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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ady-of-liberty,你这样造谣污蔑是刑事诽谤!想收律师信吗?!想警察来找你吗?!】:(指探长){ 据说被警察带走了- 涉嫌敲诈勒索经纪 -lady-of-liberty(lady-of-liberty); 16:50 (#8857428@0) }
    • 探长回来了?也不是实名制的ID也可以算诽谤呀?有这种案例吗?
      • 如果网络的ID之间的侵害不算伤害,那就没有那起霸凌案的逮捕了!
        • .+1
          • 谢谢支持。温暖中。
    • LOL探长神勇!
      • 谢谢您的力挺。您的文采让俺两次拖延赴宴。
    • 这样说如果没有证据的确是污蔑造谣。
      • 谢谢力挺!俺不能发言时,读您的帖丝(duties)就成了俺的duties!很愉快的说。
    • 版主,lady-of-liberty公然造谣污蔑!请保存其IP地址资料!————(指探长){ 据说被警察带走了- 涉嫌敲诈勒索经纪 -lady-of-liberty(lady-of-liberty); 16:50 (#8857428@0) }
      • 然后向RCMP报案,申请NSA协助定位
        • 俺慈悲为怀,如果她承认错误,俺可以不计较。
          • 是个女艾迪? 说话可是够损的。
      • 探长,原谅她吧,一个女JJ,阿门。
        • 好的。听您的。慈悲为怀。只要版主删她帖,就算了。
          • 不删贴的话,可能也得算了。这事就算报警,警察也不管
          • 别难为领导了,留着做反面教材也不错,看看JJ是些什么人组成的。
            • 很好。给这个JJ来一个【立此存照】也不错。
    • 欢迎探长回来。这应该是开玩笑吧?谁会相信这些话。
      • 所以说,这种伎俩比较拙劣。道行高超的是,把造的谣说得不那么离谱从而增加谣言的迷惑性——外鱼摊就有这种现象。
        • 他们都是小儿科庸医。长得难看不是他们的错,故意出来唬人就是他们的不对了。
          哈哈哈
          • 我猜TA也是说的玩的,不必认真。更不应该去丑化别人。大家相互宽容一点,周围会更和谐美丽。想来这也是探长一直所要的
      • 谢谢小马。忘记了,失礼了,请恕则个。
        • 探长千万要抗议到底,我还真以为你给抓起来了。
          • 谢谢支持。
            • 真有人当真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