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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1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

by newwhite(小新)

 

那个著名的六月,大三的蓉因为空校早回家,她背着吉他,下了火车,走路去赶乡间的公共汽车。路上碰到了疲惫不堪的祥问路,或者无聊,或者因为祥俊朗的外表有特别的东西,蓉有一搭无一搭和他聊了起来。蓉是一个憨厚爽快的女孩,随便认真说几句话,投缘的人就会不设防地和她掏心窝子。听着听着,蓉的表情严肃起来,用半个小时作出了决定,把祥带回了江南农村的老家。祥从都市逃出,家在外省,属于名单之列。

 

在偏僻的乡村是安全的,蓉的家人不知底细,把祥当成了蓉的男朋友款待。蓉和祥也慢慢熟知,变成好友,并互相暗生情愫,但前途未卜,谁也不敢多想。一个月很快过去了,看着外面的风声不是那么大,祥唯恐父母担心,从邮局发了一个电报回去报平安。

 

祥第二天就被带走了,走时还穿了蓉的内衣裤,因为蓉家都是女人,家境也不宽裕。

 

蓉大学毕业后去了都市郊区的一个研究所工作,这里单身汉居多,每一个女学生都会是众人追踪的目标。蓉衣着不鲜,说话去不掉家乡口音,但大大咧咧的性格还是很快吸引了几个喜欢单纯的青年男子。蓉一概不为所动,有什么活动都会积极参加,但完了就完了,天天只和几个要好的女朋友混在一起疯玩。蓉有一流的承受苦难的能力,清贫的家庭磨砺了她,但也许天生就是这样。这个地方的冬天常常有刮着刀子一样的北风,外地来的学生妹都叫苦叫冷,但蓉会选择最大风天,穿得严严的,跑到结了冰的湖面吹上一个小时,回来时神清气爽。 蓉把祥的事埋在心底,但也不知未来如何。

 

过了一年多,祥突然冒出,把蓉的朋友都吓了一跳,又有些羡慕,因为祥确实是个非常优秀的人。蓉的内衣裤是祥两年铁窗生活的寄托,祥每天都坚持在小小的空间跑步两个小时,出来时精神体质非常好,而其他的同行者出来时身心大都已摧毁。祥没有先回家看父母,第一件事是去蓉的老家找蓉的下落。

 

蓉平凡的容颜散发出最耀眼的光芒,两个月后,他们就顺理成章地结婚了。

 

 

后记:回忆我尊敬的一位朋友。这只是开始,选择了这样的男人,蓉就选择了一生的等待,但所有的结局都还让人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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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蓉

by newwhite(小新)

 

蓉和祥结婚后只过了甜甜蜜蜜的几个月幸福生活,祥又开始不安分起来,在朋友的帮助下专门跑到另一个大城市开始着手自己一本关于时政书的写作与发行工作。蓉怀孕了,因为祥没有固定的收入,而且东跑西颠,没有人照顾自己,一切的事情都要靠蓉自己去料理。住在单身宿舍靠一只煤油炉,蓉每天都固执地为肚中的孩子增添一切可能的营养。可怜冬天买菜要去两里外的小镇,蓉只有一辆自行车做交通工具,平常朋友看见会帮忙带点,但蓉也不原意老麻烦朋友,等肚子大了的时候经常自己慢慢地走去镇上,多少背些菜回来。当朋友们替她抱怨祥的时候,蓉总是骄傲地帮他辩护,觉得自己能得到这样的爱情已经是最大的幸福了,其他什么都能承受,蓉说书弄完他就会回来的。

 

祥在蓉临产前几天赶了回来,把蓉送回他的老家就走了。当蓉再次出现在同事面前的时候,已经成了一个快乐的母亲,虽然很少见到祥的影子,但从蓉嘴里总能感觉祥在做大事,等等就会回来的。蓉完全独立地把孩子从单身宿舍带到2岁,后来单位给她分了一间小小的带厨房的房子,她才算有了一个相对舒服一点的家。祥的书是出了,但很快就被禁了,所以状况非常艰苦,全靠着蓉还有一个稳定的工作,祥很快又开始了下一本书的运作。只是在当时的环境下,这一切热血青年的行为都得到同样悲观的结果,辛辛苦苦又干了一年,祥的第二本书又被禁了。

 

一个满足精神生活的丈夫带给蓉的是经济上的借据和生活的劳累。有一天祥突然被家里的情况动摇了,决定暂时放弃写书,在找工作又受限的情况下,突发心思去承包了附近的一个农场,租了地养了猪,当了一个完完全全的农民。祥吸引人的就是干什么都很投入,他去学习养猪经验,玉米地也长势喜人,带着大草帽晒得黝黑的祥很快就成了当地一个著名的农夫。投入的资金是四处借的,以祥的口才和魅力,认识的人和亲戚都毫不含糊地借给他。蓉欢欢喜喜地到处借钱,自己穿着很旧的衣服,充满着对收成的希望。然而天不遂人愿,当年的农产品都滞销,猪肉也是历史的贱价。还不起钱,讨债的人越来越多,压力让祥极其痛苦,但蓉显出惊人的耐心,劝祥不要灰心,还是每天带着笑容面对一切的不顺。

 

这样的日子又过了好几年,他们的女儿也上初中了,政策对祥这样的人看得也不那么紧了,祥又有好专业,人很有能力,不去搞政治了,也慢慢地变得很顺利起来。虽然不怎么着家,也不知下一步祥又会有什么想法,但蓉总是说,不要紧,完事了他就会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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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生 今 世

by xz2029(Jenny)

 

----前生。

 

九百年前的北宋末。

 

他是武松。虎背熊腰,英姿飒爽,爱憎分明,逼上梁山,歃血为盟,锄强扶弱,义盖云天。

 

她是潘金莲。妖娆艳丽,风情万种,姹紫嫣红,命运坎坷,妙龄女子,红灯独坐,所托非人。

 

她最大的错不是不守妇道,不是毒杀亲夫,她错在生在那个年代,更不该遇到他,他是她心头最初的一块肉,“叔叔,你若怜惜奴家,请饮下这杯。”

 

她从第一日见着他,就怦然心动,那三寸钉,又岂可与他同日而语,又怎配拥此白脂玉体入怀。然而,他恨她,鄙视她,并且杀了她。要这样的恨么?她犹自身着红嫁衣,走进内堂,却见他站在灵堂前,亮晃晃的蜡烛,男人依旧这样威武,其他的都看不到了,她的眼里只剩他一人,“叔叔,千秋万世,奴家心里只有你一人。” 言犹在耳,却见他猛然转身大喝一声:淫妇!一把便揪了她过来。只见他拔出一把尖刃,对着雪白心窝便是一剜,成了血窟窿,女人星眸半睁,血已飙溅出来,他生生地便将心肝五脏挖了出来,这还不止,一刀便割下头来,手起刀落,血流满地。

 

这男人忒恨。

 

黄泉路上,奈何桥旁,冤魂无数,她的身边流成一条红色血路。她恨他,为什么要轮到她的身上,为何要她背负天下第一淫妇的罪名,她不甘,她要复仇。她双手紧紧捏着那瓷杯,里面有那灰褐色的汤,她恨恨地将瓷杯掷在地上,破碎的白瓷绽放出一朵雪白的花。

 

她要他将这生欠她的一笔还清!

 

 

 

-----今世。

 

他是警队精英,风流倜傥,却被安排到旺角作卧底蛊惑仔。她则在兰桂坊开了一间酒吧,名曰梁山泊。她只是因为街牌名正好是108号,所以取了这个名字。还有别的原因么?她不记得了。

 

他遇到她是在接近江湖大哥的行动中,她被发现是大哥流失在外的亲生女儿。他的任务是接近她,以此能得到大哥的信任。她如孩童般天真,懵然不知身边事,只觉得见到他有种熟悉的感觉。

 

他们在酒吧里玩游戏,大家来抽水浒108将,抽到武松便是winner。他一举便中,不信,再来,又复如是,旁人惊叹,他则暗自心惊。自从与她相识,经常午夜梦回,似乎看到她恍惚的身影,“叔叔,请饮下奴家这杯薄酒”。。。依稀间红唇柳眉,心目流转。是她?“叔叔,奴家等你好久了。。。”突然间妖娆俏脸变成恶魔骷髅,“还我命来!”他一惊,从床上坐起。他欠了她!他会杀了她?还是她杀了他?

 

可她似乎什么都记不起来了,也不知道他接近她的真正目的。仇家前来寻仇,他挡在她身前,硫酸腐蚀了他的鞋,却保住了她的娇颜。当她的眼睛被玻璃碎屑溅到眼睛时,他忍住伤痛一瘸一拐背着她去医院。倾盆大雨的夜晚,他守候在酒吧门口,只为悄悄送上一把伞,却不让她知道,黯然离去,她看到他离去的背影,感动了。

 

她开始偷偷观察他,他磁性的声音,挺拔的鼻子,薄薄的嘴唇,白皙的手指,旋转的铁杯,调制出血红的美酒,心头情缘一起,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他。可是当她要靠近他时,却被他断然拒绝。因为他终于想起,她是九百年前的那个女子, 她是讨债来了。他害怕历史重演,前世孽缘,所以宁愿选择逃避,宿命难逃。

 

他心里有她,但她是他的大嫂,生生世世,他不能和她开始,如果势必要吞下这杯苦酒,也只有他一人承担。激情握在手里,只会成为灰烬。但他不知道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一旦错过,就此失去。

 

直到他的卧底身份被揭露,他用枪挟持她以谋脱身,她被他紧紧地勒住,慢慢往后退,她撇过头,想努力看清他。未果。众人皆用枪指着他,草木皆兵,一触即发。她轻声问他,你到底有没有真心爱过我?他无语,他不想骗她,更不想害她。她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轻轻地将头靠向他,不再挣扎,头发触及到他的下巴。让她想起那个雨夜,他如何踯躅前行的艰难,湿了头发。他只感觉勒住她的手臂上有些温热的湿润,他觉得自己的心碎了一地。但他没有选择。

 

终于走到安全的对岸,众人已无法靠近。他放开了她,让她走。却看到她泪流满面,心力憔悴的模样,他不忍。她一定也被情折磨许久,但他却不知道怎麽留住她,他已失去了她。他转过身,就在穿过马路的时候,他被飞驰而来的卡车撞飞出去,是她父亲安排的,他们无法容忍背叛,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她听到撞击声,转身看到他像一只风筝这么飞了出去,只觉得天地如此寂静,死一般凄凉,她是盲的。她不知道怎样跑到他的身边,努力扶起血肉模糊的他,他的脸上满是血污,她不相信,这不是真的,眼前千万火星闪过。迟了!迟了!她不要他死。她的心四分五裂。所有的前世记忆涌上心头,这就是她的男人么?这个世界偏生留不住他了?她不管前世他如何亏欠了她,她只要今生!她抱着他,不敢用力,只是肝肠寸断地哭喊。他曾像个巨人一般,遮天蔽日地立在她面前,而现在他只是柔弱得像个婴儿,无力地躺在她的怀里,多少个夜晚,她希望能这样地拥他入怀,却从未估到这个结果。

 

他在恍惚中,觉得身体越来越冷,越来越轻,心里却异常地平静,似乎这个结局在他的脑海里已经上演过几千次。她的双手紧紧托着他的头,听到她凄厉地喊着:你不要死!她的气息,她的温度,避无可避,他终于可以告诉她掩埋心底的感情,他不再害怕,因为已经没有时间,天昏地暗。

 

心魂已经启程要到遥远的地方去,他知道自己快要死了,他从来都没这般的快乐过,一种如释重负的快乐。他耳朵嗡嗡地响,只听见她的喊声,他想把手伸出来,却已找不到自己的手。他竟这样地死去了?他以为死的会是她,就像九百年前。他算不到这样的结局,但这是好的,也许一早就应该是这样的解决。她等了他九百年,是该结束了。

 

忽然,天地亮了起来。他觉得自己前所未有地爱着她,一直如此,这九百年来,一直如是,他断续地用尽全身每一分力量,向她说出来:“曾经,有一段真挚的感情摆在我的面前,但我没有珍惜,等到失去时,才追悔莫及,我是真心地爱你!如果可以从头——再来——”

 

她听到了,只觉这话像一支飞箭穿心而过,她被彻底射穿了,血肉模糊,如九百年前一样找不到自己的心肝了。

 

所有的事,所有的过去,历历在目,如同皮影戏一般,飞速转过她的眼前。她在黄泉路上,奈何桥旁,说过些什么?“我要报仇!” 她浑身战栗,狂呼: “我不要报仇!我不要报仇!你不要死!我要和你从头来过!” 这是她的男人,心爱的男人!只要他活着,什么也不计较,只要他活着。

 

她只觉得天地昏暗,她已看不清自己,看不清他,她被前生的记忆苦苦纠缠着,就像铺天盖地的黑影,向她不断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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