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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的双重标准开始了!!那些故意写欠条的男士,那些故意回国工作,故意给自己低工资的男士没错,,按照法律,他们可以不给妻子任何抚养费,,因为他们的行为是合法的。。。

1:男士离婚后,房子一半是20万分给妻子,,然后前夫拿出一个欠条,欠别人40万,妻子要偿还一半,,,(所以,前妻从前夫那里什么也没得到,,,听我房东说,这个招数好像最先是南方,台湾,福建人亲属之间先使用的,后来广为流传)

2:男士离婚后,去香港深圳工作,,每年收入是零,无法给前妻抚养费,,,,当然,前妻也不给前夫抚养费(两个南方哥们,都回国了,做污水处理的生意,还有一个做元器件,每年的收入是零)


3:男士离婚后,开自雇合同工,成立一个公司,给银行服务,一小时60,,公司开销很大,年底的利润很少,所以只能给他自己年薪2万,,所以,前妻得到不到300多元,,,一切都是合法的。。。
地产经纪也是这样,一年税前利润50万,,广告费,办公费,最后结算,年薪只有3万,,,都是守法公民

我们要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守911,严格遵守加拿大法律,不能违反加拿大的法律,做个好公民。加拿大保护所有合法诚实的公民。。。

谈法律的时候用道德去狡辩,,谈道德的时候用法律去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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