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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我们以为永远也不会改变的人事"---本次诗文社散文读后有感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散文一直是诗社的中坚力量,也是我最喜爱读的。记得有篇未写完的小说里说,"她(他)们如仙似神,多居于蜀地,择水背山,酿酒作文,分散而住。彼此少联络,却能在每次大事中群起而出,遮日蔽野,震惊江湖。被称为散酿派"我不太相信世上真有那种人,只知道写散文的人都是真性情的,就让我们来看看这次的作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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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老虎

已是深夜,她轻轻走入儿子的房间。床头的台灯开到了最亮的一档。男孩已经熟睡,却仍然紧紧搂着那只布老虎。布老虎驯服地紧挨着小主人旁,帮他驱逐黑暗的恐惧和对父母争吵的不安。

她把儿子蹬在地上的被子拣起重新盖好,擦拭一下男孩头上的汗水,仔细端详起来。圆圆的脸上只有在这时才会安静地象出生时一样,不再有调皮和倔强,和一丝早熟的忧郁。

在一如既往的吵架过后,男孩拉着她的手:“妈妈别生气,爸爸是有点凶。妈妈抱抱小老虎,小老虎想妈妈了。” 抱着儿子递过来的布老虎,看着他眼睛中的小心翼翼和讨好,她无声地啜泣起来。

布老虎是男孩最心爱的伙伴。男孩一向只喜欢汽车飞机机器人,不喜欢玩偶娃娃之类的东西,却把这只大而柔软的布老虎赋予了生命,和他一起分享小小心灵中的快乐和悲伤。

布老虎其实是她当时一眼看上喜欢,执意要买,不惜与他当场争执起来的。当时沃而玛特价,只要9.99刀,圆圆脑袋上一对亮晶晶的眼睛安静地注视着她,让她瞬间吸引,不能移动步伐。当她抱起它庞大却轻巧的身躯时,那份柔软,那种温暖,和无言的体贴,仿佛让她回到少女时妈妈的怀抱中。

他非常恼火她的孩子气的任性和一意孤行。在他的眼里,这些东西根本就是没有任何实用价值的垃圾。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却偏偏要买一只玩具老虎,不是可笑幼稚是什么?他理直气壮地认为决不能姑息。

在一场伤筋动骨的拉据战之后,他最终妥协。男孩很喜欢妈妈的布老虎,从此抱着它一起睡觉看电视。有时候撒娇,都要妈妈亲亲他,再亲亲布老虎。妈妈陪他一起睡的时候是他最幸福兴奋的,他会很骄傲地宣称三个老虎睡在了一起。只是,这种机会很少。

熟睡的男孩说着呓语, 小手无意识地在空中挥舞着。梦中的他,是否已经忘掉他所不该承受的忧愁?昏暗中布老虎仍然默默地望着她,仿佛在谴责她的自私和逃避。

她仓皇地关上儿子的房门,泪水决堤而下。黑暗中,她如孩童一样将身体蜷曲抱紧,一种无力席卷全身。窗外,积雪冷冷地仰视着夜空,春天的传说,只在人们口中流传。

*这是让我回味和流泪的一篇美丽散文。作者用一只老虎作引子,暗示了夫妻性格的不和谐,长期磨合的痛苦,孩子对于争吵的恐惧,“带着泪痕沉沉睡去,”以及母亲的辛酸和无奈。当亲情和责任大于爱情时,我们不得不放下内心的执着,去做一些我们必须完成的使命。最后那句” 春天的传说,只在人们口中流传。”隐晦的表达了对幸福的追寻,幸福并非触手可得,虽然人人都听说了她的美好传说。全文的文笔虽然不是最完美的,但胜在动情细腻,感同身受,看着母亲在儿子门外流下的热泪,我的眼睛也湿润了。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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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远方

那天,飞鸽静落窗前,细小的脚上是那抹熟悉的黄丝带扎紧的精心摺叠过的蓝色的信笺,一如你向往飞翔的表情,湛蓝清澈的令人心痛。

你说你向往飞翔,因为迷恋远方,远方有你的梦想,也许在远方你才能茁壮成长为一只自由凌空的雄鹰。记得你一次次站在30楼高层公寓的阳台,望着一只只从你眼前一飞而过的小鸟,你的眼睛中透出热切坚定的神情,你憧憬地告诉我,你一定要飞出去,从这个钢筋水泥的丛林里。那一刻,一种理想梦幻结合一体的圣洁的光芒笼罩你英俊坚毅的面孔,我由心的为你而感动,不敢也不愿成为你前行的负累。

你说你渴望走向远方,因为远方那一片迷离的空间,象毒药一样引诱你向它走近,也许象毒药一样迷惑你的会是一份更加广阔的天地,就是吗啡一样,适当的吸食会消减莫名的痛症。也许真象素药一样让你沉伦,试过了,你也甘心。毕竟人生中充满了闯荡与尝试,就象歌中唱的那样: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看着你眼神中坚定的、一往无前的表情,我暗暗这你喝彩,这才是一个男儿的气概。

你说你爱上远方,也许只是爱上不可预测的未来,尽管前路荆棘凄迷,但是最美的风景不都在高山险峰?你说虽然痴迷远方,但在澄明的心房,始终记得家在何方。你是那只翱翔的飞鹰,在高空可以更好的认清方向,朝着远方朝着那片梦中的地方勇敢地飞翔,早出晚归的自在飞舞的小鸟不是你的同伴。我信了,对你,我是百分百的坚信,我在你的心房居住了那么久的时间,怎能不了解你的豪放与勇气。

那张湛蓝的信笺精心的摺叠,纵横是痕,你的力透纸背的笔触里,只有异乡清新的空气与明媚的阳光,你将自己深深的隐藏,你说也许你会做片刻停留,也许选择继续流浪,也许永不停歇的前行才是你的命运。不知为什么,竟然变得这样宿命?你说如果长长短短的日子里,再没有信鸽的消息,请将你淡忘。我无言,即使守候成一座孤岛,我也会在这里等候你的回巢。

远方是你飘泊的命运,也是我思念的焦点。

*全文的点睛之笔“远方是你飘泊的命运,也是我思念的焦点。” 无言而执着的守候永远是让世人辛酸感叹的题材,描写生动,直抵人心。当你“爱上远方”的时候,你的那个她又在哪里?远行的旅人啊,早早的回家吧,不要辜负了那焦急等待的心和经不起岁月蹉跎的爱情。因题材略少新意,所以13-1= 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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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学以前都住在农村的外婆家里,5岁那年,忘记什么原因外婆派17岁的小舅送我回30里外的父母住处。因为那时农村没有汽车可乘,我们必须要走路去。走时外婆叮咛小舅照顾好我,走不动时背一背,我们就出发了。

我们开始走的还比较快,约莫走了三分之一的路程,我感觉走累了,想起外婆的话就说走不动了,让小舅背我一下。小舅迅速地走到大约20米外的前方,等着我说:“你走过来我就背你。”我只好走过去,刚到他跟前,他马上又往前跑了那么多,又让我过去,一过去又跑掉。就这样,一次次地,开始我还笑,后来就笑不出来了,总是费劲地往前赶,总觉得有点希望,觉得小舅一定会背我一次的。我后来才总结出自己天生就是个骨子里老实蛮干的孩子,我不会哭不会撒娇,只会在一次次的欺骗中憋气埋头往前走。路途是那么遥远,脚腿越来越疼,小舅居然一次都没有背过我,就这样花了很长的时间终于到了父母家,我忘记后来多久才不难受了。好象也只埋怨地说了小舅一次,并没有太多地告状,家里人便一致夸奖我的厉害,小舅也得意不已,觉得自己很有办法。

但这一次五岁的路程永远地拉开了我和小舅的距离,即便他以后对我也不错。当我后来在亲戚们的眼睛中变出息了,并期待着我去登门拜访时,只要说去小舅家里,即使有车,我一定张嘴就出:“太远了,不想去。”那拖着腿往前,没完没了的感觉刻骨地留在了我的记忆里,并在我以后的生活中不停地重现。有一年我终于结束了一场疲惫不堪的恋情,独自坐上京广线的列车,从这一头坐到那一头,无论如何也不能入睡。30多个小时里,列车停停走走,大大小小的站就如同小舅的一停,仿佛要到却永远不到。我费劲地回忆着过去的一切,才发现一场不属于自己的恋情追赶起来和这些感觉全都一样,好象够着了,其实都是那么遥不可及,只有把人变得痛苦疲劳而已。

几年前我们一家人去欧洲旅游,从北京先飞维也纳,在万米高空经过了10个小时的飞行。因为我临走前有些咳嗽,但赶着走也没有经验,并没当回事。刚上飞机也正常,但后来越飞越高,我的耳朵和嗓子越来越受压迫,耳膜像要扎破,接着脑袋也变得生痛,而那时飞了不到一个小时。我不停地磕牙齿、嚼口香糖,却一点用处都没有。我忍着疼痛很久,觉得自己就要死在飞机上了,而屏幕上的画面显示着飞机蠕动的速度比我5岁时走路要慢得多,却一点停靠的可能都没有。我全身发冷,又不停地做着嘴部运动,又因为那老实蛮干的毛病一忍再忍,神经差点崩溃。后来终于先生看不下去我的惨状,请来空中服务员帮助。他好像过了很久才拿了两个放了湿热棉花球的塑料杯,让我捂着放在两只耳朵上,耳膜的难受才减轻,但头疼却持续了很久。我那时突然觉得在地上走路是多么幸福的事情,能坐在火车上数站牌也比这不着不落无尽难受要强万倍啊!看旁边人都睡得很香,我却一直在搏斗,盯着那个几乎不动的飞机航线屏幕,盼望着能走快一点。自从熬完那次30个小时的火车,我就完全告别了铁路把所有的长途旅程都放到了空中,然而飞机又给了我一个这样的惩罚,让我对以后的旅途充满了疑惑。到达维也纳时已是天黑了,又挺着坐了快一小时的旅游巴士去一家中餐馆吃饭。听着学钢琴的老板娘用唱歌一样的声音上菜:“这盘红烧牛肉是为你们特制的,这头牛是听着约翰.施特劳斯的圆舞曲长大的;这个西红柿鸡蛋汤是用阿尔卑斯山的雪水做的,吃了好好解乏啊。”我恍然如隔人世,才知道自己终于完成了北京到维也纳的距离。

多年以后,有一次无意中和小舅母聊天,听说我的表妹四五岁时半夜突然发烧,没有车,小舅二话不说,背起来就往20里外的医院跑,以最快的速度跑到了医院。看舅母的神情充满了自豪和欣赏,我的心翻上了五味瓶:如果那一次,小舅能背上我一回,也许我对距离的体会就不会那么早,那么深刻。

*童年时候的阴影是一生都挥之不去的深刻烙印,让人痛楚也让人坚强。文中描述的远,不仅是路途的遥远,更是“我”和舅舅之间因一次偶然的远行而裂开的感情沟鸿,因为大人的疏忽给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无可磨灭的伤害。文章中段对于成年后旅行的惊恐其实是对孩子童年阴影的深刻反射。个人觉得此文写的非常动情,描写很到位,只是中间段落可以分几开两段描写,不显冗长,结局部分过于草率,如果能稍加修饰,将更完美。因题材独特,故加一分, 12+1=1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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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

已经是凌晨2点,她握着电话的左手开始发麻,然后她只好努力将身体放平,把手也放平,并把手机固定在左手和左耳之间,而耳边则不断重复着同一句话:“您所呼叫的用户正在通话中,请不要挂机。”她又扭头看了看通话时间,这已是被hold的第11分27秒。如果让她计算,结婚这1460天里,可能这是她听到最多的一句话。在这1460个夜晚里,两人相隔一万五千多公里,只用这看不见的方式互相沟通。她突然觉得很累。

她记得先生刚回国那会,他们每天晚上都会通几个小时的电话,虽然看不到对方的样子,但互相倾诉每天发生的事情,听对方说的笑话,说自己今天吃的饭菜,看的电影,听的音乐,尽是些生活最平淡的细节,但亦是有趣的,甜蜜的。

大概在他走了的第100个夜晚,她和他的家人发生了剧烈的争执,她哭着回到纽约的家中,给他深夜拨响了电话。在电话里,她断断续续告诉他自己的委屈,他离开后所受的苦恼,以及他的家人对她的偏见,而对方出奇地平静,亦不搭话,她起初说得带劲,也没察觉,过了20分钟,泪也流了差不多了,却觉得居然没有听到一句对白。她有些紧张起来,担心自己是否因为激动说了些不该说出口的话。她喊着他的名字,问:你还在么?电话的那头终于传来熟悉的声音:我在,听着呢。这么平静的语气让她开始怀疑,是否自己的倾诉会得到回应,这仿佛在发泄怒气时向对方打去一拳,却觉得手落在一堆棉花中,软绵绵的,没有力气;又仿佛是对着大海扔出石头,自己被这石头压得气喘吁吁,却发现落入海中的一刹那连个水花都没有溅起。她不禁有些气恼,心里埋怨对方为何不表示一些同情或者感慨,其实她也知道自己不想作什么了断,只是想藉着这件意外让他知道自己的委屈,并因此得到一些安慰。然而,没有,什么都没有!他在电话那头安静的,沉着的听完所有的对白,然后轻轻说了一句:我会去问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顿时,她好像是泄了气的皮球,颓然坐在椅子上,再没有力气搭话。他不信她!他根本不相信她所说的故事!这是她第一次觉得在这个世界上如此孤立无援,仿佛是一个受伤的孩子回到家门口,却发现本该迎接他的父母却背转身去,砰得一声将大门关上。

后来的几个月里,类似的纷争不断,而她也吃一堑长一智,不再愿意拨响电话去说那些事情,因为她终于明白有些事情,发生了,就只能自己去承受,偏偏就是这以前夜夜躺在身边的男人无法解决得了的事情。

终于盼到他回来两周,她记得自己刚拿到驾照,对着mapquest笨拙得抄写下成段的路线图,包括左拐右拐前行的箭头,她虽然不熟练,但她想自己去接他,给他一个惊喜。她知道先生是想念她的,并想第一时间看到她。她提前了四个小时从家出发,因为她知道曼哈顿经常堵车,她不想迟到,宁愿多在机场等待,也要他一出闸就能看到她!而她也已经在前一夜早早准备好了先生爱吃的饭菜,她希望两人能将这分开几个月的陌生在这两个星期里重新弥补起来,捡起过往的甜蜜回忆。终于她在堵车,走错岔路,差点撞车等意外下,心惊胆颤得花了三个多小时开到机场,时间刚刚好。这段路若让她现在开来,也许横冲直撞的只需要40分钟,可在当时,她连换道都未熟练,却要和那些疯狂的纽约出租车司机merge在一起,实在是有些惊心动魄。

她努力调整呼吸,冲进等候区,他还没出来,已经有很多人围着,举着牌子,她挤在人群中,两眼不眨地看着出口,乘客开始出闸,一拨拨,美国人,印度人,中国人,日本人,大家相见,一个拥抱,热情问候,然后离去。突然,她看到他的出现,拖着眼熟的皮箱,那是他临走前她给他精心挑选的,只见他套着一件灰色体恤,穿着米色长裤,戴着棒球帽,就这样走来,就好像当年她刚到纽约时,他在机场里迎接她的模样。

她喊着先生的名字,先生转过头来,看到她兴奋的样子,对她笑着露出白色整齐的牙齿。她向他走去,就在两人快要接触到的那个瞬间,她心头突然涌上一种被悬空的担忧,是什么真实的感觉?她甩甩头不去研究,先生将她紧紧抱住,“我回来了,你好么?”

短暂的寒暄,两人相互依偎着走出大厅,“你累了,这十几个小时的飞行还好么?”她仰着头问他,“嗯,还行,”他静静的回答。坐进车里,他有些惊讶,说,“还是我来开吧。你不熟练。” “好呀,”她说。先生喜欢她说这两个字:好呀,好咿呀。独特的南方女孩子糯糯的甜味,从她嘴里说出来,分外动听,这也是先生当时决定和她在一起的原因,他喜欢女孩子温柔可人,乖巧听话。

在回去的路上,她看着先生熟悉而陌生的样子,突然心头又浮起方才的那种担忧,她在担心什么呀?先生缓缓地和她叙述旅途的过程,有些笑话,有些故事,她安静地听着,不语,脑海中则在构思今晚吃饭时的情景,他喜欢喝Jack Daniel’s,她早就买好放在家中。他喜欢吃饺子,她对照着菜谱擀了面,做了皮,花了一个多小时和馅,包好了放在冰箱里,他还爱吃排骨藕片煲,她从一早就开始准备,在今天出门时已经到了火候。。。她就这样想着,又想这两周该和先生干些什么事情呢?滑雪?看show? 还是在家喝点红酒,相依相偎?

突然急促的铃声将她的思绪打断,原来先生刚出飞机就已经将芯片换成美国的电话号码。“喂,”先生接起电话,好像没觉得意外,又好像一直在等待这个电话似的。“嗯,好,我来,大概半个小时就到。她?在啊,没关系,一起来。你们等我们好了。”挂线,沉默。

她觉得有点艰涩的开口问,“谁?去哪?是说我们么?”“嗯,是我妈,让我。。们回去吃饭,包了饺子,我答应了他们。”先生眼皮也不抬的说道,仿佛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是,我。。。”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好,那一早预备好的菜,也许要放到明天再吃了。没关系。总有机会,她总是很积极乐观,想到能和他一起过这两个星期,她已经很满足了。

只听到他接着说,“这两个星期我会搬到我妈那里去住,他们在这里半年,我也没和他们一起好好说过话,他们快回国了。我想多陪陪他们。你还在上课,就不用过来了,免得你脾气一急又惹恼了他们。。。”她已经听不清先生后面说的话,突然觉得后脑勺发涨,手脚也突然冰冷起来,终于她明白一路上的那种担忧是什么了,那是种害怕被抛弃,害怕被背叛,害怕再次失望,害怕孤立无援,害怕历史重复的担忧。“可是。。。”她开始有些结巴,一直是这样,说些明明有道理的话,却因为是要对他说,所以变得有点词不达意, “可是,你过两周也和他们一起回去了呀?他们回国后还是和你住在一起啊, 而我。。。我已经有几个月没和你见面了,你不想。。。我么?”她甚至觉得那最后一句是多余的废话!“你说什么呢?当然想你了,但我父母也很想我呀,他们让我去,难道我还不去了?傻瓜。。。”他继续开着车,若无其事。她突然觉得心里一冷,眼前的人变得好像不认识了,心沉沉得坠落下去,裂开,然后变成碎片。他是那么的遥远,仿佛她从未认识过他一样。她觉得自己好像一开始就站错了位置,一家人热热闹闹的拍照,她本应该和先生肩靠肩站在一起,突然被人从旁拉开,并被摆在一个不起眼的位置,似乎没有人会再注意到她。她开始觉得这个冬天太长了点。

“您所呼叫的用户正在通话中,请不要挂机。”电话听筒里依然重复这一句,而她已然沉沉睡去,带着眼角未干的泪迹。在梦里,她似乎看到遥远站立的丈夫,向她挥手,然后她向他飞奔而去,彼此之间不再有距离。

*"那些我们以为永远也不会改变的人事",时间,距离,人情,什么都可以改变我们本以为永远也不会改变的事。但改变是否会让我们更成熟去面对一些我们本以为永远也不会改变的事呢?这篇的作者文笔老到,构思清晰,处理细腻,前后一气呵成。结尾处再次给读者留下思考,究竟该放弃吗?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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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可以走多远?

一个人可以走多远?浪子不知道。他知道每天一睁眼,他就开始走。周围很安静,只听见风的声音,和自己的呼吸声。他经常凝视着你自己的影子,看它一会拉长,一会破碎,又一会缩成一个团。他觉得影子比周围的景色有趣多了,你看,不管走多远,影子永远跟随着你,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影子也永远都是那最初的模样。所以,他经常对着影子出神,甚至比手划脚,观察它的变化。也许,他是世界上最了解自己影子的人,只是,他心里的那道阴影,他了解吗?

沙漠的风,戈壁的尘,东海的浪,长白的冰,他追逐着自己的影子,穿梭其间。这样的日子本可以持续到他倒下的那一天,可是,一个女人挡住了他的可预知的未来。

女人是一种人,一种很奇怪的人。她们说不好的时候,很可能是不好,但也有可能是好,虽然概率比较小。她们还有一种秘密武器,一种很管用的暗器,男人往往中了招还不知道,因为它是一种潜伏期可长可短的慢性毒药,并且没有解药,一辈子受这个女人的驱使,并且似乎还乐此不疲。所以,女人很危险,尤其是面前这个看起来楚楚动人,眼睛随时都能起雾下雨的女人。

所以,一向慢吞吞低头走路的浪子,象见了鬼一样的猛然转身,以令人瞠目结舌的速度逃走。 可是,他能快得过音速吗?

“大哥病危。”

她的声音很好听,轻喃细语,却如凶狠沉重的铁戟,将他当胸洞穿。恍若一张怪手将夜幕撕开,让犀利的光将他的伪装全数扒光,露出耻辱的伤曝晒于世人唾弃的十字架上。他的新娘,在大哥的怀中哭泣低诉,而他则痴痴地望着那个男人脸上的温柔发呆。为什么,他会妒嫉自己的新娘?

一个人走得再远,也走不出自己的影子。以为他的幸福,圆满了自己的成全。即使,所谓的成全只不过是被戏弄后的自我慰藉。

他低头凝视着影子,半晌,自嘲的笑道:“我们走吧!”

*这是我唯一没有看懂的一篇散文,但全文描述手笔激烈,撞击人心,最后的对影自嘲与黯然离去让我回味。鼓励一下: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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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

距离的遥远可以衡量,时间的久远可以测度,但思念的悠远是不可能用数量词来描述的。

几年前,当飞机舱门关闭以后,过往的一切都被轰鸣的螺旋桨碾碎在那长长的跑道上。我和妻子忐忑的把生活重新归于零点,加拿大——一个充满希望和未知数的国度,我们来了。那时女儿刚刚九个月,非常可爱,她顽皮的笑声和头上的两个小辫子显然打动了海关的那位胖大妈,所有的检查简单顺利。我们出关来,直接被朋友接到了这座完全陌生的城市,生活翻开了新的一页。

第一个月,我们忙碌着处理完所有的文件事宜,开始思考如何在这片土地上起步,毕竟银行里的钱天天都是只出不入。通过与朋友的交谈,我们决定先上学,一是给自己的英语水平提高的机会;二是可以了解加拿大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这对于我这样搞技术的非常重要;三是可以获得助学贷款。幸运女神也眷顾着我们,我和妻子都顺利的在登陆后两个月内就注册了学校。这时,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摆在了面前,女儿怎么办? 在深思熟虑之后,我作出了一生中最艰难的决定,把女儿送回国内的父母那里,并对着伤心的妻子发誓,一年,就一年,一定把她接回来。临行前,我从朋友那里借来了摄像机,把女儿一天的音容笑貌记录了下来并制成了光碟,在随后的日子里,它一直慰藉着我们的思念。

是妻子把女儿送回去的。她回来后告诉我那天在机场分别后,女儿一直叫着爸爸,她的心都碎了。而当她安顿好一切飞回来的时候,也是一早乘女儿还在睡梦中的时候离开的,她深怕女儿的哭泣会再一次动摇她的决心。听到这一切后,我后悔了。之后一个月,我们几乎天天打电话回去,女儿似乎比我们还坚强,非常乖,和爷爷奶奶处的相当的好。在电话里,她喃喃的叫着妈妈,爸爸,我生平第一次有了那种遥远的感觉,远的如此痛苦。

知道女儿一切很好后,我和妻子按照既定的计划开始上学,而业余时间就去打工。我在国内有开车经验,来加不久就拿到了G2 的驾照,还买了车,所以我决定去送餐。这期间,有一次的经历终身难忘,那一餐送了三个小时。我第四次上班,客户住在我还未及熟悉的城市边缘,单程要近20分钟。在去的路上,深秋的雾在黑夜里显得很白,五十米的能见度还是我可以克服的。可回来时,车头大灯的光完全被雾阻挡在十米以内了,凭借着对距离的估计和来时路况的记忆,我的车茫然地一次又一次的转弯,一个多小时后,越来越陌生的感觉告诉我,在这个城市的边缘,我彻底迷失了。我知道这样下去会非常危险,就把车停在了路旁,来加后一直存在的挫折感开始侵蚀神经,我试图调整自己焦急的情绪,把口袋里妻子和女儿的照片拿了出来,当看到她们的笑脸时,真的好像有魔法一样,我瞬间清醒了,精神也振作了起来。我重新核查了地图,把刚才所有的转弯回忆了一遍,重新上路,十多分钟后我终于回到了那条熟悉的城内高速路,由于车速的关系,路上的雾稀薄了许多,看着前方的灯光,心里仿佛听见远方的女儿在说:“爸爸,开车慢一些。”。

感谢现代的发达科技,网络视频成为我们唯一可以看到女儿的途径。那时我父母家没有电脑,老人也不会操作,所以他们就带我的女儿到姑姑家去。每次连接上,我和妻子都把脑袋挤在镜头前,想让女儿好好看看,心里害怕她忘记了我们长什么样。女儿也似乎真的有些遗忘了,每次都把头偏开或只看着手中的玩具。妻子常常会把手触在冰冷的屏幕上,摸着她的小脸,去感受那遥远的牵挂和温暖。当女儿离开摄像头视野范围时,我都会不自然的把头偏向一侧,好像那样还可以看见屏幕里的她。女儿已经不怎么叫妈妈,爸爸了,只是在奶奶的教导下,才会嘟囔上一下,听着她在网络那端爷爷,奶奶,姑姑的喊着,我们的心好空。网络确实能够让人们天涯若比邻,但思念却只能站在那么远的地方慢慢苍白。

就这样,远方的女儿一直默默地支持着我,激励着我,不断地给我信心和力量。在不到一年的时候,我终于履行了自己对妻子的承诺,找到了稳定的工作,随后就立即申请父母和女儿来加,那时,女儿已经离开我们已经十一个月了。女儿从远方的归来让妻子十分兴奋,她疯狂地购买了许多玩具,堆满了屋子的一角,我们是要好好补偿对女儿亏欠的关爱了。当父母和女儿从机场到达站走出来的时候,我接过他们手中的行李,和妻子一起蹲在了女儿的身前。女儿似乎有些害怕,但又好像认识眼前的这两张面孔,脸色有些惶恐。妻子把她抱起的时候,血缘关系瞬间发生了作用,她显得很平静了,如同当初曾经睡在我们怀里的那个宝宝。我当时心中暗暗地发誓:我不会再让你远离我们。

现如今,生活一天天好了起来,换车买房,妻子也找到了工作。女儿在我们身边慢慢长大,现在天天爸爸,妈妈叫个没完没了,逗得我们非常开心。几乎每天上床前,我们都和她一起读书,当她坐在身边,认真的听故事的时候,我发觉近的感觉是如此的幸福。当初那个决定并不是个错误,但我一直非常后悔,因为我和妻子失去了太多,女儿第一步的行走,第一声的歌唱,认识的第一个字。。。。。。而留下的只有生命中的一段无法弥补的空白。

* 父母和幼子之间的犊濡之情是世界上任何一样东西都无法阻隔的,这是心灵和血液的BOND。故事的题材是最平凡的,发生在无数海外家庭生活中的片断,凡是经历过的父母都会深刻体验到与子离别的生切之痛,可惜的是,描述过于细节化,对于感情的升华略显单薄,有一些虎头蛇尾的感觉,如果作者将结局加以丰富,内容再以精练,将是一篇感动人心的好文。视角独特,加一分:11+1=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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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的大雪刚停, 楼下院子里,一个大眼睛的小男孩拿着小桶在堆雪人儿。 刚下的雪很松, 他总是不成功。 可他不放弃,很认真地忙碌着, 兴趣十足的样子。 我忽然想起了什么, 忙打开邮件, 果然, 一个熟悉的名字静静地亮在那里, 像一双黑亮的大眼睛, 默默地注视着我, 仿佛在说:你好好地。

不记得多久以前, 那间简陋的教室里,我和一个英俊的小男孩儿, 被老师叫起来一起背诵一九得九, 九九八十一。 我的声音清亮, 他的却含着腼腆和怯意。 下课了, 我像小燕子一样在课桌间,操场上和同学们嬉闹, 他却总是安静地呆在那儿, 用懂事的大眼睛跟随着我和周围的热闹。

上中学了。 我在文艺队弹琴, 做主持。 他在合唱队。 寒假排练时, 他帮我拎着那个沉重的破扬琴, 走在铺满积雪的小路上。 他还是不大说话,默默地看着我到处抛头露面, 只是那双眼睛更有内容了。 课间操, 每次转身,总能看到他亮亮的眼睛在偷偷盯着我, 两人的目光相遇时, 他又会慌忙看向别处。

我先他一年考上了大学去了外地, 他的信也随后跟了过来。第二年他终于如愿以偿, 考进了那个城市的医学院。 可在同一个城市的我们, 却因为一件事上的分歧而断然中止了联系。

年轻时我们不懂珍惜。

再次见到他, 已经是十多年以后。家乡的一间安静的小餐馆, 我们对面而坐。 窗外的雪花静静地飘着, 录音机里播放着“同桌的你”。 我们彼此沉默着, 不知道说什么。他一杯一杯地喝酒,两瓶啤酒没喝完, 就已经泪流满面了。

他平静下来, 托起我的手, 替我诊脉。 我默默地看着他。 这时他已经不再像小时候那样偷偷看我, 而是将目光定在什么地方,一脸严肃。 眼睛里透着职业的专注和果断。

那个腼腆的小男孩已经是省城一家大医院的胸外科医生了。

他絮絮地向我述说着过去和现在。 他说, 这些年来,他无数次梦见过和我见面的情景; 他说,小时候, 他特嫉妒那谁, 为什么他可以跟我一个学习小组? 他说, 一个冬天的夜晚, 他一个人回到我们的小学校, 在空荡荡的操场上走着, 听脚下积雪“咯吱,咯吱”地响,心里唱着童安格的“我的梦有一把锁, 我的心是一条河”。 他还说, 以后不要再让我找不到你, 至少, 让我知道, 我们还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

同一片蓝天下,我们也相隔千里万里。 以后的日子, 虽然不常见到他, 可我知道, 他在那里, 在我需要的时候。

我母亲急病入院, 他得知后赶回家乡,通过关系直接进到手术室。 一个多月的时间, 他几乎日日夜夜守在我母亲的病床前,细心专业地护理手术后的母亲。不知内情的的医生和护士见了他, 会说:你妈今天好多了。 或者: 你母亲还有一周就可以出院了。

从我家人那里, 我知道他又去看望了我父母, 又给我姐姐的孩子联系专家门诊。 又。。。

平常的日子里, 我不大想得起他。 可每年的生日, 我都会收到一份简短的祝福。在这漫天飘雪的冬日, 有一双明亮的眼睛, 在遥远的地方, 默默地关注着我。 我知道, 即使全世界都忘了我,放弃我, 他也会一直在那里, 在我能够得着的地方。

小辉, 你那里下雪了吗?

*“年轻时我们不懂得珍惜”, 再转身已是半生。俗话说,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一个人一生能爱很多次,却只能对其中一次爱作出承诺,对于其他的感情,唯有埋藏在心灵的深处,带着一些余温和感动的泪。作者用朴实的笔生动勾勒出男女之间一种特殊的爱情,因为没有聚首,却能恒久。感觉作者可以再将两人感情部分的勾勒加以丰富,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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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方的朋友

我是个念旧的人, 也不太会经营. 我的几个旧友, 不知道是我走进她们的生活,还是她们走进我的. 总而我们已经是多年的朋友了...今天的我,在多伦多大雪风飞的这个下午, 忘着窗外的飞絮,回想起那些曾经的时光,恍如昨日.

那时的我们虽然都认识,但各玩各的.把我们集结起来的关键人物是小林. 这个从小就有非凡财商, 有点最后的贵族气质的女孩,需要扩大她的网球队. 小林左手握拍,反手削球很有独到之处.恰巧那时我正迷上打网球, 因为势单力孤, 常常只得在水泥空地和公寓后院的墙上练习.能和小林她们一起打网球,真有一种找到组织的欣喜. 其中晓黄最具运动细胞的,是个很小资的追星族. 还有小吴, 据说是出生望族, 球打的一板一眼, 一看就是网球训练班出来的.还有小许,喜欢开着她的摩托车呼啸而来,呼啸而去...小胡也是个重要人物,这个很有传奇色彩的女子,当我看到她制作的西藏之行的画册,不只是欣赏,而是景仰了.

如果我们就这么各自走进一切都设计好的未来的那扇门, 会怎样呢? 在生命的单行道上没有如果的. 小吴放弃了去英国读MBA,跑到美国的小镇某大学圆她的美国梦; 小许莫名其妙地拿了ACCOUNTING MASTER, 在澳洲移民了. 据说以前她最痛恨的就是算账; 小胡去了东南亚办厂, 小林也去了,现在是高管之一,正在和ERP较劲. 小黄在多伦多,过了把电影制作的瘾, 又转了行将来打算去美国.几年前我们在那同一条路上饶过去,各忙各的,越走越远. 是的, 我们的经历,面临的问题,对未来的思考可能都不同了, 但是当听说小许住院了,我们很焦急,担心; 听说小胡爸爸因病去世了,我们都难过; 听说小吴毕业了,我们都很欣慰...回想起来,一年没通过几次信,没打过几次电话, 可是每个人都明白啊, 当需要的时候,有那一群朋友在那里,支持她.

雪停了的时候, 晓黄,小许就能相遇了,她们正在回国的班机上. 希望她们一路平安.

* 飘雪的飞絮,恍如隔日的友情,相聚的缘份,别离的珍重,远方的友人,依然维系着淡淡的问候。全文似要表达对朋友之情的追忆,叙述占过多成分,对于感情的描述稍弱。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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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去

我听到传来的谁的声音,象那梦里呜咽中的小河。

我看到远去的谁的步伐,遮住告别时哀伤的眼神。

......

每次听到这歌,总有种冲动,想写点东西。不为什么,只为你曾经说过一句话:

“我最喜欢这首歌。”

记得那时候经常问你借盒带听。

你问我:“最喜欢哪首歌?”

“嗯?很多啊”

我没仔细想过这问题,随口列举着歌名。

“我最喜欢‘你的样子’。”

你略为不好意思的说着。

这首歌?我还真没留意。又仔细听了一遍,竟然被一种苍凉深邃震撼了。

刚好从你那里借来的精选盒带里有这首歌,常常播放,顺便也就听了很多遍‘你的样子’。听久了,这歌便越来越特别。

特别的是每次听到的时侯,脑海里都会响起你的话:

“我最喜欢这首歌。”

于是,你与这歌合而为一了。听这歌时,眼前是你的影子。每个静迷的夜晚,一遍又一遍地放着这歌,任凭夜也被染上淡淡的哀愁。

流行歌曲曾是我们共同的所好,离国之前,你送了我一盘你自己唱的录音带。我仔细聆听了一遍,在最后空白处,你的声音从录音机里传出:

“记住,你一定要回来!”

我在心里暗暗对自己地说:“我一定会回来。”

在异国奋斗的日子,白天迷茫麻木的过去了,夜里思乡的时侯,就拿出你的录音带,一遍遍聆听着。你的声音就在耳边,似乎瞬间将我带回了以前,看见你害羞的笑容,快乐的样子。你的话在结尾处响起:“你一定要回来!”我的眼潮湿了,想起了离别前夕你送我的那个晚上,风静静吹着,夜很黑,月却很明。

渐渐的,通信变少了,过年也不再见你寄礼物过来。你的录音带我好好的珍藏在了箱子底,不忍再听。这些年来,你我各自天涯。随着时间和空间的经纬越拉越长,感情距离也愈发遥远。渐行渐远渐无书,往事逐渐模糊成一个符号,尘封在记忆的某个角落。偶尔,我给你写封例行问候的电邮,或者淡淡回复你的贺卡。曾几何时,我们费尽心机的联系,多少的话迫不及待地写在信封里等待一个月的飘洋过海。如今,电邮的一次传送不过是几分钟的时间,长途电话费不再是高不可攀的天价,实时聊天更是轻而易举的事。可是我们已经失去了这种迫切的欲望。或许,我们都有了自己的世界,也不愿再打扰对方的生活。这大约是彼此留给对方最好的祝福。

某个深夜,整理房间,无意中翻出罗大佑的精选辑,听到这歌时,一下你的声音又再响起,“我最喜欢这首歌”。

想给你写封信,竟已不知从何处下笔,该写些什么。忽然有点上一根烟的欲望。

想问你,院子里的那棵葡萄藤还年年结紫的小葡萄么?

想问你,办公楼旁的桃林如今是什么样了?

想问你,以前的老师和同学们如今都身在何方?

想问你,你现在还好么?

想问你,还记得我们以前的种种过往么?

想问你,还记得那首歌么?我又听到了它

。。。。。。

也许你早已不记得了,那首歌曾经是你的至爱。

青梅竹马早已烟消云散,我们执着的情,在记忆中是否也一日淡似一日。故旧零落,故事已远,故地无存,如今已不再有人等我归去。才知道许下的诺言,不是都可以实现得了。也许老歌不该再响在这个匆忙的社会中,这是一个属于遗忘的年代,回忆已是太大的奢侈。

我掀起窗帘,窗外是厚重的夜色。一抹灯光投在樱桃树椭长的树枝间,轻摇颤着。仿佛又回到了你送我的那个夜晚。寒风凛冽,无语相对,明日世事两茫茫,而这一别经年,那个背影便刻化成永远的姿态。远方的故乡呵,恐青山笑我今非昨。

匆匆一生遗忘多少容颜,唯一没忘你的脸。

我微微笑了,仿佛看见你站在面前,通红的脸像个孩子一样笑着,你的声音又在耳畔响起:

“我最喜欢这首歌。”

夜色苍茫,那些我们以为永远也不会改变的人事,正在一点点被时间分割得支离破碎,面目全非。横亘在我们之间的,又岂止是无法逾越的岁月?歌声尚在,却已没人在原地等待。终有一天,我不再想起你,而你,不必再想起我。

不明白的是为何你情愿,让风尘刻画你的样子;

就向早已忘情的世界,曾经拥有你的名字我的声音。

那悲歌总会在梦中惊醒,诉说一定哀伤过的往事;

那看似满不在乎转过身的,是风干泪眼后萧瑟的影子。

不明白的是为何人世间,总不能溶解你的样子;

是否来迟了命运的预言早已写了你的笑容我的心情。

* 因一首歌而结下的情缘,年少时热烈的激情,而时间却生生阻隔了二人的天真心意,你的样子正在一点点被时间分割得支离破碎,面目全非。横亘在我们之间的,又岂止是无法逾越的岁月?”带着斑驳回忆的诺言又有多少人在执着的坚守?而坚守的最后,又是否只是一声叹息?全文线条流畅,内容描述细腻,让人读来亲切感人,前后都以歌曲呼应。 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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