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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楼上2位的探讨,其实我们的观点并没有分歧,所不同的是对"越权"和"take initiative"的定义有程度差别。你们认为知会了就不是越权,而我认为就算知会,你干了本该他干的事,就是越权。

就拿"安知鱼"的最后一个例子来说,在我看来这就是越权,但就像"静水"所说,要知会老板,这一点非常重要。
还有我要补充的是,除了掌握"度"以外,老板的个性也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因素,有的老板不喜欢员工take initiatives,这类老板在亚洲公司占多数,这也是我说更适用于亚洲文化的原因。

至于你说的take initiative在我看来都是一些"自说自话"的例子,那些人不懂什么叫team。说个例子来解释我所定义的take initiative。以前工作的公司有个SFA大家都非常喜欢,他工作中不断给人惊喜。他经常跑来说:这个process我觉得有改进的空间,如果我们这样这样,可以省去多少工作量,减少多少出错可能性。如果你同意我可以take charge。但我需要什么resource和你的support。这个不是"自说自话",但他想到了老板没有想到的。

唉,无论讨论什么话题,最终总逃脱不了"盲人摸象"的套子,每个人的观点和个人的经历是息息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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