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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茶话 / 法律 / 声明
    才把孩子哄睡着,上网一看吓我一跳,没想到大家为我的问题吵地不亦乐乎。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互攻击。在此声明,我发消息不是想得到怜悯。既然是法制国家,我就有权力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是想得到真正懂法的朋友指点 。别把矛头指向善良的热心人。我把事实告诉了olivia,听了她的意见,至少我的心情好多了。
    • 首先对你的遭遇表示同情,其次如果我是你,我就搬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一直坚信在外面多个敌人不如多个朋友。
      你可以不搬,但是后果可能是以下几种情况
      1。大家心情不好,影响你的BABY发展;
      2。租用生活中多了一些麻烦;
      3。别人会认为你没有信用。
      4。。。。。。。
      5。。。。。。
      6。。。。。。

      我个人觉得房子是房东的,我们没必要非赖在他们那里,合则聚,不合则分,无论是爱情还是生活中的房东房客关系,都是这个规律。如果你作了房东,可能会体会为什么他们不愿意和小孩住在一起了,本来他们出租也是为了生活补贴才过上SHARE生活的,一般有些条件的房东如果只有一套物业,是不愿意出租的,你说对吗。大家让一步,你也少件烦恼事情,有孩子是喜事,何必多上一件心烦事情呢。大家来加拿大生活都不容易,就让生活多些快乐吧,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