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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沙龙 / 谈天说地 / [小马原创] 中国口音------ 也许有一天,我们将成为传说,传说中有你有我。
    • 看DISCOVERY频道拍的一部记录片,是关于一群美国人去中国领养孤儿的.一位LADY已经领养了一个,这次是领养第二个.
      她领养的第一个女孩,是被遗弃在公园里,后被送到孤儿院的.这次她自己做了一个POST,上面有小女孩的照片,还写到:照片上的女孩是在这个公园捡的,她目前在美国生活的很好.当时,就围了一群人看她贴的POST. 有几个人试图和她说英语沟通,其中一个磕磕绊拌的说: WHEN SHE GROWS UP SHE WILL NOT BE PROUD OF THIS COUNTRY(CHINA). 猜这位LADY怎么反应的?

      她听了后,脸上显得不是太高兴,她说:SHE IS PROUD OF THIS COUNTRY. SHE GOES TO SCHOOL TO LEARN CHINESE AND ALSO LEARN CHINESE DANCING.

      洋人也瞧不起洋奴.
      • 前几天的北京晚报说,现在广东广西云南一代,领养儿童已经成为一个产业,是政府收入的来源之一。 具体做法是,政府强迫穷人放弃或上交自己的婴儿,然后把他们包装成“孤儿”,再吸引外国人来“领养”,每一个被“领养”的儿童可以给GDP增加几千元。
        • 很久以前我的一对香港夫妇朋友,想去大陆领养,通过加拿大的一个中介公司,结果发现通过正常渠道,要六万美金,之外还要私下买各种电器给孤儿院院长什么的,而且人家拟好了一个购物单子,不是你决定买什么的。 他们一狠心,不去了。
        • 《茶馆》里,刘麻子把农民的闺女买给庞太监,“姑娘一过门儿,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珍珠玛瑙,这不是造化嘛!” 一方在经济上解决了困难,一方满足了某种心里需求,双方各取所需,这的确是互惠互利的买卖。
        • 哎呀,北京晚报耶,这说明国内言论自由啊。。。
          。。。how annoying。。。
        • 我真不知道这些事实是该归罪于政府,执政党或特定群体/人性的贪婪与丑恶。如果说该归罪于某一政府/执政党,那为什么一些移民到加拿大的同胞也照样干着贪婪欺诈,违法乱纪的勾当?据说日本的严明是某个年代无数的人头落地铸就的。
      • 这与洋奴/土奴没关系,任何一个孩子的母亲(养母),都会天然地反击任何攻击自己孩子的言论。如果我是一个领养美国孤儿的母亲,如果有人对我这样说话,我同样会反击回去的。这是人的天性(或称人性)使然,与其他无关。。。
      • 人要自尊,这个没错。不过,从小女孩被遗弃在公园这件事看,她的父母不配被称做是"父母"。她出生的国家可能有很多理由让她自豪,但惟独作为一个能随意丢弃儿童而不用担心被法办的国家,这一点没什么值得"自豪"的。这个跟洋奴不洋奴的,没什么关系,神经不要太脆弱了.
        • 呃,没看明白,到底是父母丢的,还是国家丢的,还是国家就是父母?。。。
          • 小孩是父母丢的,这个没有疑问;因为没人去认真追究,父母可以放心地遗弃儿童,说明这个国家的司法系统也有问题;被人"送到孤儿院",说明还是有好心人,社会福利机构还是存在的。小女孩没有落在坏人手里,不幸中的幸运。
            • 想想此前报道中的一些地方政府,强行把小孩从父母手中夺走,然后作为"孤儿"给外国人领养,行径让人不寒而栗!
              • FW: 跨国收养催生灰色“产业”链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跨国收养催生灰色“产业”链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20日 08:41 时代周报

                  中国如今可供收养的弃婴越来越少,供需的急剧不平衡酿造出越来越多的问题,在官方统计之外,还有另一部分身体健康的中国儿童,被以“计划生育”的名义夺走,并被卖向美国。

                  本报记者 王楠杰 马欢 发自广州

                  无论在时报广场,还是在曼哈顿第五大道,都可看到有金发碧眼的成年人或推婴儿车,或手拉蹒跚学步的孩童,与父母不同的是,这些孩子却是一副亚洲人面孔。

                  美国家庭领养的中国孤儿,目前有7万多人。领养中国儿童俨然已经成为美国人的一种“时尚”,尽管与收养的父母并无血缘关系,但这些漂洋过海到达异国的精灵,在无意间构成一种新的特殊移民形态,也随之带来了一些问题。

                  “热门”中国

                  11年前,来自美国马萨诸塞州的凯瑟琳从上海收养了一位女婴,取名艾米丽。为了让这个黄皮肤的女儿健康成长,她买了很多相关的书籍学习,不停地和周围的华裔家庭交流,并努力适应中式文化。

                  11年后,凯瑟琳发现,自己和丈夫更习惯在华人社区生活和交流,庆祝传统的中式节日。

                  “我不是中国人。” 凯瑟琳说,作为爱尔兰后裔,她有着白种人的棕色头发,白皙的皮肤上,还有一些小雀斑,“可是如今,我发现我和那些华裔家庭更容易交流和相处。”

                  在美国,类似的跨文化收养并不是一个新现象。然而,对于大部分美国人,特别是白种人家庭来说,收养中国的孩子给他们的生活带来很多不同。中国儿童,一直是国际领养的 “热门之选”。

                  1985年,当中国首次批准一位来华旅游者在广东收养一名女婴后,普通外国公民来华收养之门就此打开了。1992年,中国开始实施《收养法》,不久后制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允许外国家庭来中国收养孤儿。中国很快成为美国、瑞典、西班牙、德国等国公民收养儿童的主要提供国。当年被促成的收养案例就有252例,1995年达到近3000例并持续增长到2005年。

                  而美国则是中国孤儿最大的国际收养国,十多年前热播的电视剧《欲望都市》里就有收养中国孩子的情节,剧中主角夏洛特和其丈夫亨利经历了填写烦琐的文件、家访、面试之后,终于等来了一个中国养女莉莉。中国领养儿童在美国家庭中出现的频率之高,以至于近期又一个热播剧《摩登家庭》里出现的越南领养儿童,在剧内外都被误作“中国出品”。

                  “中国孤儿受欢迎,主要是因为中国国内的收养制度十分稳定,而且收养费用相对低廉。”美国最大的中国收养中介机构Chinese Children Adoption International(CCAI)主席介绍称。

                  据悉,收养一位美国本土儿童的总费用达到了2万-5万美元,但收养中国儿童的费用大概是1.5万美元,一个美国家庭必须排队等待3-4年才能收养本土的儿童,但是收养中国儿童的等候期则短多了。不仅如此,美国国内收养实行“公开收养”的模式,如果被收养儿童的生身父母想要回孩子,不论儿童被收养了多长时间,生身父母优先拥有养育权,这给很多收养父母带来了法律方面的问题。相比之下,收养遥远的中国孩子在这方面的麻烦则要小多了。

                  一家来自美国的中介机构宣传称,“中国有超过1500万的孤儿,大部分是因计划生育政策而被抛弃的女孩,她们健康聪明,而且美丽。”

                  这样的宣传词,打动了很多美国家庭。

                  根据美国领事馆向时代周报提供的“跨国收养2010年年度报告”显示,2010年,美国家庭从中国大陆收养了3401名儿童,占总数的26%,也就是大约每4名外国孤儿中就有1名来自中国。而据统计,自1991年以来,美国公民从中国收养了7万多名儿童。

                  骤然“退潮”

                  然而,数年来一直持续的中国儿童国际领养热潮看上去似乎要逐渐退潮了。

                  远在美国的单亲妈妈贝姬总是津津乐道自己的领养经历。她说她这辈子做的最了不起的一件事情,就是收养了一个十个月大的中国女婴。然而,当她决定再收养一个的时候,她发现,根据2007年中国实施的新《收养法》,她已经不具备这个资格了。

                  “三年前,我还是一个合格母亲,现在则不是了,这太不公平了。”贝姬抱怨道,最终,她只能收养了一位埃塞俄比亚的女婴。

                  贝姬并不是唯一一个抱怨的美国父母,按照新规定,现在收养中国孩子的收养父母,必须结过婚、未被临床诊断为肥胖、年龄小于50岁、过去两年没服过抗抑郁药、面部没有畸形,而且还要达到一定教育和经济条件。

                  《收养法》的实施只是一个原因。事实上,从2005年后,从中国收养中心收养孩子已不是件简单的事,在递交各种必需的文件后,申请者要开始一次漫长的等待,如果收养一个健康的女婴,这一过程至少需要3年。这一年开始,意欲领养的美国家庭发现,以往“收费合理”的健康的中国孤儿,越来越难以通过申请成功领养。

                  “从你们国家收养儿童,需要准备包括收入明细、推荐信、自我介绍、医生的评估报告等材料,还得进行整整一下午的指纹识别。几个月之后再把所有材料发过去,并陷入漫长的等待。最重要的是,几年的等待随时都可能化为泡影。”一名递交过资料,但最终没有获得通过的美国人告诉记者。

                  据中国收养中心介绍,考虑到孩子的文化以及适应问题,中国法律体现出的原则是优先国内收养。

                  与此同时,由于政府积极预防弃婴犯罪,中国国内弃婴也逐渐减少。对今天的中国来说,政府当初在计划生育政策下面临的大量弃婴抚养压力已不复存在。这样的结果是,可供收养的弃婴也越来越少。

                  近十年,由中国到美国的被收养儿童数据在2005年达到顶峰,共有7903人,此后一路锐减,2010年3401人的数据在这十年内为第二少,仅次于2009年。

                  灰色“产业”

                  供需的急剧不平衡酿造出越来越多的问题,在官方统计之外,还有另一部分身体健康的中国儿童,被以“计划生育”的名义夺走,并被卖向美国。

                  2009年7月,时代周报报道,贵州省镇远县政府被指控把超生女婴从父母手中没收,强制送进孤儿院,并将她们以3000美元的“抚养费”卖给外籍人士。自2001年以来,镇远县有将近80个婴儿被美国和欧洲家庭领养。

                  根据可查询到的资料,外国人在中国收养一个孩子的费用约5000美元。捐款在3000美元左右,直接交给福利院,同时能收到发票和捐献荣誉证书。另外,中国收养中心收取365美元的审核费和200美元的翻译费,再加上办理其他手续约800美元的费用。同时,领养人也需要支付给本国的收养组织一部分费用。

                  对于福利院来说,一个健康的婴儿,意味着一笔不容错过的生意。

                  “在我们家乡这么一句话曾经流传了很久:如果小孩子哭了,就吓唬他们说计划生育的人来了。”镇远县一名当地人士告诉记者,在他们看来,计生办意味着 “抢家财”。

                  镇远县六名当地官员因此而受到处分、降级和撤职的两年后,《新世纪周刊》又报道了湖南邵阳的计划生育部门将当地违反国家独生子女政策家庭中的孩子抱走,并卖给孤儿院的事实。据称,儿童福利中心接着用伪造的记录信息,让孩子们被海外人士领养。

                  有关人士向记者介绍,早在上世纪90年代,随着涉外收养的发展,福建、广东等地的个别儿童福利院为利益驱使,不仅大肆搜罗弃婴,甚至公开以每个儿童1000元人民币乃至2000元人民币的价格收买,然后以每个儿童收取外国收养人3000美元抚育费的“合法形式”送给外国人收养,几乎把涉外收养商业化,从中营利,借涉外收养倒卖儿童。

                  根据国际规定,要求被领养的儿童必须是孤儿或弃儿。而通过计划生育政策作为“掩护”,剥夺父母对孩子的监护权并将后者贩卖到国外的行为,很显然已经违反了这一规定。

                  目前中国的收养法律,只需要民政公示60天后无人领回,即可宣布婴儿为弃婴。而现行《收养法》第21条规定,“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法律的漏洞也在一定程度上让丢失孩子的中国父母寻子之路更加坎坷。

                  迎接大洋彼岸新新来客的家庭或许也不会想到,这些“重获幸福”的小孤儿,可能根本不是孤儿。

                  亟待监管

                  尽管是出于爱心的考虑,但跨国收养却面临着尴尬状况。从外国买个孩子是大部分期待中的父母都不愿参与的事,而那些从中获益的领养机构看起来有意忽略这一事实:正是他们收取的金钱和费用造成了腐败及随后领养通道的关闭。

                  从国际领养发生伊始,有些国家就在努力保持整个过程的合法性和透明性。泰国成立了一个中央政府机构,专门为孩子的生母做咨询,同时也为一些家庭提供社会和经济支持,以求生活的贫困不会使他们放弃自己的孩子。而巴拉圭和罗马尼亚自20世纪90年代出现大量违法领养之后,已经对领养过程作出了改革。然而这些改革却几乎中断了这些国家的全部国际领养活动,1994年巴拉圭送出483名儿童到美国,而第二年却没有送出一个。

                  在将拐卖儿童卖向国外的消息不断传出后,中国是否有成为又一个被关闭领养通道的国家之虞?

                  “中国应设法对涉外收养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作出具体、明确、严格的规定,堵塞漏洞,规范涉外收养行为,禁止借涉外收养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蒋新苗指出,从国际法的理念分析,各国负责跨国收养的中央机关必须是独立的非营利性机构,而作为中国从事跨国收养的中央主管机关的中国收养中心,其职能和运作机制均未达到海牙《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的基本要求。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海牙领养公约均明确要求,各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确保跨国收养的安排不致使所涉人士获得不正当的财务收益”。

                  蒋新苗认为,中国收养中心隶属于民政部有悖相互制约的法治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弃婴的监护人只能是民政部门。而民政部门在涉外收养中既是送养人又是登记人,中国收养中心自1996年6月24日正式成立便明确划归为民政部辖属的事业单位,民政部几乎总揽了整个涉外收养,自办自送,自己审查,自己送养,集跨国收养的中央机关、送养人于一身,缺乏有力的监督机制。

                  海牙领养公约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发生以收养为目的出现的拐卖儿童现象。在已签约的领养儿童输出国,与海牙公约相配套的改革已经在其国内展开,包括建立一个中央政府机构以监护儿童福利;设法首先安置那些有大家庭和当地社区背景的贫困儿童;同时对在本国运作的国外收养机构的数量加以限制。有报道显示,这些举措实施之后,以收养为目的发生的买卖儿童、欺诈、胁迫和绑架儿童的现象有了大量减少。

                  而中国对于类似经验的借鉴,或许还得在厘清民政部门与福利收养机构的关系之后才能进行。

                  “儿童福利院与民政部门是一种行政关系,既由福利院负责送养儿童,又由民政部门主管涉外收养的登记,是否真正合乎程序和条件,仍是由民政部门最终决定,其中若出现一些违法行为,没有其他部门监督和制约,将难以发现和制止。”蒋新苗提醒。

                  距离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原址仅有几条街的广州白天鹅宾馆,一度扮演着中国国际领养中转站的角色。在一楼大厅靠窗的沙发上,时而端坐着穿戴一新但又神情茫然的儿童。在那之后不久,他们将坐上飞机,到另一个国家开始新的人生。而或许在若干年之后,他们又会回到这块土地,来寻找着什么。

                  (实习生 程晓芸 钟嘉榆 何凤麒对本文亦有贡献)

                  收养问题关键在政府

                  本报记者 马欢 实习生 钟嘉榆 发自广州

                  大卫·M·斯莫林,美国桑福德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收养问题的专家,他常年关注儿童国际收养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

                  1998年,斯莫林夫妇通过美国国内的领养机构,收养了两名来自印度的12岁女孩—Manjula 和 Bhagya。

                  斯莫林教授表示,领养机构一开始信誓旦旦地和他们说,这两个无家可归的印度女孩,常渴望一个温暖的家,然而,孩子实际上是被拐卖过来的。在这以后,斯莫林教授和妻子花了整整6年的时间,才帮助养女找回生身父母。

                  作为法学方面的学者,斯莫林教授自身的这段经历,促使他开始思考这些孩子们的命运,并着手研究与跨国领养有关的问题。

                  “我读了很多关于印度的杀婴的报道。”他说,“突然开始考虑,那些所谓的被杀孩子们会不会其实被外国的机构通过非法手段收养了呢?”

                  时代周报记者就跨国收养相关问题,对斯莫林教授进行了一次专访。

                  时代周报:目前,在国际范围内适用的与领养方面有关的协定是1993年签订的《海牙国际领养公约》,你觉得公约是否起到了如其初衷的作用?公约本身是否有需要改进的地方呢?

                  斯莫林:我觉得,《海牙国际领养公约》并没有达到它最初所希望的目标。当然,公约有需要改进的地方,但在我看来,公约本身没错,主要问题还是在于,那些加入公约的国家并没有严格按照条例所规定的执行。比如美国,在我看来就并没有很好地执行。美国直到2008年4月才开始执行整个公约,但在很多方面,尤其是对这些领养资金来源的控制方面,美国做得不到位。其他亚洲国家也是,尼泊尔、柬埔寨、印度,资金问题如果得不到很好的控制的话,很难去解决非法儿童收养问题,即便你有很好的法律条例。

                  时代周报:美国方面的问题主要在哪里?

                  斯莫林:我觉得美国政府做得最不到位的地方是,他们在领养儿童方面无意中制造了这样一个环境,让大量的非法的钱财进入这个领域,也使得国际领养成为了一项有利可图的生意。而当这些非法儿童交易问题存在时,政府也没有采取太多实际的行动去阻止它们发生。

                  有一个问题,在美国,尽管有专门负责领养程序的政府部门,但是所有的领养机构都是私营的。现在全美就有200多家私营领养机构,这些机构有些很小,为了生存,它们不得不互相竞争,而盈利的最关键点在于是否有更多的可供收养的儿童。

                  这些机构来到其他国家,看到一些非法儿童交易行为的时候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它们看来,这种交易对当地的孩子们来说,甚至是一项拯救事业。比如说,它们会去一些比较穷的国家,比如尼泊尔、柬埔寨,通过从美国父母那边收取大量的钱财来购买这边的婴儿,完全不管来源和行为是否合法。它们的行为,让这个国际收养流程变得更加糟糕。

                  我并不反对这些机构,我反对的是,它们为了盈利而不择手段。

                  时代周报:那么在你看来,中国在国际收养方面目前存在哪些问题呢?

                  斯莫林: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国情。就亚洲国家而言,缅甸、越南、印度都有不同程度的问题。中国的问题则可能更加复杂一些。在国际收养儿童方面,美国是世界上最重要的接收国家,中国则是世界上最重要的输送国家。自1990年开始,1991-1992年,中国开始敞开国际收养的大门,允许外国家庭收养中国的孤儿们。我觉得,1992-2000年期间,中国在这方面没有太大的问题。那个时期,中央政府在收养体制方面管理非常严格。然而,当中国开始鼓励外国收养人向这些社会福利机构捐赠的时候,这项事业就完全变味了。(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发布施行《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该办法规定,为抚养在社会福利机构生活的弃婴和儿童,国家鼓励外国收养人、外国收养组织向社会福利机构捐赠。受赠的社会福利机构必须将捐赠财物全部用于改善所抚养的弃婴和儿童的养育条件,不得挪作他用。)

                  与此同时,随着中国国内可以领养的健康弃婴数量开始锐减,局势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由于没有那么多的弃婴,为了得到更多健康的婴儿,我相信一些孤儿院很有可能存在一些非法的地下交易,甚至拐卖儿童也是有可能的。

                  按照目前的惯例,在中国,如果孤儿院能获得一个可领养的健康婴儿,就能从美国捐赠人那边得到2500-3000美元,这对他们来说已经是一笔生意了。现在,很难说清,那些进入领养渠道的婴儿,哪些是真正的孤儿和弃婴,哪些是通过非法渠道得来的。

                  时代周报:那么,你觉得如何改善这些问题呢?

                  斯莫林:在我看来,只有政府真正采取行动,才能彻底解决这些问题。首先,政府必须创造一个严格的援赠体系,防止那些非法资金注入,所有捐赠的钱都必须确保合法性和透明性;其次,那些接受国,特别是美国,不能总是想当然地把所有收养的任务推给那些输送国,它们也必须严格调查收养儿童的来源。不仅仅美国和中国,全世界其他国家,都必须行动起来,才能确保国际收养的公开化和透明化。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FW: 湖南邵阳计生办抢婴儿牟利 每名3000美元"外销"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湖南邵阳计生办抢婴儿牟利 每名3000美元"外销"

                湖南邵阳计生办抢婴儿牟利 每名3000美元"外销"
                2011-05-09 16:25:48 来源: 新华网(广州)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湖南邵阳计生部门以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为名,将十余名婴幼儿强行抱走送入邵阳福利院,其中部分婴儿为头胎生育。计生人员向孩子家人收取社会抚养费以赎回小孩。对于交不起罚款的家庭,婴幼儿被送往福利院“出售”,以收养名义“销往”国外。

                据财新网记者 上官敫铭 李漠 报道 为收取社会抚养费,十余名“非法”婴幼儿被计生部门强行抱走,送入邵阳福利院,统一改姓“邵”。部分后来找到下落,有些已被收养在海外——不能被尘封的悲剧

                漫漫寻亲路上,湖南人杨理兵随身携带着一张压了层塑膜的照片。照片上的女孩叫杨玲,是他的第一胎孩子,算起来今年应该七岁了。

                2005年,杨玲尚在襁褓中,就离别了亲人。她不是被人贩子拐跑,而是被镇里的计生干部以未交“社会抚养费”为名强行抱走的。

                四年后,杨理兵终于得知女儿的下落——远在美国。

                2009年的一天,杨理兵和妻子曹志美在湖南常德一家酒店里,从一位素不相识的人手中,得到女孩的两张照片,“我一眼就能肯定,她就是我的女儿。”杨理兵说。

                杨家的遭遇并非孤例。多年来,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至少有近20名婴儿曾被计划生育部门抱走,与父母人各天涯。当地计生部门的解释是:这些婴幼儿多是被农民“非法收养”的弃婴。但实际上,有相当多一部分婴幼儿是亲生的;更甚者,有的并非超生儿。

                2002年至2005年间,以计生部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为由、强行抱走婴幼儿的行为,在隆回县高平镇达到高潮。多年后,因部分家长锲而不舍的寻亲,类似事件浮出水面,乃至波及美国、荷兰等国。

                上篇:抢婴

                锁定目标后,计生工作人员少则四五人,多则十余人,在村干部的带领下,迅速包围目标家庭,将婴幼儿强行抱走。赎回小孩的惟一条件,就是交钱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是一个国家级贫困县。从县城北行70多公里,到达高平镇。这是一个位于大山群中的乡镇,人口7万多人。

                看似人口不多,长年来,高平镇却面临着计划生育的压力。

                上个世纪70年代初,中国开始推行以“一胎化”为主要标志的计划生育政策。1982年,计划生育政策被确定为基本国策。当时,和全国很多地方一样,湖南省也对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禁止性规定的,地方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分管负责人及责任人和单位,一年内不得评先评奖、晋职晋级、提拔重用、调动。

                隆回县连续十余年,保持湖南省“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的称号,其制定的处罚和考核细则更为严苛。层层考核压力下,基层政府甚至不惜使用暴力手段。在那时的高平镇乡村,常常可以看到诸如“通不通,三分钟;再不通,龙卷风”等标语——乡民们解释称,其意思是计生干部给违反政策的家庭做思想工作,大约只需三分钟时间,之后再没做通,家里值钱的家当就将像被龙卷风过境一样被一扫而空。

                此外,“儿子走了找老子,老子跑了拆房子”的标语,也让人惊悚。因超生问题而被处罚过的西山村农民袁朝仁向记者介绍,在1997年以前,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罚是“打烂房子”“抓大人”。他就曾因超生问题,被拆了房子。

                “2000年以后,不砸房子了,‘没收’小孩。”袁朝仁说。

                袁朝仁所说的“没收小孩”,是高平镇计生部门处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方式之一。其方式是,计生办人员进村入户,将涉嫌违法生育、抚养的婴幼儿抱走。

                因此,每当计生干部下乡入户核查,乡民们便四处逃避。在2002年至2005年间,高平镇出现坊间所称的“抢婴潮”。

                “没收”杨玲

                杨理兵清楚地记得,2004年7月29日下午,女儿在自己家中呱呱坠地。

                那天下午,高平镇凤形村杨理兵妻子曹志美有了生产迹象。父亲叫来了村里的接生婆袁长娥。袁长娥对记者回忆说,当她赶到杨理兵家时,杨的母亲正陪在儿媳身旁。“那是下午四五点钟,生产很顺利。”

                女儿降生后,杨家为其取名“杨玲”。哺育女儿到半岁后,杨理兵夫妇便离开老家,南下深圳打工谋生,“孩子交给爷爷奶奶哺养了。”

                2005年5月的一天,杨理兵照例给家里打电话,得到惊人消息,“女儿被人抢走了!”他匆忙从深圳赶回家。但一切已晚。

                对于头胎女儿为什么会被抢走,杨理兵百思不得其解。后来他猜到了原因:因为他们夫妻双双外出打工,女儿由爷爷奶奶抚养,结果计生干部误以为这个女孩是被两个老人收养的,因此也在征收“社会抚养费”之列。

                杨理兵的父亲对记者回忆称,2005年4月29日,高平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下称计生办)刘唐山等一行近十人来到杨家。“他们很凶,她奶奶在屋里看到后就抱着孩子躲,后来躲到了猪圈里。”

                计生干部最终发现了被奶奶抱着躲在猪圈里的杨玲,以杨家未交“社会抚养费”为由,要带走这个“非法婴儿”。

                事发当天下午,杨理兵的父亲跟到了高平镇。“他们说,必须交6000块钱才可以把人抱回来。”但四处筹借,只借到4000元,“我第二天再去,计生办的人说,就算交一万块,人也要不回来了。”

                那时,计生办人员已将杨玲送到了邵阳市社会福利院。由于通讯不畅,时隔多日,杨理兵才赶回高平镇。他赶到镇里去要人,小孩已经被送走,争执中还发生了冲突。

                杨理兵回忆说,镇里主管计生工作的干部承诺,只要他不再继续追究此事,以后允许他生两个小孩,还不用交罚款,“他们答应给我办理两个‘准生证’。”

                “准生证”后来被改名为“计划生育服务证”,是中国新生婴儿赖以证明合法身份的主要凭证。为了控制人口需要,育龄夫妇在生育前,必须到当地计生部门办理这一证件,这是合法生育的法定程序。

                杨理兵并不理会这些。他赶到邵阳市社会福利院时,“根本就不知道女儿在哪里。”杨说:“他们‘没收’了我的女儿?!”

                拆散双胞胎

                计生办 “没收”的孩子,不仅杨玲一个。早在2002年,同是高平镇的计生干部,就抱走了曾又东夫妇的一个女儿。

                曾又东是高平镇高凤村人,与上黄村的袁赞华结为夫妻。1995年和1997年,袁赞华先后生下两个女儿。二女儿降生后,由于交不起罚款,家里的房子被计生办人员拆掉了屋顶。夫妇俩由此跑到外地谋生,发誓要为曾家生个儿子。

                第三胎怀孕后,曾又东、袁赞华夫妇躲到了岳父家。“为了躲计生办的人,我们在竹林里搭了个棚子住。”曾又东对记者说。

                2000年9月15日,在岳父家的小竹林里,曾又东的双胞胎女儿降临人世。给袁赞华接生的,是上黄村的接生婆李桂华。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李桂华对当年的情形历历在目,“是一对双胞胎,一个先出头,第二个先出脚。”

                很难说曾家此时是欢喜还是烦恼。袁赞华发誓:“再生一个,无论是不是男孩,都不再生了。”

                2001年2月,曾又东夫妇决定到重庆打工。四个小孩,“我们决定带三个在身边,留一个在妻子哥哥家代养。”曾又东说。

                于是,袁赞华的兄嫂袁国雄、周秀华夫妇,为曾又东夫妇抚养了双胞胎姐妹中的大女儿。

                厄运于次年发生。2002年5月30日,高平镇计生办陈孝宇、王易等十余人闯进上黄村袁国雄家,将一岁半的小孩带走。一同被带走的,还有袁国雄的妻子周秀华。

                “刚开始他们叫交3000,后来就涨到5000元,再后来就要1万元了。”袁国雄夫妇曾据理力争,向计生办人员坦陈,这是代妹妹家抚养的。但计生部门原则性很强,一口咬定交钱才能赎人。因交不起罚款,双胞胎姐姐被送到了邵阳市社会福利院。

                因通讯不畅,曾又东夫妇当时对此一无所知。那年3月,在重庆朝天门批发市场做小生意的曾又东夫妇,还沉浸在幸福中,袁赞华生下了他们期盼的儿子。

                2003年,因母亲过世回家奔丧的曾又东,才知道女儿被计生办带走的消息。

                如今,曾又东对这对双胞胎女儿中的姐姐已经印象模糊,“右耳朵好像有一点小赘肉?”

                四类婴儿

                杨理兵和曾又东的遭遇并非孤例。高平镇被计生办以“超生”或“非法收养”等名由“抢走”的婴幼儿,不在少数。而领回小孩的条件,无一例外都是交钱。数额多少没有定数,全凭计生干部们张口。

                高平镇西山洞村五组农民袁朝容对记者称,2004年8月,他在广东省东莞市一家家具厂打工时,逛街时看到一个包裹,打开一看,是一个奄奄一息的女婴。“这是一条生命啊。”袁朝容将女婴救起。在工友建议下,时年42岁无妻无子的袁朝容,喂养了这名婴儿,并取名“袁庆龄”。

                2004年12月,袁朝容将孩子带回老家,向村长汇报此事,交了些钱,希望村长帮忙办理领养手续。

                第二年,袁朝容每月支付350元生活费,委托姨妈代养孩子,自己再次离家南下打工。

                然而,2005年7月28日,高平镇李子健、陈孝宇等四五名计生干部闯入袁朝容姨妈家,称此女婴为“非法收养”,将袁庆龄抱走,并称必须交8000元才能将人领回。

                袁朝容胞兄袁朝福对记者介绍,当时弟弟在广东,自己多次到镇计生办请求放人,得到的答复是“必须先缴纳社会抚养费”。四个月后,当袁朝福回到老家要人时,得到的答复是,小孩已被送到邵阳市社会福利院。

                大石村十组农民袁名友夫妇,生育了两名男孩之后,妻子进行了结扎手术。1999年,他们在湖北省洪湖市沙口镇做生意时,捡到一名被遗弃的女婴收养下来。年底,回乡过年的袁名友将此事向村干部汇报,并委托办理收养手续。

                袁名友说,2002年5月10日,在缴纳了2000元社会抚养费后,该名女婴在高平镇派出所进行了人口登记。在初次户口登记上,女婴取名“袁红”,与户主袁名友的关系是“养女”。

                虽然已缴纳社会抚养费,且上了户口,但是,2002年7月29日,高平镇计生办干部刘唐山等四人还是来到袁家,将袁红抱走。彼时,袁名友夫妇在田地里劳作,看到来刘唐山等人抱着孩子驾车离去,飞奔尾追。

                “他们把我女儿抓到了镇计生办。”袁名友向记者回忆说,“说我非法收养,叫我按手模。说要拿4万块钱赎人,否则就不放人。最后说至少要交3 万。”

                然而,第二天袁名友凑足钱带到计生办时,女儿已经不见了。“她的脖子底下,左边有颗黑痣,豆子一样大的。”回忆起养女的模样,袁名友眼圈红了起来。

                吊诡的是,袁红被计生办抱走三年后,2005年12月30日,当袁名友家更换新户口本时,袁红仍是袁家的一员。户口本上,袁红与户主的关系是“女儿”。但袁红至今下落不明。

                与袁名友的遭遇类似,高平镇合兴村二组农民李谟华收养的女儿,也于2002年被计生干部抱走。

                早在1998年,李家就为收养的女儿李艳上了户口。彼时施行的《收养法》,尚无“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规定(1998年11 月法律修订后才增加此规定)。女儿被抱走后,李家无力缴纳罚款,李艳由此不知所踪。

                在黄姓村,2002年上半年,村民周英河与女友唐海梅结婚。当年12月底,夫妻俩为周家生了第一个女孩,取名周娟。

                与中国农村很多地方一样,周英河和唐海梅当时按传统习俗,办过酒席即宣布结婚,暂未到民政部门注册登记。

                三个半月后,周英河夫妇南下广州打工,周的母亲刘素珍(音)承担了哺育孙女的任务。然而,周娟最终还是被高平镇计生办的工作人员“抱走”了。

                据刘素珍向记者回忆,那是2003年3月15日,“有八九个干部又来抢小孩,我抱着孙女就跑了,躲在附近的邻居家。”

                计生干部最终找到了被放在床上睡觉的周娟。“他们说,你老人家不会带小孩,我们带比你带好些。”刘素珍跟着他们来到计生办后,按要求照相压手印, “他们就叫我走了。说要交1万5千块才能把孩子抱回来。”刘素珍没有能力筹款,孙女被计生办送到了福利院。

                毛坪村四组的袁新权,头胎女儿也被高平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抱走。2005年11月2日,袁新权的女儿降生。当年11月25日,家人抱着女儿在路上行走时,被计生办人员强行将女儿抱走。

                不独隆回县,在邵阳市洞口县,也有类似情况。

                2008年12月2日,该县城关镇的厚永军、肖绚丽夫妇,因超生未及时上交社会抚养费,他们诞生才40天的一名男婴,被当地计生干部抱走,后因找人说情才被还回。

                据曾因超生被处罚过的西山村农民袁朝仁等人初步统计,从2000年至2005年间,湖南省隆回县高平镇至少有16名婴幼儿,被镇计生办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名义强行抱走。

                “被抱走的小孩有四种情况,第一种是‘未婚先育’(一般已按传统习俗摆喜酒,但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第二种是超生。”袁朝仁称,前两种情况,被抱走的婴幼儿都是其父母亲生骨肉。“第三种,就是抱养的,有的可能不符合收养规定;第四种,应该说是合法收养的,因为他们已经上户口了呀!”

                这四类婴幼儿,都是当地计生干部锁定的目标。散落在大山深处的高平镇各地乡村,乡民们谈计生色变。一些乡民称,每当计生干部下乡入户时,家有属于上述四种情况婴幼儿的农户,便闻风而四处逃避。

                依据多位家长描述,计生干部抱走婴幼儿的过程几乎大同小异。

                锁定目标后,计生工作人员少则四五人多则十余人,在村干部的带领下,迅速包围计划对象家庭,将婴幼儿强行抱走。赎回小孩的惟一条件,就是交钱。

                经记者采访调查核实,截至2005年,被高平镇计生工作人员强行抱走的婴幼儿,至少有16名。

                中篇:生意经

                除了政绩考量,自由裁量的罚款也充盈了地方财政。在政绩和利益的双重驱动下,交不起罚款家庭的婴幼儿被送往福利院,“弃婴”利益链由此产生

                隆回县对计划生育国策的执行,经历了一个不断从紧的过程。

                2001年11月,因违反计划生育问题突出,隆回县开始对高平镇进行集中整治。全县抽调230多名干部进驻高平镇,入驻各个乡村督导工作。

                在此期间,原先对违反计划生育人员收取的“计划外生育费”,统一更名为“社会抚养费”。

                扭曲的“社会抚养费”

                按政府给出的定义,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收的对象主要是超生家庭,即“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

                而依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未婚生育、超生、非法收养的家庭,都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隆回县在对高平镇计划生育问题进行整治的运动中,为了顺利收取社会抚养费,县法院“计生行政审判合议庭”抽调了七名法官进驻高平镇,派出所抽调四名干警协同,负责强制执行。

                1999年,隆回县“大胆探索”,成立了计划生育行政审判合议庭,由审判员和来自县计生委的公务员(由法院任命为助理审判员)组成,日常工作由计生委管理。这个法庭的主要任务,就是负责对计生行政案件的强制执行——主要就是罚款或收费。这一“成功经验”,后来被全省推介。

                通过整治,高平镇的超生势头得到一定遏制。然而,在经济凋敝的大山深处,乡民们“养儿防老”“男尊女卑”“多子多福”等传统观念并没有因此改变。

                2005年3月22日,隆回县提出了以“县乡村三级联包”的形式加强计划生育管理。除“一票否决”,再以职务升迁和经济奖励的方式,刺激计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在此背景之下,县、镇、村三级相关干部的升迁、工资待遇等,均与计生绩效“捆绑”在一起。分管及负责计划生育的干部们,决定“破釜沉舟,背水一战” (当地计生标语——编者注),高平镇的大街小巷再次贴满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标语,例如“谁敢超生就让他倾家荡产”。

                计生部门为何如此热衷“没收”婴幼儿并送往福利院?除了政绩考量,以收取“社会抚养费”为目的的创收,也是主要动力之一。

                据高平镇官方人士介绍,农业税取消后,该镇维持干部队伍的工资时常捉襟见肘。收取社会抚养费,不仅仅是在落实计生国策,更是为充盈地方财政收入。

                社会抚养费未按规定支出,在湖南省是普遍现象。依据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初步统计,仅2004年和2005年,社会抚养费非规定支出的比例分别高达88.04%和87.11%。其中,绝大部分用乡镇机关支出。对于乡镇政府将社会抚养费直接“坐收坐支”的现象,湖南省财政厅曾给予批评。

                在2006年5月17日,隆回县发布当年上半年计划生育督察通报。通报称,“有些乡镇将社会抚养费作为乡镇财政的主要来源,财政所无能开发财源,只能绞尽脑汁管死这笔钱”。

                上述督察通报进而称,“有的乡镇按月定计生办上交社会抚养费指标,否则扣发计生办人员工资。”乡镇计生办“重点工作(孕检、节育措施落实)没人做,难点工作不愿做,有钱的工作(社会抚养费征收)抢着做。”

                2010年,隆回县县长钟义凡在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春季集中整治活动动员大会上发表讲话时说,在“一票否决”等压力下,“乡镇党委、政府与计生队伍存在较深的利害关系,不敢得罪,导致计生队伍绑架党委和政府”。

                2002年4月,高平镇计生办主任由周小方担任。彼时,主管该镇计生工作的是镇党委副书记刘述德。为了摘掉因计生问题而被“黄牌警告”的帽子,高平镇进行专项集中整治中,主要一项工作就是征收社会抚养费。

                当时,计生办成为高平镇政府第一大部门。镇政府120多名工作人员的建制,计生办就占到30名。据周小方介绍,全镇每年补报生育和超生的婴幼儿在 100人左右。

                计生办的工作人员开始搜寻并锁定超生、“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家庭。据当地官员介绍,在高平镇刚开始收取社会抚养费时,每人约3000到 4000元。而以强行抱走小孩相“要挟”时,价格就涨到1万元甚至几万元。

                “弃婴”收养黑幕

                被计生办工作人员抱走的婴幼儿,不仅仅是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筹码。有知情者称,每送一名婴幼儿到福利院,计生干部可得到1000元甚至更多的回报。

                但邵阳市福利院院长蒋德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没有正面回应这一说法。

                邵阳市福利院能够证实的是,在2002年至2005年间,隆回县高平镇民政办、计生办共送来了13名婴儿,其中,一名男婴被领回。其他未被领回的婴幼儿,经民政公示程序被宣布为“弃婴”后,进入社会收养程序——更多是涉外收养渠道。

                “收养人要捐助一笔收养金。”蒋德伟说,正常的行情是,每收养一位中国孤儿(弃婴),外国收养家庭通常需支付3000美元。在湖南省,民政厅收养中心接收到收养人捐助的收养金后,绝大部分回拨给福利院。

                在此利益诱惑下,有人专事贩婴生意。2005年11月,湖南省本地媒体曾披露衡阳祁东县一起团伙贩婴案,幕后指使就是衡阳市多家福利院。福利院与人贩子互相勾结,收买婴幼儿,并将其变为“弃婴”,送入涉外收养渠道,从中牟利。

                自2003年以来,衡南县福利院“买进”婴儿169名,衡山县福利院“买进”232名,衡阳县福利院“买进”的婴儿最多,为409名。

                经湖南省祁东县法院的判决证实,为了多向境外输送可供收养的婴儿,衡阳市各福利院不但给职工下达搜寻婴儿的任务,甚至主动通过人贩子等各种中间人 “收购”婴儿。福利院至多支付两三千元人民币“买入”婴幼儿,送养国外后即可获得3000美元。

                前述案件,撕开了“弃婴”收养黑幕一角,福利院成为“洗白”人口贩卖的合法中介。2006年2月22日,湖南省祁东县法院公开审理这一福利院贩婴案时,引起海内外舆论哗然。

                巧合的是,前述衡阳市多家福利院疯狂“买进”婴幼儿的时间段,正是隆回县各乡村爆发“抢婴潮”的时期。

                2009年7月,中国媒体再次披露了计生部门将超生婴儿抢送到福利院,并在涉外领养过程中牟利的事件。在贵州镇远县,计生部门将交不出罚款的超生婴儿强行抱走,送入福利院后再通过“寻亲公告”等程序,将其变为“弃婴”,多名婴儿被送养到美国、荷兰及西班牙等国。

                与多年前衡阳市的多家福利院一样,镇远县福利院每送养一名婴儿,亦可获3000美元“赞助费”。

                “弃婴”制造链

                为了将这些抢抱走的婴幼儿变成合法“弃婴”,高平镇计生办的工作人员伪造或编造了相关文件材料。

                记者根据这些资料,就2005年计生办抱走杨理兵女儿的案卷,进行了采访核实。

                当年,该案的案由系杨理兵“非法代养一个孩子”。立案负责人为时任主管计生工作的高平镇党委副书记刘述德,经办人包括计生办的刘唐山、李红旺、罗伟等三人。在案卷中,包括了结案报告、立案呈批报告、综合材料、分别对杨理兵父子的两份讯问笔录、杨理兵本人的申请书、民政办证明、村委会证明、派出所证明、村干部证明等十份材料。

                记者通过对相关当事人的采访证实,除了高平镇派出所出具的杨理兵登记结婚的证明是真实材料,其他九份材料均系编造或伪造。

                在对“杨清正”的讯问笔录中,文字资料显示,“杨清正”承认抚养的女婴为“儿子杨理兵从外面捡回来的”,并表示“听人民政府处理”。在笔录上,在多处签字“杨清正”处,印上了鲜红的指模。

                但是,杨家人称,高平镇计生办人员从未对杨父做过笔录,而杨理兵的父亲,正确的姓名应该系“杨亲政”而非“杨清正”。

                在对杨理兵的笔录及其“申请”中,于2005年4月30日签字且按指模的“杨理兵”称,“我自愿申请将捡回的小孩送邵阳市社会福利院抚养,绝不后悔”。但事实是,女儿被抱走一个月后,身在深圳的杨理兵才得知这一消息。

                “这全都是伪造的。”杨理兵对记者说。

                “村干部证明”文件,是凤形村支部书记“汪先姣”出具的。证明书称,杨理兵在外打工时“捡到一个女孩,未取名,一直放在家里由他的父亲代养。我村杨理兵还不符合收养条件,他父亲又年事已高,无力抚养小孩”。

                事实上,凤形村支部书记汪先蛟的家,与杨理兵家隔着一座山。“我是给镇里的计生干部说过,杨理兵家养着一个女孩,当时听说好像是捡来的。”汪先蛟对记者说:“我当时不太确定情况。但这份证明肯定不是我写的。”

                看到记者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后,汪先蛟确认,“我的字不能写那么好的。这个签名、手印也都不是我的。我的名字是蛟龙的‘蛟’。”而“证明书” 的落款是“汪先姣”。

                在高平镇向上级部门汇报的“计划生育违法案件”中,与杨理兵的案卷一样,相关材料中,当事人无一例外,均“承认”婴幼儿是捡来的来历不明的“弃婴”。

                对此,曾任高平镇党委书记的陈勇称,被抱走的婴幼儿是有亲生的,但当时村民害怕缴纳社会抚养费,同时又希望继续生育男孩,因此都自称是收养的。

                时任高平镇计生办主任周小方说,生下女婴的家庭,多将婴儿放在亲戚家抚养,以逃避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罚。计生干部在执法时,村民不承认抚养的婴幼儿是亲生的。

                但记者对案卷涉及的相关当事人进行采访核实时,有血缘关系的抚养家庭,无一人自称这些婴儿是弃婴。

                “他们抢走的是我孙女啊!”为儿子周英河抚养孙女的刘素珍,回忆起孙女被抱走时的情形时失声痛哭。她说,当时自己与孙女周娟被关在计生办二楼,计生干部让她在一份材料上按了手印,不识字的刘素珍不清楚上面写的是什么内容。

                对于伪造“弃婴”文件一事,当年负责高平镇计生工作的刘述德对记者称,“不可能造假。”时任计生办主任周小方则对记者说,对于抱走计生对象婴幼儿一事,“当时已有结论,没有他们(指寻找子女的家长——编者注)说的那些事。”

                一夜出炉的调查报告

                经邵阳市社会福利院证实,隆回县高平镇被计生部门带走的13名婴儿中,至少有7名是抚养家庭的亲生骨肉。之后,家长们一直抗争不止。

                在“抢婴潮”中失去孩子的家长们相互打听,找到了遭遇相同的家庭。他们组成维权团体,向当地政府讨要公道。

                2006年3月10晚,隆回县政府得知,多位被抢婴幼儿的家长打算到北京上访维权。时任邵阳市委书记盛茂林,邵阳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向才昂等人做出批示,要求隆回县调查处理。

                当晚,隆回县县委书记杨建新、县长钟义凡等人分别做出批示,要求成立调查组。次日上午,隆回县从县委办、纪检委、计生局、宣传部等四部门抽调11名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由县委办副主任兼督察室主任陈云鹤带队,赴高平镇展开调查。

                时隔仅仅一天,2006年3月12日,联合调查组的报告即出炉。调查组确认确有12名婴幼儿被计生办工作人员抱走。被调查的12户村民分别为:合兴村魏太喜、大石村袁明友夫妇、白地村王义娥夫妇、黄信村周乐平刘素贞夫妇、金凤山村罗如冰、杏升村聂仙银夫妇、金凤山村周英喜夫妇、回小村袁家石、大田村周英明夫妇、凤形村杨清正、上黄村袁国雄夫妇和毛坪村袁新权。

                前述调查报告称,被计生办抱走的12名小孩中,11名不符合收养条件,又未办理任何收养关系手续,属于非法收养。“在非法收养人主动提出送社会福利院的情况下,全部移送邵阳市社会福利院抚养”。

                调查组承认,只有袁新权与孙歌的女儿为“未婚先育”,“袁新权父子请求计生办工作人员协助……将该女婴送到邵阳市社会福利院。”

                但是,经记者采访核实,调查报告中涉及的12户村民中,并非报告所称“婴儿或幼儿的来源情况说不清楚”。包括黄信村周乐平夫妇、凤形村杨清正夫妇、上黄村袁国雄夫妇等家庭,其抚养的婴幼儿均与自己有血缘关系。

                其中,周乐平夫妇抚养的,是其儿子周英河夫妇所生的第一胎孩子;凤形村的“杨清正”,抚养的是前述其子杨理兵的第一胎女儿杨玲;而上黄村袁国雄夫妇抚养的,是前述曾又东、袁赞华双胞胎女儿中的姐姐。

                在调查组所涉名单之外,记者通过对家长及当时婴儿接生婆的调查核实,至少有七名被计生办抱走的婴幼儿与抚养家庭有血缘关系。

                下篇:宝贝回家

                婴幼儿被“没收”的家长们,走上了漫漫寻亲路。多年后他们发现,自己的骨肉已由福利院变成“弃婴”,而被外国家庭收养。如今,多位家长已确认了孩子在国外生活的信息

                魏海龙回家

                在“抢婴潮”中,合兴村五组农民魏太喜的养子,是被计生部门强行带走的小孩之一。

                2005年10月16日上午,高平镇五六名计生干部闯入魏太喜家,将时年五岁的魏海龙带走。计生干部留下话,“交钱(社会抚养费)赎人”——魏家要缴纳6500元,才能领回孩子。

                魏海龙是魏太喜收养的弃婴。2000年,魏太喜与妻子龙蕊(当时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贵州天柱县凤城镇打工时,捡到了一名出生约十余天的男婴。据魏太喜称,因夫妻俩没有生育能力,便将男婴抱养,取名魏海龙。当年春节,回家过年的魏太喜向一名村干部交了100元钱,希望办理收养申请和登记事宜。

                六年后,当魏海龙已届入小学念书的年龄时,计生办干部李子健、陈孝宇等六人,突然登门,将其从家中带走。

                根据中国《收养法》规定,收养关系成立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 30周岁。

                针对民间大量存在的私自收养情况,2008年,民政部、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等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8〕132号),提出了“区分不同情况,妥善解决”,包括补办手续等手法。其中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私自收养,由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动员其将弃婴或儿童送交社会福利机构抚养,并没有规定可以从收养人手中强制带走被收养人。

                魏太喜家穷极,拿不出钱,他绕了几个弯之后,找到了时任邵阳市人大代表袁忠福。

                袁忠福是高平镇江魏村种粮专业户,曾培育了杂交水稻新品“五彩稻”,当选为邵阳市第十三届、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接到魏家的求助后,袁忠福找到了时任高平镇党委副书记、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刘述德。刘对袁的答复是,小孩已送福利院,要交1万元社会抚养费方可领回。

                对此,袁忠福利用人大代表的身份,分别向隆回县人大、县政府等部门反映此事。

                针对袁忠福的诉求,高平镇计生办于2005年11月2日向相关上级部门领导专函汇报称:魏太喜未年满30周岁(魏1975年12月生),不符合《收养法》第四款关于收养人须年满30岁的规定;此外,收养人未遵守关于“收养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规定;而魏海龙是否为弃婴,也无相关证明。

                高平镇计生办还在前述汇报材料称,因收养关系不成立,魏太喜“主动提出家庭困难,无法抚养小孩,请求镇计生办将小孩送社会福利机构抚养”。

                经记者采访核实,计生办出具的魏太喜的“申请书”,如前述提到的杨理兵申请书一样,同系伪造。

                在魏家向计生办讨要魏海龙期间,高平镇计生办却向相关上级部门汇报称,魏太喜听闻公安机关将调查其非法领养一事畏罪潜逃。而事实上,魏太喜及其家人,为了从计生部门手中要回养子而一直抗争。

                得知魏海龙被计生办带走的消息后,其就读的雪界小学曾专门致函高平镇计生办,希望计生办领导“以孩子学业为重,让他赶快重返校园”。对此,计生办不予理会。

                魏海龙是“弃婴”,还是如计生办称系魏太喜“买回”?为了查明真相,袁忠福奔赴贵州等地调查了解情况。据魏太喜当年打工的店主陆跃珍证实,2000 年6月的一天晚上,陆跃珍的商店门口传来婴儿的啼哭声。陆等人出门查看,发现裙包里放着一个出生未满一月的男婴。“可能是想送给我养的。”陆跃珍说,“但我不想要。我想到魏太喜爱人无生育能力,我劝他俩捡着带养成人,这也是积德。”

                确证了魏海龙的弃婴身份后,在袁忠福的督促下,2005年11月底,高平镇计生办和派出所将魏海龙从邵阳市社会福利院接回。被带走29天之后,魏海龙终于回到家中。

                寻亲之路

                魏海龙回家的消息,激起了更多家长的寻亲热情。

                女儿被抱走后,曾又东不止一次到高坪镇计生办讨要说法,但总是无功而返。“他们说我女儿是捡来的。之后不管怎么说就是不理我了。我去县公安局报了几次警,警察每次都说会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后来就不管了。”曾又东对记者说。

                2006年3月25日,为了防止最小的儿子又被抱走,曾又东主动去计生办缴纳了14400元社会抚养费,为儿子办理了落户手续。

                袁庆龄被抱走后,袁朝容曾从广州赶回老家讨要说法。“他们说我这是非法领养,还把我打了一顿。”袁朝容对记者说,“这女儿是我救起的,当时不救她就死了。如果她还在人间,希望她能好好活着。”

                袁朝容的哥哥袁朝福则誓为兄弟讨个公道。袁庆龄被计生办人员抱走四个月后,有一天,原高平镇党委书记田昌金对袁称,袁朝容符合收养条件,但收养需要申请。袁朝福转述了当天田昌金对他的话,“他说,我给你们联系,出点钱另找一个孩子来养吧。原来那个女孩不行了,已经不见了。”

                为此,袁朝福找到了主管计生工作的时任高平镇党委副书记刘述德。刘并没有给袁朝福答复。讨要孩子的代价是,袁朝福被拘留了五天。依据隆回县公安局认定,袁朝福打了刘述德,因此将其行政拘留。

                但袁朝福说,“那是陷害!我们吵了起来,他就叫派出所警察抓我。”为了力证自己被诬陷,2006年3月,袁朝福曾向隆回县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

                袁红被计生办抱走后,袁名友曾据理力争,但计生干部们不予理会。能证实袁名友夫妇合法收养袁红的材料,包括当时捡拾时现场目击者的证明、缴纳的社会抚养费收据、袁红已合法进行户口登记等材料。

                “这些他们都不认,就是叫我交钱。”袁名友对记者称。由于经济条件有限,袁名友夫妇追寻女儿的脚步,止步于镇计生办。让袁名友更加愤怒的是,袁红不知所踪九年后,2010年11月,袁家上缴的农村合作医疗费中,仍要缴纳女儿的份额。

                “弃婴”的命运

                “高坪镇民政办现送来女弃婴一名。请接收。”2002年至2005年,邵阳市社会福利院每年都会收到高平镇民政办、计生办的接收弃婴申请书。

                对于这些送来的“弃婴”,福利院照单将其收下。“他们也是政府部门,我们不能怀疑吧。”邵阳市社会福利院院长蒋德伟对记者解释说。依照惯例,这些婴幼儿入院的时间成为了他们的生日,姓氏则都统一改成了“邵”——邵阳的邵。

                依照《收养法》、《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福利院的婴儿、儿童可进入本国及涉外将婴儿涉外送养渠道。2003年,《民政部关于社会福利机构涉外送养工作的若干规定》中明确,“社会福利机构送养弃婴、儿童,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在当地省级报纸上刊登查找弃婴、儿童生父母的公告。自公告刊登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

                记者查阅了部分2002年至2005年的《湖南日报》,确有湖南省民政厅发布的单独或包括来自邵阳社会福利院的《寻亲公告》。然而,对于生活在大山深处,或者常年在外乡打工的高坪镇乡民而言,这些公告对他们没有任何意义。

                这意味着,公告60天后,早已取名“杨玲”、“周娟”、“袁庆龄”、“袁红”、“李艳”等婴幼儿,统一变成“邵”姓。由此,当地民政部门和福利院, “将确定其为弃婴,依法予以安置”。

                多年来,家长们向外界寻求帮助,追寻亲生骨肉下落的努力从未停息。湖南邵阳、省会长沙、首都北京等多个地方的相关政府部门,都留下了他们信访的脚印。

                2006年3月10日,高平镇部分婴幼儿被计生办抱走后下落不明的家长,决定集体到北京上访。消息被当地政府获悉,家长们的维权行为被阻止。当年3 月21日,香港《南华早报》率先披露消息,高平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抢走农民婴幼儿的消息第一次被英文读者所知。

                2007年上半年,家长们找到内地记者反映相关事宜。

                2008年,中国儿童第二大收养国荷兰,其EO电视台在中国孤儿问题电视专题片中,除了检讨荷兰从中国收养婴幼儿可能存在的疏漏,也指责了邵阳市社会福利院涉嫌将高平镇计生办送来的婴幼儿变为“弃婴”的行为。杨理兵的亲生女儿杨玲,在未被计生办人员抢走前的照片,出现在该专题片中。

                2009年9月20日,美国《洛杉矶时报》在关于中国弃婴及收养等相关问题的报道中,再次披露了隆回县高平镇多名农民婴幼儿被抢后送到福利院的消息。美国是收养中国婴幼儿数量最多的国家,该报道引发了美国读者的热议。

                1996年6月,中国收养中心成立,中国涉外收养工作当年正式启动。至今,与中国建立收养合作关系的国家有17个。2011年1月18日,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中国收养中心更名为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

                据该中心披露的最新统计数据,至今共有10万多名中国孤残儿童被外国家庭收养。可以确认的是,被高平镇计生部门送到福利院的“邵氏”婴儿,部分就名列其中。

                “我们都是按着政策规定来的。”邵阳市社会福利院院长蒋德伟对记者称,福利院涉外的收养程序符合规定。对于那些“弃婴”下落,蒋称,依据《收养法》规定,不便透露任何信息。现行《收养法》第21条规定,“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人伦悲剧

                最终,部分婴幼儿的下落还是有了眉目。2009年底,有热心的美国读者依据媒体报道,找到了三名情况较为吻合的被收养女孩资料——包括刚到达美国时对的信息和照片、几年后的近照等。

                这三人的照片传真到了邵阳。“这就是我的女儿!”曾又东看到其中一张照片时脱口而出。照片中的女孩,与双胞胎妹妹曾双洁长得近乎一模一样。“她会讲中文吗?会回来认我们吗?”曾又东像在呓语,“不是我们抛弃她,她是被抢走的!”

                经记者从多方渠道得知,收养双胞胎姐姐的是一对年龄偏高的美国夫妇,丈夫于2010年病故。养女的信息在网上被披露后,这户家庭原有的联系方式均已失效。

                第二个获悉女儿去向的是杨理兵。他已记不清是2009年的哪一天,一位自称“小叶”的人,说找到了与杨玲信息较为吻合的两个女孩。

                杨理兵和妻子曹志美从打工地湖南郴州赶到常德。当见到小叶提供的两位女孩照片中的一张时,曹志美痛哭不已。“没错!这就是我们的女儿。”杨理兵指着其中一张相片说。

                远在美国的小叶,时常为美国收养家庭做翻译。依据收养地点、时间等相关资料,小叶提供了与杨理兵儿女较为吻合的信息。但或是出于尊重收养伦理的考虑,除了确认杨玲被美国家庭收养,小叶再未提供更多相关情况。

                “小孩在她的美国收养家庭生活得很好,她的收养父母都非常爱她。”小叶对记者说。在进行DNA鉴定之前,收养家庭也不能百分之百确定女孩是杨理兵的女儿。“但我相信,将来会有她与亲生父母相认的一天。”小叶说。

                相关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邵阳市福利院确认接收的十余名婴儿中,“都已送养到国外”。更多信息较为吻合的照片传真回来,然而,那些丢失孩子的父母,除非进行DNA鉴定,都不敢确认谁是自己的骨肉。

                曾又东夫妇认女儿的依据,是双胞胎姐妹中的妹妹,她们就像一个模子所刻。而杨理兵,则是因为在小孩被抱走之前,曾给女儿拍下过照片。

                给杨理兵拍全家福的照相馆在高平镇的一条街上。杨理兵每次经过,老板娘总会问,“你女儿找回来了吗?”

                寻女多年,杨理兵夫妇已无心营生,家境日渐窘迫。确认女儿仍存活于世、身在美国的消息后,曹志美要求丈夫尽快找回杨玲。2009年底,曹志美不辞而别,离家出走。

                “她留下话说,连女儿被人抢去都找不回来,跟我过还有什么意思?”言及此事,泪水在杨理兵眼眶打转,“只要还活着,我一定要找回自己的女儿。”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说的对。每次看信用卡账单后面的孩子一丢十几年,估计现在活着都大老爷们大老娘们了,对警察叔叔们很失望!
              • 至少人家还能看见寻人启示,几十年照样坚持,这个不说明人家的认真么?理解能力。
          • 这是现代西方的工业文明对传统文明冲击后带来的恶果之一。农业文明拌随着特有的文化传统,多子不仅是为了农业生产所需的劳动力,也是一种特有的福利保障。现代工业文明使这一需求减弱,但文化的传统还存在,所以就有了弃婴,尤其是女婴的现象。
            • 耳朵总能从细微的小事中悟出高在云端的结论,这件事仅可以作为耳朵观察的"弃婴现象"一个样本。可惜,我觉得就这件事来说,我不能找到任何的理由去理解一个为人父母的人忍心丢弃自己的孩子。如果你有了自己的孩子,你再说这话,也不迟。
              • 你的结论不在云端,但凡事你都可以扯到政府的不作为啊,腐败啊。我觉得你在寻找一个“神党”--能管制好神州大地的所有一切的神党。我觉得你如果认为中国需要民主,需要多党联合执政什么的都可以接受,但若动不动“反”字当头,就目前来说在中国还是难以得民心的。
                • 这里有个逻辑关系, 首先要反对独裁的一党永远执政, 才有可能发展多党联合执政. 就如这里的反对党, 只有反对现有的党才有自己上台的机会, 你见林顿赞美保守党和自由党么?,
                  • 人家是指根本和政党政治无关的事情也要往上面扯。。。而且一扯就是言论自由多党政治这些老生常谈,不腻歪吗?真是不可教也。
                    • 要是一党独裁专制能保证言论自由, 就不用谈了,你谈谈吧. 我不觉得腻歪.我请你谈. 我够大度和宽容. 和你不一样.
            • 把这件事的发生,归罪于"现代西方的工业文明对传统文明冲击",实在是牵强敷会,耳朵读过的书,在这方面,真的是很有用。另外,我敢说,虽然中国的传统文化还有一定影响,但现在弃婴的现象在中国已经很罕见了。
              • 弃婴的原因挺复杂,据说俺们这疙瘩最大的原因是是未成年生育和单亲吸毒。
    • 小马联想丰富啊. 发挥的不错, 不过就本人朴素的观点来说, 一个人, 作为个体的幸福和他的出生地, 语言等没有直接的关系.而且那些也不重要.一个人能自由的选择自己喜欢的国家, 语言, 或文化, 价值观念等是自己的事情.比无法选择的人是要好很多的,
    • 也许不用那么久,等我们做了爷爷奶奶的时候就可以自豪地向孙辈炫耀了,就像现在我已经向自己的孩子炫耀过小时候多么苦、竞争多么大,而爸妈都坚强地走过来了。
    • 各位老大,行行好吧,咱能不能往一党专政上聊。我只是发点心情随笔,毕竟这里不是时政。any way, 感谢大家的回复。
      • 我看,小马可不小,应该叫你"老马"。您看仔细了,不是我要往时政领的,可是先有耳朵说的"洋人也瞧不起洋奴"的,既然说了"洋",就可以说"土"。事实都摆一摆,有何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