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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的民主形式确实有过大多数人统治的愿望。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早在雅典时期,就有很多人共同协商具体事物的过程。比如一个盗窃案的审判,要成立一个上千人的陪审团,且没有法官。这些陪审员对案件的每个细节进行争论,审判过程旷日持久。消耗了大量的社会资源。这种民主形式,有个名称,叫做“直接民主”。

由于直接民主过于昂贵,很少有国家能够承受,所以,现代民主政治几乎都以代议制民主为主,只有在涉及到国家根本方针的重大问题上,比如更改国名等等,才采用“全民公投”之类的直接民主形式。

顺便说一下,虽然美国是现代代议制民主的发源地,但他们比加拿大更多地使用直接民主形式。在美国总统大选和中期选举的选票上,往往含有若干个全民公决议题。前些天听新闻,有的美国选民抱怨说,投票象做考试题一样,那么长的一系列问答要选择,太费神。

民主的意义,不是大多数人统治。

很多在中国上过大学的人,都以为民主就是多数人统治,或者说,民主就是“由人民当家作主”。其实,这是片面的。自从美国开始实行代议制民主以来,民主就不再能用简单的“由人民当家作主”来理解了。

什么叫当家作主?比如一对夫妻,我们说他们“女主内,男主外”,就是说他们家的内部事务由女方做主,外部事务由男方做主。虽然夫妻都是这个家庭的主人,但只有一方是主导。

范围扩大,比如一间工厂,主人是大小股东。但日常事务由谁做主?不是股东,不是董事会,而是厂长。当然,有的厂的董事长会可能更多地参与日常管理,那么我们会说:这个厂实际是由董事长做主。

这两个例子中可以看到,我们平常所说的当家作主指的是对日常事务的管理。前面讲代议制民主的时候说过,民主不是全民管理国家,而是由人民选举代表对国家进行管理。所以,在民主制度下,国家的主人虽然是全体国民,但日常做主的却不是这些国民,而是国民选举出的国家领导人。

有人把民主的概念混淆为“人民当家做主”,其实是混淆了管理权和所有权的关系。人民是国家的所有者,是国家的主人;但并不直接管理国家,不直接为国家事务做主。

只有当语义不那么规范、语境不那么严格的时候,才可以说“由人民当家做主”。这个时候,指的是人民作为国家主人,通过控制国家管理者的任免,来间接管理国家事务。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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