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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作品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小说:

1. 妩媚:要多远有多远(小说)

从法庭回来,一切事情从简,月疲倦的坐进沙发里,怀中的女儿已经熟睡,年幼的她无论如何猜不到母亲的哀伤,她甜憩着,睡梦中不时地抿着小嘴。月没有动,生怕惊动女儿。只是无奈淡漠地看着前夫在家一点点收拾着搬离的东西。

月实在是累了,两年了,在女儿出生之前,前夫就象住店一样,想回来就回来,不想回来连个电话也没有,当她是死人,她是确是死人一样的支撑了即将两年,直到女儿1岁半,可以自己走路,连最亲近的朋友都因为她的一忍再忍而渐渐疏远她,也许她们是恨铁不成钢吧。

前夫这个可笑的名词,半个小时前他还是名义上的丈夫,真是莫名的讽刺,她看着他收拾了一个箱子又一个箱子,家里几乎空了,他还在不停的开个这个柜门,拉着那个抽屉,生怕漏掉一粒灰尘。她无法再忍,大声地恐怖地笑出来,笑得眼泪都落了一脸。小女儿被妈妈的笑声惊醒,哇一声哭出来。她好容易控制住空洞的笑声,将女儿抱进卧室,轻轻地拍打着小小的背,安抚着女儿再次入睡。

前夫被她的笑声搞得莫名其妙,等她从卧室出来,他坐在沙发面前不停地抽着烟,那个姿势曾经多么的熟悉亲切,此刻只有满心的厌恶。她没有再看他,只是慢条斯理地告诉他:好象你有支牙刷还在浴室。她的并不高的声音回响在一下子变得空荡荡的房间里。看着他从浴室里拿着牙膏牙刷牙杯走出来的身影,月儿突然觉得原来他180的身高竟然如此渺小。她又有想大声笑的冲动,为了女儿,她只得辛苦地忍着。连餐桌上那只挂香樵的不锈钢架子也已不见了。

月一阵难过,但是依然淡漠着,她的泪早已流干,她的神情中的冷漠令那个男人一阵难堪,他匆匆地穿上大衣,先拉了一只皮箱准备出门,

“慢着,再检查一下还有没漏掉的东西?比如你的一只袜子,一把勺匙,一双筷子,一面镜子。”忍了两年的她突然不想再忍了,为什么要忍,这个人已经同自己没有了关系。她一下变得刻薄起来。

“没有了,我都检查过了。”

终于送走了那个最熟悉的陌生人,望着他渐行渐远的身影,她感觉他们之间的距离是那么的遥远,这真是曾经相恋三年,同居两年结婚两年的那个人吗,真的是那个为了他同父母翻脸不认的男人吗,真的是走的时候连看一下女儿的想法都没有过的父亲吗?月儿的疲倦终于再也不必掩饰,她陷进沙发里,任泪水最后一次为那个人留下,不是伤心,是悲哀。

原来没有了爱的心之间的距离要多远有多远

幸福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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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xz2029 (Jenny) at 2007.12.14 04:06 #4119898@0

<本文发表于: 相约加拿大:枫下论坛 www.rolia.net/forum >

已有之事,后必再有;已行之事,后必再行,日光之下,并无新事

---圣经

震方来自常州,若水来自云南。两人初识在校园话剧社里,若水有着云南美女独特的弱不禁风,说话细气,笑容婉约,犹如幽谷盛开的洁白兰花。震方长得高大,说话抑扬顿挫,外表虽然并不出众,但有一股儒雅的气质。两人被选中担任最新话剧天之骄子的男女主角。这是一部关于七步成诗的故事,若水演的是甄氏, 而震方则是曹植。震方以前就演出过话剧,所以对于一些技巧是驾轻就熟的,若水是舞蹈队的主力,虽然未演过话剧,却也一点就通。

也许是两人的气质都适合彼此的角色,在排练的时候就十分默契,一个眼神,一个举手,恰如其分的传神。而两人在闲暇时也互相轻声聊天,说说共同的兴趣爱好,有时他们会放些Maria Mena的歌来听,“方,每次听到她的声音,我总有一种哀怨离别的感觉,世间之事,皆以幸福为归依,可真正的幸福离我们太过遥远而无法触及,最终的我们也只是殊途同归。” 有时候排练累了,两人便在男生宿舍的走廊里泡上两碗杯面,听破旧的CD机里流出Norbu的曲调来,震方听着神圣而清丽的音乐敲打着内心,看若水用轻盈的脚尖在水泥地上踩出华丽的舞步,他有点眩晕了。

若水告诉震方自己在南方有个男友,从高二开始到大二, 感情一直很好,分开这两年,一直都用邮件联系,但她一直担心距离会拉远彼此,并疏离彼此的感情。每每说到这里,若水的脸上会不知不觉蒙上一层阴影。震方看着若水,心里一阵心酸,他不知道该用什么方式来安慰这个柔情似水的女孩,他能感受到若水的深情,然而年少轻言离别,震方也不知道若水和这男生的缘分之路能走多远,他只是觉得每当听若水谈起对感情的依恋和渴求,便好像在听自己的故事,他知道自己的过去,虽然不同,却能全然体会若水彼时的心情,每当念及此处,他便在心里默默祝福这个纯洁的女孩,他希望自己卑微的愿望能被上天听到而赐予若水足够的力量获得她想要的幸福。

话剧在冬季公演,引起整个校园的轰动,甄氏和曹植的恋情被人们渲染成男女主角的暧昧关系,风风雨雨,若水有些承受不住了,寒假,她回了云南。那一个月里,震方仅收到若水一个简短的邮件:我已到家,一切安好,请放心。若水一直说话简洁,即使写个邮件亦是如此。旁人看来似乎过于冷漠,但震方觉得彼此距离不远不近,感觉中正恰好。

冬天很快过去,若水重新回到校园,这么过了两个月,重复着学生的日常生活,经常会写几个邮件,说说最近发生的趣事和心事。当中若水也和震方有见面,也只是在校园林荫路上的浅淡颔首和心领神会的微笑。震方每次见到若水,心里都有一种淡淡的温暖的感觉,仿佛认识已久的故人, 虽然他和若水并不经常交谈,但他明白有些事情不需要说出来,若水也能明白。他们便用这旁人无法理解的方式交换彼此的感情,相互依赖,获取温暖。

三月春暖花开,某日,若水突然给震方打了电话,当时震方正在洗脸,突然听到宿舍的男生在门口大喊他的名字,并恶作剧地喊出若水的名字,震方心里一慌,将脸盆的水翻了一地。他顾不上擦洗,飞奔回房间,夺过电话,控制自己的气喘吁吁,说了声:“喂?”若水的声音在电话那头响起:“我。。。有事想和你商量。。。你能来么?”“好,你说地点和时间,今天,好么?”震方只觉得若水的声音有些无力和虚弱。

震方赶到约会的咖啡馆,若水已经独自坐在灯下,白皙的手指转动咖啡杯旁的小银勺,发出清脆的敲击声。震方坐在她的对面。看到若水剪了短发,异常苍白消瘦,但眼睛却依然湛亮。

若水轻声地告诉震方她怀孕了,已有了两个月,远方的他并不知道,若水也不想让他知道,她觉得自己可以独立处理这件事情。震方思绪悸动,但他只是静静地握住若水略带冰冷的手说:“若水,长久以来,你我并不靠近,但我对你的诸多事情并不觉突兀奇异,是因为从一开始,你我便对彼此并无期许,自然也无失望。我只要觉得你在那里,便是好的。你若需要我,便来找我。我自当好好照顾你。”

若水低头沉吟片刻,抬起头时,震方看到她眼中的晶莹湿润:“方,你的性格宽阔厚道,旁人看来也许略显无情,我时常沉默,也不和你多说话,而你亦常常显得无话可说,对任何事情如此淡然,平稳,并无偏心。我有你在身边,不管距离远近,始终保持这份中正的情缘,从不剧烈,亦不稀薄,我便知道,你不会离开我。”

震方将所有积蓄取出,在学校附近租下一间简陋的公寓,他买来全新的棉被和床单,烫着莲花的白色瓷碗,和煮饭用的锅碗瓢盆,油盐酱醋,还打电话问母亲抄来红枣血糯米银耳羹和母鸡人参当归煲的菜谱做法。

一个星期后,他陪着若水一早来到相熟的医生那里,看着若水换好衣服出来,在走进手术室的当口,他突然站起来,走到若水身边,轻轻搂抱了一下她削瘦的肩膀,又闻到那股熟悉的消毒水的味道,他说:我等你。

若水笑了笑说:我想吃你们常州特产酒酿小圆子,那种甜糯糯的白色小圆子,你给我去买来,好么?

震方说:好,我这就去,你一定要乖,留点力气,等我回来。

她说:我相信你,我等你。方。

震方的心里突然涌上一股不可遏制的伤痛,觉得转瞬间仿佛就要失去若水,他不明白为何上天要用这个方式对待这个女孩,将这重重的业力全数压在她的身上。震方含着眼泪,低下头亲吻若水的头发,说:我也信你。

若水松开震方的手,走进了手术室,门旋即被关上。

震方飞奔到街上,跑了一段路,终于找到一家刚开门的饮食店,买了酒酿圆子,又一路跑回医院,身上都是汗。他昨夜未睡安稳,所以一坐到椅子上便觉得非常的疲惫。头靠在墙壁上就觉得眼皮沉重。黑暗慢慢将他包围,他觉得自己睡了过去,然后他看到了他。

每年的节日,对震方来说都是非常惶惑的时刻,因知道自己必须小心控制。他对他的记忆犹如沉没的船只,从中间一点点断裂,慢慢地,无声无息地沉入寂静的大海深处。但震方觉得他还是在的,他的温度,他的气息,全然熟悉。 他说:你回来了。震方说:是,爸爸,我回来了。

在梦里,震方又再次见到了他。在那个大雨磅礴的深夜,他躺在医院黑色的平板床上,四周散发着浓烈的消毒水的味道,死亡使他身体缩小,脸颊凹陷,散发着苍白的光。他的嘴无力的张着,仿佛要呼出人世间最后一口热气。震方一人站在床边,用手指轻轻掠过他的脸颊,眼睛,嘴唇和鼻子,似乎怕将他惊醒。然后,一遍又一遍抚摸这个冰冷坚硬的肉体。一遍又一遍地抚摸。对于世间最为平凡的亲情,他是如此贪恋不舍而又无可奈何。

他的脸还是40岁时候的面容,头发中夹杂着白发。震方离开家的时候,他还没有白发。震方想起年少时,违背彼此的意愿和感情,互相伤害,毫不怜悯,震方觉得父亲要将他的失望灌注到自己的精神里,他要震方隶属于他。于是震方选择了离开。

但今天,他的儿子又重新回到他的身边,并祈求上帝可以多给他哪怕是一分钟的时间完成对父亲从未开始而已结束的倾诉。如果震方有足够的时间,让父亲回到他的身边,便能懂得彼此宽容,谅解,和好,把爱慢慢修复直至完满。但是,生命已然飘远,手中的线突然断了,世界仿佛沦陷了,眼前的人们消失了,震方看着父亲的尸体被抬起,装进一只黑色的塑胶袋里,这么轻轻一掷,震方轻声地问自己,你痛么?

然后他发现自己的手上多了一个漆黑的盒子,打开盒子,他看到那尚带温度的白色粉末,他将手指伸进去,搓起一团白色的颗粒,一个肉体已然变成新的方式永存在这个世界上,纯洁的白,不带一点尘土,犹如初生的婴儿。震方又一次看到了父亲,他知道这是他们最后的告别。

然后他被突然惊醒,听到手术室的门被哗啦啦的打开了。

3.

小说 -- 我要带你远走高飞

huoxingren(火星人)

"我要带你远走高飞!"我郑重的对她说出了对我生命最重要的一句话,然后拉起她的手.

"远走高飞?"她的大眼睛里全是迷惑,好象在努力想明白远走高飞的含义."恩.....那好吧.不过只能半个小时,要不妈妈会说我的."

那年我7岁.

"我要带你远走高飞!"我郑重的对她说出了对我生命最重要的一句话,然后拉起她的手.

"远走高飞?"她伸手摸了下我的额头."没发烧啊."然后她递给我一瓶二锅头,"你先飞吧...."

那年我20岁.

"我要带你远走高飞!"我郑重的对她说出了对我生命最重要的一句话,然后拉起她的手.

"远走高飞?"她头都没抬."等我忙完先好不?要不你也来帮帮我,把那个尿布湿递一下,还有把冰箱的奶给热下,对了,下午有空没,载我去做B超,我希望这回是个儿子..."

那年我35岁.

"我要带你远走高飞!"我郑重的对她说出了对我生命最重要的一句话,然后拉起她的手.

"远走高飞?"她很和蔼的撮了下我的头,我一个踉跄.她说:"你这个老不正经的,行啊,我答应你,下辈子一定."

那年我70岁.

(结局1)

我又7岁了.

我和她一起放学回家,我拉起她的手,""我要带你远走高飞!"我郑重的对她说出了对我生命最重要的一句话.

"远走高飞?"她的大眼睛里全是迷惑,好象在努力想明白远走高飞的含义.

我又补充了一下,"上辈子你答应过的."

"我去问妈妈好吗?"然后她向家门口走去.

突然,她浑身镇了一下,回过身来,"我想起来啦!你这个老不正经的,果然还没死心啊.哈哈.我们走吧!"

4. 相忘于江湖

mimoxiaoyun(小云 Glowing Wine)

Cici说的,“与其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我其实不大明白这句话的意思,相濡以沫我是懂的,好像是讲恩恩爱爱的样子吧。那“相忘于江湖”又是怎么讲呢?我当时没有问Cici,问她,她一定又说我没文化。但是我觉得这句话很美,很高深,我喜欢让自己显得高深点,所以就记住了。

人和人的缘分很奇怪,我和Cici六岁上认识的,居然就做了30多年的好朋友,亲如姐妹那种。但其实我跟她真是两类人。Cici经常说我文盲- - -尽管我是机械硕士。我承认,我很少看课外书,哪里有时间看啊,考重点中学,考重点大学,考研究生,移民考雅思,稍微哪个环节不努力,我就什么都没有了:老妈和李叔- -哦,就是我继父- -对我不错,但是他们还要照顾弟弟妹妹们呢;老张,我前夫,他不上进就罢了,每次我要为生活好点而用功时,他老是阴阳怪气地和我唱反调。当年我要申请移民加拿大,他就打击我说费钱费力,让我办我自己就好了,别扯上他。结果呢,我一个人又做家务,又考雅思,又要筹钱,等移民纸下来了,他又说要带上他,否则不让儿子跟我过来。这样的男人,我能靠得住吗?

Cici呢,她做的事情从来都和一般人不一样。上学时,除了语文,其它科目成绩一塌糊涂。高中毕业后,她爸妈托人把她弄进工商银行。才干了两年,一声不吭辞了职,投身广告界,把她妈气得呀。十多年了,她现在的头衔是某钻石公司的中国区副总裁,主管品牌形象设计和推广。上个礼拜打电话给她,她说她人在同里,问我知不知道同里是哪儿,我说不知道,她就说,同里是江苏的一个水乡小镇,她现在part time帮那个小镇做城市形象策划…..

正想着这些陈年旧事,忽然听到地铁广播说: Finch, Finch station,呀,到站了。我冲出地铁,随着人群慢慢往外走,星期五的下班时分,每个人的脸上总是比平日欢快些的。我路过花店门口,贪婪地瞥了瞥放在桶里的那把玫瑰,抬起眼,忽然看到前面一个熟悉的身影,是Mike,我的心跳了一下,他好像感觉到了,居然回头,“Hi Kelly…”他笑着冲我挥挥手,我快步向他走去…..就好像2年前我第一次在Wal-Mart见到他一样。

那天很冷,加上Wind-chill可能有零下十多度。靠近Wal-Mart门口的时候,我有点慌张,与这个叫Mike的人在dating网上聊天那么开心,见了面会怎样?我走了进去,就要过圣诞了,Wal-Mart里挤满了各色各样兴奋的人,在jingle bell, jingle bell, jingles on the way的音乐里,一派喜气洋洋,好像过年一样。我有点难过,虽然和老张天天又打又吵地,但毕竟也是个家,与他分居了,就连家都没有了。这时,我看到人群里,有个瘦瘦的中年人在焦急地四处用目光寻人,我直觉那就是他了。我笑笑地定定地看着他,他的眼光飘到我身上,我有一种被人期盼的喜悦,我想我就是在那个瞬间喜欢上他的。Mike? 他似乎有点诧异,回应道Kelly? 我点点头。我忘了我们见面都聊了些什么,只记得是去附近的Tim Hottens坐了坐就分手了。我当时很失望,因为Mike似乎对我…..没有兴趣。

后来我们又见了几次面。每次Mike总是眉飞色舞地跟我讲他的项目,讲有个大公司愿意跟他合作,开发那个产品。这个时候,我在桌子对面看着他,想,这不就是我要的男人吗,就算是移民到了新环境,也还是这么地aggressive。有一次Mike说,我已经ready了,一旦遇上我的dream girl,我会毫不犹豫地向她求婚的。我的心好像被锤子打了一下,嘴唇发干。羞愧,失望,故作镇静通通涌到脸上。Mike似乎意识到说错话,略带内疚地看了我一眼,想解释些什么,嘴唇动了动,终究也没有说出来。我尴尬地笑了笑,问他,你的dream girl是怎样的呢?他眼神又有了光彩,说,她呀,应该是美丽,优雅,感性…….我什么也听不见了,因为脑子里有个声音在回想:那个人不是我,那个人不是我。但是下回,Mike约我,我还是又出来了。我知道我是在填他的空档,但是我就是喜欢看到他,况且,天长日久地磨,也许有一天我真的能抓住他呢。

Mike的情绪越来越低落,他说那个公司因为他是移民,是穆斯林,不跟他合作了。他是个高傲的人,朋友是不能说的,不能低头的;孩子与前妻住在一起,自然与他也不大亲密。他倒不介意向我倾诉他的失意。

忽然有段时间,Mike好像人间蒸发了。电话总是在关机,他租的公寓锁着。我发疯似地四处乱逛,想把他找出来,然后才发现,原来我从来都没有在他的生活圈里留下过痕迹,我不知道他朋友,他前妻,他孩子的任何联系方式。我近乎绝望地等待着,终于有一天,电话里传来Mike的声音。他说他在London一个亲戚家,他欠公寓的房租已经三个月了,实在没法再住下去了。

我:你还是回多伦多吧,我给你想办法。

他:你能有什么办法,你自己也还租着basement。

我:我会去租一套condo,让我们都住得舒舒服服的。

他:condo很贵的,你一个人负担不起的。

我:我就是喜欢住condo

他沉默了很久,说,你想住condo你就去住,但千万不要是因为了我的缘故。

一个月以后,我与Mike搬进了我租的condo。我很高兴,又有些失落。我高兴,因为我终于还是把他抓到了我的身边,虽然代价有点大;我失落,因为对Mike来说,这是他人生的低谷,显然不是谈情说爱的good timing。搬家的第一天,Mike犹豫了一下,跟我说:Kelly,你住卧室,我住den吧。房租我跟你分摊,现在我手头紧,没办法,以后我宽裕了,一定还你。我说,我们都住到一起了,还分什么彼此呢。他说,不是的,是….唉….

住在一起才发现,Mike原来是个很挑剔的人。咖啡杯和碟子的颜色不配,他不说,但一定不会去用;我吃饭的声音大了,他不说,但是会皱眉,会厌恶的看我一眼。他心情好的时候,会给我看他写的英文诗,他以前的摄影作品,我有时就会暗示他,你也写给我好不好?他总会略略惊慌地说,我现在事业还没有着落,哪里有别的心思。况且你又看不懂。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时常想,我与Mike本是隔着天南海北那么远的人,终于还是有机会这么的亲近了,迟早我要他给我commitment。这一天还是来了,但不是以我希望的方式。

那天吃完晚饭,他迟疑了一会儿,说:Kelly,我那个项目暂时是做不成的了,我也想通了,人要脚踏实地,我找了个工作,consultant。

我:好啊。那你就有心情写诗给我看了吧?

他:我…..其实是想搬出去….你别误会,我是不想让你负担太重…..

说到最后,他自己都不相信自己的理由,于是我们都沉默了。

一个月后,Mike就搬走了。后来他陆续寄给我三张支票,算是与我结清了房租。有时我太想他的时候会给他打电话,他开始几次还耐心地陪我聊天,后来慢慢地就找借口挂了。我也就知趣尽量不去打搅他。

Mike地客套招呼把我拉到现实:Kelly, 你最近好吗?

我:还好了。你也住在附近吗?

他:是啊,这一区住习惯了就不想换到太远的地方了。

我:啊,原来我们还是很近的嘛。要不去附近的咖啡店坐坐?

他:不了,改天吧。我还有约,有人在等我

我:哦,好….

再见了,再见了。Mike一边说,一边急急的转身,很快就消失在人群里看不见了。

晚上回到家,我给Cici打了个电话,我要问她,到底“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是什么意思。她哈哈大笑说,你真苯,相濡以沫就是两个人互相向对方吐口水,吐到没有力气了,就躲得远远的,就忘记对方了嘛。

哦,原来是这样。哈哈哈。

5. 《我不让你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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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是第五次了。

小青又被这等待生离死别的伤痛撕扯着。一分钟前她又看着小海从手术室即将合上的大门中投出的眷恋的目光。弹簧门在最后一刻的开开合合间,把他们粘在一起的眼神打得粉碎。她无法再保持这85磅的瘦弱身躯所能承受的对他表面坚毅的镇定,在大门静止的刹那,堆坐在地上。

10几年前,大学里没人会理解为什么她这个全校学习最好的才女会爱上他。小海,帅气但抽烟、补考、玩世不恭,在那个乖孩子盛行的年代显得格外刺眼。可身高只有一米五的小青就这样爱上了他、收复了他。在人前背后,小海都恭敬地叫她一声“师傅”。

6年前,他们来到美国。对于已经发表几十篇论文和专利的博士,这里有她觉得自由的空间,小海呢,仍追随着他心爱的师傅。

5年前,一次两千公里的区车旅行后,一个医生的电话搅乱了他们的家庭。小海被诊断出患了癌症,顽固的直肠癌!从那时候起,小青知道了,她不再有宽阔的肩膀可以依靠,而自己的瘦弱的身躯将是他们的支柱。

不知道几个小时过去了,她靠着墙仍无法使自己站立起来。这一切的突如其来远比想象困难一千倍。还记得第一次手术,小海用保持一惯的油嘴滑舌来安慰她。她回应着,一边伏下身让自己刚刚签过满是恐怖字眼的手术通知的痉挛的手找点支撑。嘴上答应着,脑中一片空白,只记得一句“我不让你远去”也不知道是自己说的还是小海说的。

等待,对生的等待总是包裹在对死亡的恐惧中。她不知道那扇门是否会把他的爱人送回来,她不知道他们的未来,不知道哪怕只是一分钟后的结局。但她知道自己唯一能做到的就是要坚强,尽管这与她的外表是多么的不相称。昨夜,四次大手术和放疗化疗已经把他折磨得如同一段枯材。她轻轻抚摸着他布满刀疤的身体,思忖着第五次,还有可以下刀的地方吗?她觉得自己已经接近了崩溃的极限,还能忍住,不然倒下会是两个人。忍不住的是眼泪,生病后小海面对的都是她的笑脸,看着他在药物的催眠下青黄的脸颊,没法控制,她想和爱人一同睡去。哪怕从此不必再醒来。

“我不让你远走!” 也不知过了多久了,小青看见手术室的门翕动了一下,强忍着站起身,揉撮一下泪湿的眼睛,笑着走过去。管他出来的是上帝的信使还是地狱妖精,她只知道“我不会让你远 !”

后记:又是几年过去了。临近圣诞节的一个飞雪的周末。我接到小海从芝加哥打来的电话。小青怀孕了!我被他们的喜悦感染着。可依旧控制不住泪水,同一年前听他们和我平静地回忆那刻骨铭心的经历时一样。

6. 人远情深

阿苏

引子

冲天的大火,迅速地吞噬了雪地里的那间茅屋,也映红了他狰狞的双眼。直直望着那铺天盖地的红,仿佛看到那两个身影,一个妖娆,一个俊秀。

“为什么?为什么?” 正如他当初那样的咆哮,一个是他宠爱的女人,一个是他智勇双全的忠士,这两个人,竟然联合起来给了他最致命的打击。女人低垂着头,浑身簌簌地已经说不出话来。而那个男人,面色苍白却仍然嘴角带着丝自嘲的微笑,灼热的目光象要把他烫穿。“你真的想知道吗?如果你确定,不妨到我的书房一看。”妖异的目光,惨烈的微笑,让他窒息地说不出话来。

他颓然低下头,与妃子通奸是死罪,并且要曝尸三日。与其让他死后受辱,不如此刻一把火烧了,没人知道真相,算是保全了他的名誉。只是,今晚,他必定会一探尚书府的书房。

翌日,京城传出正值壮年的君王突然染病驾崩的消息,全国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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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郊区的一栋豪华别墅里,一向镇静自若的女主人正蹙眉沉思。不是思考刚刚敲定的大生意,这位著名大财团的掌舵人正在烦心那个不争气的丈夫的绯闻。这个经济联姻的丈夫,她虽然从来没有放在心上,任他在外面花天酒地,她醉心的只是如何经营两大家族联盟后的企业集团。可是,这次这个二世祖似乎动真格了,竟然鼓足勇气跟她谈离婚的事。笑话,她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事影响到整个家族的事业。于是,她决定用最直接的方法,以最快的速度解决掉这个不大不小的麻烦。

她直接找到了那个女人。一个能把猎艳老手玩弄与股掌之间的女人,应该是个聪明,懂得分寸的女人。她做了最充分的准备,势必一举拿下。然而,当那张淡定秀丽的面容出现在她的面前时,她如雷击般瞠目结舌。

火,刺目的红,凄厉的笑,狂热的目光,每每让她半夜从梦中惊醒,感到莫名的心痛,压抑地让人喘不过气。那张被火灼烧的面容,却让她牢牢记住。却从没想到,竟然真有一张这样的脸活生生的出现在她的面前,清晰可辨。

入了魔般,她忘了自己原来的目的,也忘了占据她一生的事业,她疯狂的打听有关她的一切消息,贪婪地争取每一次见面的可能。她不明白,自己是怎么了,仿佛冥冥之中有人告诉她,抓住她,抓住她。直到又一场大火在她面前熊熊燃烧。

同样的铺天盖地,同样的撕心裂肺,无情的火焰不光席卷了她的她工作的办公楼,更是仿佛将她的五脏六腑烧成灰烬,痛不欲生。 在昏厥的一瞬间,她终于看到那个夜晚,年轻的君王在尚书府的书房知道了那段深藏的滴血的畸恋,才恍然了悟到自己辜负了怎样的痴心!“若有来世,我决不负你!”嘶喊穿越了千年的岁月,于今时今日方才抵达她的记忆!为何,命运跟她开了这样一个天大的玩笑!

她不知道,在她失去知觉之后,一个形容狼狈的女子,匆忙地跑来,将她紧紧拥在怀里,胎上救护车……

上海商界传出重大新闻,素以精明果断著称的女掌门人变卖手中股份神秘失踪。 人们不知道的是,跟她一起消失的还有那个曾经是她情敌的女子。

若干年后,有人称在温哥华的某栋民宅看到她,跟另外一个女子,微笑甜蜜,挽手同行。

- 据最近八卦新闻改编。

7. 《蔷薇的刺》

zhangqilxf(双子心)

“你喜欢蔷薇吗?”她手里拿着一支蔷薇花,站在弄堂口。

“嗯。”他的目光完全投射在那娇媚的面容上。

“我最喜欢蔷薇,你知道为什么吗?”她很调皮。

“因为它美。”在他看来什么花也比不上她美。

“是个原因,但不是主要的。”她把身子偏了开去。

“那为什么?”他第一次看了眼那支蔷薇,确实很美。

“因为她有刺。”她又把身子转了回来,大大的眼睛看着他。

“为,为什么。。。。。。有刺。。。。。。不是会,会扎手?”他被看的有些不好意思,语无伦次起来。

“所以呀,要靠近她就要小心翼翼,鲁莽不得。”她还是笑笑的看着他。

“噢,那你呢?”他镇定了许多。

“我?”她有些不解。

“你会不会有刺?”他很认真,也很紧张。

“哼,我当然有刺,你可要小心哟,你不好我就扎你。嘻嘻。。。。。。”她笑得好美,连那暖暖的春风都停了下来。

他完全被一股莫名的冲动控制了,一把把她拥入怀里,紧紧的抱住,深深地把唇印在了她的唇上,一抹潮红泛起在她的脸颊,娇美无限。。。。。。

这是他们的初吻,刻骨铭心的一幕,此时在他的脑海中清晰地重演着。

“我丈夫对我很好。”她静静地走在他的身边,距离有些远。

“我知道。”他尽力终止了回忆,目光全部投射在地上自己的影子里。

“自从那年六月,你离开三年了,杳无音讯,我。。。。。。”她不知如何说下去。

“我知道。”他显得有些茫然。

“你离我太远了。”她眼圈红了。

“我知道。”他的回答苍白无力。

“。。。。。。”

“你到家了。”他停下了脚步,这是多么熟悉的弄堂口。

“你还会回到法国去吗?” 她把身子转了过来,大大的眼睛看着他。

“会的。”他很坚定,其实此刻他感觉好像就处于那远方的没有她的国度。

“那你保重了。”她咬着下唇,但也非常坚定。

他的目光抬了起来,在她的脸上温柔留恋地拂了一下,最终穿越了她的发鬓,停留在了她的背后。她转过身来搜索着那目光的焦点,他们的视线拥抱在路边的一丛蔷薇花上。他走了过去,蹲下身,大手爱怜的抚摸着那美丽的花瓣,那蔷薇上淡淡的粉色,一如她那初吻的羞红,娇美无限。突然,他倾注全力地用手牢牢地握住了那蔷薇的花茎,全部的刺深深地扎进他的手掌,那一瞬,他仿佛又紧紧地把她拥在了怀里。。。。。。。他不舍地松开了手,任凭那些血珠汇集,地上落下了红色的眼泪。他轻轻地与她擦肩而过,再没有说一句话。

望着他的背影,她再也无法抑制那早已汹涌的泪水,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哭声在弄堂里回荡了许久,许久。。。。。。

《富兰克林街的早晨》

富兰克林街的早晨阳光明媚,高大的树上不时传来鸟鸣。这条街上坐落着十几户人家,从宽大的庭院和那欧式尖屋顶可以看出这些住户生活的富庶和奢华。男人们一早就开车去工作了,再美丽的早晨对他们而言,也比不上一杯香醇浓郁的咖啡来的提神。可那些女人们则刚刚穿着打扮妥当,纷纷走出门来,开始悠闲并尽情地享受清新的空气和醉人的花香,街上慢慢热闹起来。

小波尼一如既往的牵着自己的爱犬比尔出来散步,身边走着的当然就是他那气质高贵的母亲——詹姆斯太太。她的丈夫是个银行家,房子处在街尾最安静的地段。她坚持今早陪儿子一同散步,一来是借机想邻居们展示一下自己新买的淡兰色长裙,这可是意大利名设计师的作品;二来也想知道最近街上又发生了些什么有趣的事情,像她这样的女人,茶余饭后总是需要些新鲜的谈资的。

“早上好,皮特太太。”她优雅地挥了挥手,正在院子里喝咖啡的皮特太太也朝她表示着友好,不过眼睛似乎更对那淡兰色的裙子有兴趣,目光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嫉妒,想来她那擅长投资的先生今晚又要亏一笔了。

“早上好,詹姆斯太太。”说话的是迎面走来的文森夫人,“裙子真漂亮呀!”

“嗨,没什么了,意大利的。”

“喔。。。。。。那可是高档货呀,也只有您最配了。”

“哈哈,哈哈。。。。。。”詹姆斯太太非常满足,嘴角的那颗黑痣几乎都要笑掉了。她当然没有注意文森太太在擦肩而过后那刹那间的恶毒的眼神,也不可能听见那喃喃的低骂声。

其实,詹姆斯太太走路的样子确实很有气质,从后腰到脖子挺得很直,头昂起的角度精确无比,臀部在高跟鞋踢踏踢踏的节奏中优美的晃着,当然那裙子的下摆也随之翩翩起舞。

“上午好,詹姆斯太太。”这次打招呼的是甘特太太,她和丈夫以及儿子约翰是半年前搬来的。今早她穿着牛仔裤,上身的T恤简单的扎在裤腰里,快步从街对面走了过来。

詹姆斯太太也停下了脚步:“你好,甘特太太。”

“这些天没有遇到你,一切可好?”

“很好哦,你呢?”彬彬有礼对于詹姆斯太太非常重要,那是身份的象征。

“我丈夫公司最近在裁员,心里七上八下的。”

“是吗?那太糟了”詹姆斯太太应答着,手不知有意还是无意地撩了撩裙边。

“真是一条美丽至极的裙子。”甘特太太显然注意到了她的动作。“我真不敢相信您穿上它是那么的完美。”

詹姆斯太太那颗痣又抖动了起来,“哈哈,这可是我丈夫从意大利给我买的,花了近两千元呢!好了,回头见了”她已经听到了自己想听的,便准备扭身离开。

“我刚好有事找你。”

“嗯?”詹姆斯太太脸上还保持的微笑,但有一丝僵硬,她并不愿意帮别人的忙,特别是这个女人。

“下个周末是约翰的生日,我想给他开个晚会庆祝一下,波尼和他年龄一样,也过来吧。”

“肯定没问题呀,波尼也喜欢和约翰玩,是吧,波尼?”

“嗯。我非常乐意。”波尼正在和他的小比尔戏耍着,但还是很有礼貌的回答了一句。

“好,到时见。”甘特太太转身离开了。

此时,一辆红色保时捷跑车从街里开了过来,并停在了詹姆斯太太的身边。

“嘿,散步呀!”坐在方向盘后的是史密斯太太。她的丈夫现在是一家上市公司的总裁,非常富有。他们的房子是街上最大最好的,据说过不了多久他们就会搬走,到湖边去住更大的宅子。

“是呀,你又出去购物?”詹姆斯太太心里非常厌烦和这个女人说话,因为她总觉得低头的感觉不舒服。同时,她也有点不想让史密斯太太注意她的裙子,因为在这个女人眼里这可算不上什么上档次的衣服,谁知又会挖苦她些什么。

“嗯。你刚才和那穷女人说什么呢?”史密斯太太显然对刚才她们的谈话比那裙子来得更有兴趣,这反又倒让她有点酸酸的。

“只是互相问候一下,我并不愿意和她说些什么。”她暗地里不得不承认这是句违心话。其实她颇喜欢和那个甘特太太站在一起,原因很简单,任何人一看就可知道她是其中那有教养,有内涵的一个。

“看她那穷酸打扮。”

“那廉价商店里的牛仔裤那比得上我这条意大利的裙子。”詹姆斯太太终于还是禁不住自己提及了。

“也不知她哪来的钱能买街口的房子。”史密斯太太看都没看那裙子。

“那还不是街上最小的,她丈夫快被公司裁了,我看他们要搬走了。”

“哼,最好早搬,你记得他们刚来时请我们去吃饭,那房间的摆设也太简陋了,丢人。”

“就是,她刚才还邀请波尼去参加她儿子的生日晚会呢。”

“你会让他去?”史密斯太太轻蔑的笑着。

“当然不会,波尼可不爱和那样的孩子在一起。再说街口又那么远。”

“是呀,是挺远的呀。。。。。。”史密斯太太暼了暼街口的那房子,“好了,拜拜。”红色保时捷一溜烟的消失在了街口。

“波尼,该回家了。”和史密斯太太的谈话令她非常扫兴。

“嗯。”波尼还是和比尔玩闹着,对他来说,这狗比那些女人的闲聊有趣的多。当然他还是听见了她们的谈话,那个生日晚会参加与不参加对他而言并不重要,他一向都很听母亲的话。不过他觉得往常精明的母亲今天也说了两句蠢话,一是那裙子当然比那牛仔裤高级,这还用比;另一句是街尾到街口明明很近,又怎么会远呢?

良年和水生

Jenny

我正坐在电脑前敲打着我的第N篇诗社小说,听到他开门的声音。抬头看看客厅里的挂钟,晚上10:30。他悄悄走过来,俯身亲了一下我的右颊,带着熟悉的烟草味道,和外面冰冷的寒气,从后面紧紧抱了我一把。“回来了?厨房有温着的酒酿圆子,要不要我给你再热一下?” “不用,我自己来就好了,”他一边说,一边脱下沾着雪花的黑色大衣,“还在忙乎你的诗社呢,我说你们呀,就是假矫情,成天你侬我侬,没一点真情实意。”“说谁呢?”我立马甩去一个大卫生球,“不要因为你的命题作文写得差,就吃不到葡萄来讥讽我们的文学青年们。只要是自得其乐,你管得着么?我们的心潭比你们水缸纯洁多了!”“行,行,行,文学青年,我先去吃点东西。今天演出把我累坏了。”他端着一个淡绿色瓷碗坐在我身旁,开始吃里面的小圆子。我停下手里的活,走到他身边,双手轻轻按上他的肩膀,嗯,还带着一丝冷意,然后略带力度的给他按捏着,他闭上眼睛,轻轻靠向我的胸口,尽情享受着舒适的放松。“今天演出好么?”“还好,观众反应挺热烈,回头我再把几个节目改进一下,下个月又是几场演出,哎,我都不想去了,想多些时间陪你和孩子。”

我叫良年,他叫水生,水生不是他的真名,是他的艺名,他的真名叫Andy。那是我喜欢的刘德华的英文名字,但我还是喜欢叫他水生,因我每次叫他Andy,总觉得华仔会哭出来,水生不是长得丑,但绝对不是刘德华那个英俊类型,和我心目中的Andy相差甚远。当然,尽管我对他人有较高要求,我自己只是普通,海藻般的长发披在肩膀,经常穿着仔裤和白布衬衣就急急出门,素颜朝天,也不是小鸟依人般的贤惠,坚强独立,粗心大意。我再次遇到水生时,离婚已有二年半了,儿子也已经三岁了。而水生有着正式的工作,不菲的收入,闲暇时还在社区搞些艺术表演,他那几段相声,说来还很得人心。我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

我至今不大明白为什么水生会和我走在一起。

我认识水生是十五年前的事情了,那时候我和水生都很小,他成天吊着两行清涕跟在我后面屁颠屁颠地,个子又矮我半个头,我是家中最小,心里总想别人也当我是老大,所以我经常把他当成自己的小弟,带他一起去玩,有时候还发挥我的三脚猫功夫打发走那些想当他软柿子欺负的小朋友。有一次因为我把他的飞机模型摔坏了,他当时立马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我最憎恨别人耍无赖,尤其是那种以为得了点理就要为所欲为的人,我一看他似乎没有停下来的念头,对着他的脑门就是一下:行了,弄坏了就是坏了,你还想咋样?快给我起来,这里我说了算!突然,他停止了哭声,虽然还带着点抽泣,无辜地望着我,很好,我满意的看了看他,走过去,掏出手帕轻轻擦去他脸上那些污浊烂摊子,然后细声细气地和他说:水生,男孩子是不能随便哭的,会给女生瞧不起的。知道了么?”水生有点似懂非懂,但还是很认真地点了点头。童年的青梅竹马很快过去了,等我上了中学才知道,原来水生还比我大几个月。

后来我的家庭发生了些变故,没来得及和水生道别,就搬离了原来的住处。从此我们再未见过面。

我辗转来到加拿大,这个冬天冷得要死的鬼地方,读书结婚生子,然后发现先生又在外面找了一个,他知道我一山不容二虎的脾性, 就成功的利用此计谋激我同他离了婚。那个时候,我恰巧没了工作,虽然要到了儿子的抚养权,但生活无着落,我当时就急了,孩子才六个月大,我可怎么活呀,他可怎么活呀,我开始明白生存变成了一个奢侈品。好不容易考了一个地产经纪的牌照,决定加入自雇的行列。我知道我要赚钱,为了养活儿子和自己,我别无选择。我学着很多前辈的方法参加社区活动,做广告,搞赞助,认识更多的人,也让更多的人来认识我,什么样的文艺演出,新年晚会,圣诞庆典,我都去露个小脸,希望能因为提高些知名度,我还参加了很多活动的义工,希望能从中结识一些值得信赖的朋友。

两年后,我的生意有了起色,客户越来越多,口碑也越来越好。虽然不是那种大富大贵,但小日子过得还舒心。渐渐的,我也越来越喜欢做些volunteer的工作,去帮助那些有需要的人,就像当初很多人来帮助我一样。

有一日,我照例到老年中心帮他们排练新年晚会, 那次是走台,很多社区“名角”都来捧场,我这些年活动虽然参加的多,但多是在后台,也不熟悉这个地方究竟有些什么大腕。可我就是觉得只要做好自己的工作,就可以了,管TA演员有名无名的。按照惯例,我和导演排好走台的顺序,就让演员们一个个上去操练。突然听到后台有些争执声,我走过去,看到一群演小品的演员正和一对夫妻演员着急地说话,听起来是为了走台顺序的事情。我走上前,看到一带小眼镜的男生对我说:“我们来迟了,但一会我们组长有别的节目要排,要先走,能不能让我们先插进来走台?”虽然他说的很着急,但那股天经地义的语气就把我给惹恼了,急什么急?要急怎么不早来,迟到了还有理?我心里念叨着,就毫不客气地回那小眼镜男生:“不行,我们都安排好了顺序,你们来晚了,只好排在后面。” 那小眼镜也急了,“那怎么行?我们组长和导演说过了,导演都答应可以插队,你。。。?” KAO,拿导演压我?MEN都没有!我厉声说道:” 导演有什么用,我现在是舞台监督,后台这里我说了算!” 话音刚落,突然看到一直背着身, 站在小眼镜边上的一个男子忽得转过身来,同时发出爽朗的笑声,眼睛和眉毛都快挤到一起去了, 我定睛一看,啊?是Andy!

那场走台的结果是我和Andy又一次相遇了。我很惊讶的发现当年的小毛孩已经长大了,高高的个子,白晰的皮肤,炯炯有神的眼睛,尤其是到台上一站,那整个神韵让人深受感染。过了几日,突然收到他的邮件,说是想请我吃饭,谢谢我后台的帮助。好吧,我也不多想,就去赴约。那顿饭吃了很长时间,一直吃到饭店的服务员有意无意到我们这里拖地啊,擦桌啊,还异常勤快地在两分钟内来问了三次是否需要加茶水,我们才意识到时间真的已经很晚了。走出饭店,他深深地回头看了我一眼,然后就送我回家。我下了车,来到门口,打开两重锁后,回头再看,原来他一直都在车里等着我进家门,才放心离开。突然我觉得心头一热,很久没有一个人这么细心的关心我了。

第二天我在公司又收到他的邮件:我这人不会说话,今晚可以再见你么?我不假思索地又答应了。然后是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

其实我一直不大明白为什么水生从来不多问我的过去,我曾经把自己的过去写成很多文章,在心潭XB,他要是想看,很容易就可以看到。但我问他,他总是说不用看,他都知道。我也不大问他的过去,有时候他会说些过去在欧洲的趣事,我们之间也不大谈自己的工作,也不大谈将来会如何如何。但是每一天,他回来都会给我一个热烈的拥抱,给孩子一个亲吻,然后一起吃饭,洗碗,收拾房间,和孩子玩耍,给他洗澡。等孩子睡了,他会和我一起坐着说说今天发生的事情,讲我喜欢听的历史故事,然后和我一起听我喜欢的歌曲,看我喜欢的电影,说说最近看的书,奇怪的是,他和我的品味一样的杂,那亦是件巧合和不易的事情。在生活中,他会主动把马桶盖子放下来,看我吃薯片多了,就给我端一杯水过来,有时看电视时,会帮我拖把椅子让我把脚搁在上面。外出时,他会给我开车门,等我坐进去,关门。下大雪了,他会扶着我走过高高低低的积雪。一切都这么顺其自然。

后来我渐渐明白,其实我和水生都是普通人,他在外面经历了所有的所有,荣誉,欢笑,掌声,讽刺,批驳,伤害,诽谤。。。回到家,他只是一个纯简的人,一个外表坚强内心柔软的普通男人。而我亦因为普通,因为平凡,因为简单,所以适合与他在一起,他于我无所求,我亦于他无所求。晚上我们靠在一起睡过去,我让他的下巴压着我的额头,他呼出的气荡漾到我的鼻尖,而他睡得这么自然,这么闲逸,这么安然,发出轻微的鼾声,有时会在睡梦中抽动手脚,那亦是因为觉得足够放心的缘故。而我在半夜醒来,觉得自己的手被他紧紧地握住,即使在他的梦中,亦是如此。想到这世上能有一个醒来觉得握住你的手而感到满足的人,亦使我觉得内心的平静和美满。

我和水生都有着不言而喻的的过往,波涛汹涌,惊涛骇浪。但我们都是活在当下的人,因为彼此都走过生命艰难的道路,知道世间的悲欢疾苦,所以不想辜负。这个男人,我将与他一起慢慢变老。我们心里爱着的人,总是走的迅疾,而我的侥幸,是水生的善待,我们彼此珍惜,温暖对方,并与之相守。时光迅速流向远方,过往的爱恨情仇也将离我们远去,这所有的一切,不过是岁月里的星星点点,并无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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