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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家园 / 幸福家庭 / 能否使这样的合同成为有效合同
    “因老公对老婆无性趣,特允许老婆发展婚外情。

    老公保证,日后一旦真地过不下去,需要离婚,决不以老婆的婚外情作为争夺孩子抚养权或者争夺财产的理由。”

    请问这样的合同在老公老婆双方签字后能成为有效合同吗?
    由律师签字或者公证机构签字后可以成为有效合同吗?
    • 竟然有老公愿意签字,如果是在没有外来压力的情况下?老婆为什么需要这样的文件?出墙需要借口。外遇对争夺小孩抚养权有关系吗?
      • 理由合同中已经写明了:老公对老婆无性趣
      • 外遇对争夺小孩抚养权有关系吗? 不知道啊。就是因为拿不准,才想定个合同,以防老公以后说话不算数,找理由争夺抚养权。
        • 现在离婚简单多了啊,为什么非得搞那么复杂呢?
        • 没有任何关系。如果非要扯上点关系,恐怕外遇一方还更为有利。前市长竞选人,乔治-史振民说,我的爹地妈咪,各有各爱,和气分手,爱我的爹地妈咪,翻了一番。
    • 直接离婚
      • 有小孩子,离婚后会有很多新的问题。 再说老婆暂时也无意再婚,所以也不急着拿个离婚证。
        • 老公养着,外面乱搞。翅膀硬了,分道扬镳.
          • 翅膀在没和老公结婚前就硬了。老婆自己一个人来到加拿大,自己找工作,然后才结婚。老婆不欠老公的。
            • 那就是你的不对的,好好的怎么没了性趣?体虚的话,多吃一点新疆羊腰子。
              • 老公无意于做什么改进。
                • 有没有可能老公被老婆的强势打击得没信心了呢?
                  • 怎么大家都这么体谅老公呢?不是猜测老婆依附于老公,就是猜测老婆太强势。 老婆有苦无处诉。
                    • 请诉请诉, i am all ears
                      • 总之,老婆不欠老公的;老公也不比老婆弱势。
                        • 老公屈辱签这样的合同,够懦弱了啊
                          • 老婆被老公这样冷落,老婆够不够弱势呢?
                            • 老公有外遇吗?如果有,你是对的。如果没有,老婆可以勾引啊。我就不信勾引不起他的性趣。
                              • 您还是继续体谅老公啊,现在又猜测是不是老婆犯了“没有勾引老公”的错
                                • 你有第一手资料。我只能猜测。当然你比我正确了。出门了,不陪你玩了。btw,我觉得你的合同可能律师或公证机构不会感兴趣,另外也没有必要。即使签了也没有场合使用,除非在黑社会。
                    • 请诉请诉。洗耳恭听
                  • 我也是这么想,,,,男人很少是因为物理原因阳痿的,大部分是精神原因,,,呵呵
                • 这样的合同行不行呢?属于有效合同吗? 合同内容有什么漏洞或不完善的地方吗,大家有什么修改意见吗?
                  • 没人认真帮忙帮我看看合同吗?
                    • 这根本就不是什么合同,只体现一方的要求和愿望,看不到另一方的权利和义务,还不如一封休书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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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再问一个问题。希望有热心人真心帮忙。有三个孩子,离婚时,三个孩子跟着一方父母好;还是一方分一个,另一方分两个孩子好
        从孩子的角度,似乎三个孩子跟着一方父母好。但是如果夫妻双方都想要孩子,一方得到三个,一方一个孩子也得不到,似乎双方又太不平衡。怎么办好呢?
        • 最好不要让孩子分开。如果你们经济条件许可,可以共同享有抚养权。住的近一点,孩子可以两边住。或者平时住在一方,周末住一方。养育三个孩子需要很大的付出,不光是经济上,还有精神上的。双方能共同努力对孩子是最好的。
          • 离婚后住的近一点,怕是不太可能。老公的人生理想是去美国发展,经济危机后又把理想改为回国发展。真的离婚了,也许就天各一方了。
            • 你这个还真麻烦。如果你把儿子给他,他带儿子回了国,你可能跟儿子也天各一方了。还是争取三个孩子的抚养权吧。想来你儿子是最小的孩子,你如果要,多数情况下会判给你。建议你在找专业律师按加国的法律写个正式的分局协议为好。
        • 没性趣还弄出三个来?!
          • 以前生龙活虎,现在蔫不拉几
    • 我试着回答你一下吧,不过我也不是熟知法律的人。
      按照中国的婚姻法,夫妻双方有互相忠诚的义务,这样这个合同本身是和婚姻法相违背的,应该无效,婚姻法还规定离婚过错方要少分或不分财产。

      不过还好,现在是在加拿大,听说过一些离婚官司,好像有无婚外情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没有什么影响,主要是从对孩子的成长是否有益来考虑。正常都是由母亲来抚养,正常孩子们都跟一方,不要分开比较好。还生活在原来的房子,是她们的生活学习不会有太大变化,生活质量也不应该因为父母离婚而有所降低。所以你如果平时对孩子关心比较多,身心健康没有什么不良嗜好,会把孩子判决给母亲,孩子跟母亲,那房子和财产也得多分了。还有抚养费等等。

      我觉得你说的这个文件不能算合同,合同是完全有法律效力被执行的。最多当作一个辅助的证据被法官参考一下,但从中能得出对谁有利的结论还很难说呢?法官也是人,也有感情,他的一些判断和感觉可能也会和上面给你回帖的网友差不多。所以我觉得签这样的东西没多大用处。

      你要是真和你老公过不下去,都到了要签这种合同的地步,就离婚好了,虽然带着三个孩子不是很好再找,但至少也是合法单身,光明正大,比找什么婚外情好啊。
      • Reasonable suggestion. I like your idea.
      • ”雨季不再来“的发言一直以来都是充满智慧和理性。建议当选幸福板板主。
        • 多谢“雨季不再来”真诚严肃理性的回答。如果离婚时老公非要把儿子带走怎么办?
          对于老公来说, 老婆不是最重要,儿子才是最重要的。老婆因为不断的生孩子,工作收入也没有老公高。为争孩子打官司,这需要多少的时间,精力和钱啊。想一想就觉得累。
          • 好奇:生的那些孩子都是这个劳工的吗?那时候他很有性趣呢。
            • 不必好奇。老婆绝对忠于老公。孩子多不为别的,只为生个男孩。
              • 他对你没性趣,对别人可能性趣昂然。玩火之前请三思。
          • 工作收入不如老公高对孩子抚养权的判决没有太大影响。
            我知道有离婚双方各代一个孩子的,那是双方协商共同同意的结果。如果你想要所有孩子的抚养权和你的老公无法达成协议的话就可能需要上法庭了。我没有打过官司,没有什么实际经验。但我觉得你要做的就是通过各方面的证据让法官相信孩子们跟着你更有利与他们的成长。兄弟姐妹在一起成长不会孤单,而且有利于手足之情的培养。如果分开成长,那将来长大了,亲兄妹却感情淡薄是一件很遗憾而且难以弥补的事,已经失去了父亲,不应该再失去弟弟或者哥哥。

            你一定要让法官相信你是一个非常负责任而且身心健康的好母亲。这样才会放心的把孩子交给你。经济问题你不用考虑,法官会根据你老公的收入,你的收入,孩子的需求来确定抚养费的。

            所以我说你签那样一份协议没有用处,而且可能会起到相反的作用,一个有三个孩子却在婚姻存续期间搞婚外情的女人能够是一个负责任的好母亲吗?

            你如果不知道怎么打官司,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但你自己要先心里有数,怎么样做说什么样的话是对自己有利的,那些事不利的。
            • 再次“谢谢雨季不再来”。你真的好心又有智慧。
              • 和学校的老师,小朋友的妈妈,周围的邻居,家庭医生,牙医相处好,他们以后都是你的证人。
            • 法官只看你是否是个负责的父母,个人对婚姻的态度不大会影响对孩子抚养权的判决
              知道一家本地人,女的结婚后没再工作,有三个孩子。女的后来有了外遇,两人离婚了。三个孩子都由女方带。孩子的父亲除了付三个孩子的抚养费,同时还付配偶的抚养费。感觉上,只要女方是个负责的母亲,她个人对婚姻的态度不会影响法官对孩子抚养权的判决。许多国人都对这点不理解,但本地人好像是认同的。这个女的后来带着三个孩子结婚了,男的也一直付抚养费,直到孩子都上完学,工作了。
    • 额地神啊,请抚慰我那脆弱的心吧!
      • 我不敢啊,怕抚得猛了点反而弄碎了你的心
    • 合同决不能签,但红杏出墙的事照做。但要做得隐蔽,不得被让人逮个正着。以绝后患! smart living!
    • 一对饮食男女, 两套折旧家具. 三分残缺合同, 四季散漫情趣.
      • 五柳风言风语,六根不干不净,7755劝离,8月十五好奇
        • "桃之夭夭,烁烁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 这回满意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