赵知错能改才好2.泼粪行为应当谴责!
    • 今天因为和manager争吵,差点工作都丢了,只在不想再争论了,不过看到你这么理智的贴子,还是说几句吧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金字塔已经吧我想说的基本都说了,我再说就是重复了,说几个我认为没有说到的吧
      1。至于穿的象(或是是)日本军旗的问题,是在没有必要争论了,连赵微本人都承认了,你老人家就不用硬替她撑着了,赵微要是认为她穿得象太阳,而不是日本军旗,她到个哪门子的谦?你往下看看,有哪位网友认为她穿的和日本军旗无关而是一个红太阳,如果你就是认为就是更像太阳,那就问问周围的人你的想象力是不是有一点问题。

      至于文革的事,恐怕你没有看懂,我说要是把赵微现在的衣服拿到文革肯定没命了,我的意思可不是因为象太阳,而是象日本军旗,要是把赵微的衣服,一个文革时期的红太阳,一个日本军旗放在一起,让人挑出相似的两件,至少99%以上的人会把衣服和军旗联系在一起,至于避免文革的事再次发生,实在不明白你再说什么,可能是理解错了我的话

      2。更是有问题,整个是自己想象别人怎么想的,然后自己再批判一番。我什么时候说过赵微犯罪了?我一直认为她事做了一件合理不合法的事情,从没有提到她犯了什么罪。请不要想象对方是怎么想的,我所想的都已经写了出来,没写出来的,请不要想象。

      3。至于责任,难道赵微作为一个比较有影响的公众人物,连不宣传日本军国主义的责任都没有?

      4。实在幼稚,金字塔已经回答,下次别再问了,要是不行,最好亲自到美国或者以色列试一下

      5。和没说一样。表示愤怒当然是我个人的事情,我并没有要求你也一起愤怒呀?你一样可以看她的电视剧,买她的录像带,我并没有阻止呀?你支持她的权力是从哪里来的,我愤怒的权力就是从哪里来的.

      给你一个建议,下次回贴前,一定好好读读我们的贴子,100%弄明白了在写,这样对大家都有好处

      如果言语有所冒犯,清多包涵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Take care, bud.
      • Take it easy, fisher, :)
    • 你的贴子看似很理智,其实完全没有想到点子上,因为你根本不懂为什么别人的反应这么强烈.
      这个"风波"的起因很简单,就是一件衣服.就象我在多伦多一家香港人
      办的电台里的主持人所说的一样,"不就是一件衫吗?".这种认为是"小事
      一桩"的心理是大多数支持赵小姐的人的心态.问题在于,有更多的人
      认为这不是"小事一桩". 就象美国人选择2001年世界十大新闻,美国减
      税居然也是其中一项,可对于中国人来讲,美国减税绝对是"小事一桩".
      至于赵小姐穿了一件有特殊图案的服装是不是"小事一桩",看看大众
      的反应就知道,我相信赵小姐现在一定知道答案,可是你还不知道,因为
      你居然认为穿着"卐"标志的衣服到以色列会没有什么问题,哈哈哈!
      我很想知道你认为什么事情不是"小事一桩",别人忘了给你生日礼物?
    • 当时喜欢赵蔚是因为她演了清新活泼的小燕子,如今她自毁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