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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约北美 / 探亲团聚 / 请教各位申请家庭团聚移民的DX们,有好些不明之处还望各位不吝赐教,非常感谢!!
    我的情况大致如此:来加快6个月的技术移民(到3月7日就满6个月),北京户口尚未注销,女友留学签证刚被拒,所以准备马上回去和她结婚办理配偶移民,遇到如下几个问题:

    1。我到底需不需要办理单身证明(因时间教紧怕来不及,且听说又很麻烦)?听说如果在加拿大未住满6个月且户口又未注销,不需要办理单身证明及公证,直接回去象普通人一样结婚即可。再又听说即使超过6个月,只要回去能找原单位或者街道办事处开出未婚证明也无所谓,只要不让他们知道我移民到加拿大已经半年以上了。

    2。结婚后,在为爱人申请配偶移民的过程中,我可不可以留在中国和她一起等候?我是不是必须呆在加拿大?可不可以把材料寄给我在加拿大的朋友然后要他们帮我再寄往处理中心?这样做的话他们会不会查?有没有什么其他的办法使我可以呆在中国和她一起等签证?

    3。我一直没工作,只提供银行存款来做经济担保的话,至少需要多少加圆或美圆?我国内的存款可不可以?以及我爱人自己在国内的存款可不可以?
    • 1.可以直接结婚2。理论上是必须人在加拿大交申请,不过我也听说找朋友交的成功的。你如果心理承受能力比较好可以一试,后果自负。3。存款给他们看看就可以了,没有具体要求,当然越多越好。
      • 非常感谢你!但是否还有好的办法使我可以名正言顺的呆在中国和她一起等候?
        • 你结婚后再回加拿大一次,递了申请就回家。
          • 再次请教这位DX:照你的说法如果我回国和她结婚后再回来递交申请,再回中国,那是不是就可以一直呆在中国了?如果要我们提供通话记录怎么办?他们会不会查我的出入境记录?非常感谢!
            • 那要取决与新移民法是否通过,不通过的话你呆半年就得回来。通话记录主要是你现在的,交了表之后不补材料就不用了。你可以看看这个专栏的内容,历史的也要看。
              • 哦,我的意思是说如果我再回国和她一起等待,除了受这个半年的影响(如果新法未通过),是不是就不受sponsor必须呆在加拿大这个限制了?
                • 从来没有说过SPONSOR不能离开加拿大,只不过交申请的时候必须在加拿大,你仔细看看CIC的填表说明。
                  • 啊,明白了,非常感谢你!如有问题,希望能再次得到你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