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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有钱人是如何宠坏自己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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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大中报 林晓

《环球邮报》3月5日发表的一篇文章称,人们在拥有越来越多财富的同时也面临一个难题,那就是如何才能将自己的财产传给下一代又能避免他们挥霍浪费?
专家指出,一些既能确保遗产得到继承,同时又可避免子女或孙辈沦为寄生虫的最佳策略可能并不会出现在遗产规划课程的教科书里。
安省宾顿市Legacy Wealth Advisors公司的高级理财顾问辛格(Heera Singh)称,有一种方法是“财产慢慢少量给”,也就是不要太快地给继承人太多财产。
给予少量财产可让父母或祖父母得以了解子女是否有足够的责任感。辛格称,大多数父母或祖父母最后的愿望就是能为22岁的子女或孙子女提供资助,他们没有接受过很多理财教育或训练,往往会将数百万元财产一次性给孩子。
北温哥华BlueShore Financial公司的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克特利夫(Chris Catliff)称,父母或祖父母可以将给予子女或孙子女财产的时机和某些年龄段或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联系在一起,比如上大学、结婚或购买首套房等。
克特里夫称,没有人在21岁或是18或19岁就能继承全部财产,许多人每次只能得到三分之一财产,因此年轻人并不会一次性得到一大笔钱。
辛格称,另一种可以鼓励年轻一代谨慎对待金钱的方法是确立“财产混同条款”。该条款是通过综合考虑个人在世期间已经给与子女的礼物的价值,确保在其过世后,子女可以平均分配财产。
打个比方,假设一个人有三个子女和一栋价值$150万元的房产,其中第一个孩子已经获得$10万元用于创办新公司,另一个孩子获得$8万元用于接受高等教育,第三个孩子获得$12万元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如果这个人的遗嘱中有财产混同条款,那三个子女已经获得的赠予资金都将纳入财产,也就是说这个人的财产共有$180万元,每个孩子可以分到$60万元,但其中需要刨去他们已经获得的赠予资金。比如,第一个孩子将可分到$50万元。
辛格称,财产混同条款的好处是有助于设定继承人的期望值,让他们谨慎使用现在收到的赠予资金。
辛格同时称,财产混同条款还可让父母或祖父母有机会在有生之年亲眼目睹子女或孙子女如何使用获得的赠予资金,从而可以决定自己是否还要继续赠予他们更多资金,或是希望他们的受益人在他们过世时继承任何遗产。
另一种选择是年金。尽管年金通常都是用于提供退休收入,但父母或祖父母也可以通过用定期支付代替一次性继承遗产的方法达到遗产规划的目的。
克特里夫称,现有有一些高净值加国人士也开始转向激励型信托。这种信托确立了受益人获得资金所必须满足的条件,并且通常都是根据受益人的收入匹配分配财产。
克特里夫举例称,如果苏珊的年收入是$7.5万元,那激励型信托每年会匹配分配给她$7.5万元;如果约翰花费大量时间呆在地下室里玩Xbox游戏,工作不积极每年只能赚到$2.2万元,那他每年也只能从激励型信托获得$2.2万元。激励型信托可以阻止或鼓励某些行为。
克特里夫称,如果父母或祖父母为子女设立了标准信托,那他们可能就会懒于工作。
还有一种遗产继承方法是让子女对度假屋等财产进行共同继承。克特里夫称,这种方法可让父母或祖父母通过设定有关维修和维护保养费的规则,对相关财产继续保有一些控制权。
如果子女在父母在世期间因为湖滨度假屋或滑雪屋的使用问题出现争坳,父母可以重新考虑如何处理这些资产。
还有一些富裕人士为下一代设立了资本池。Richardson GMP的全国主管Kieran Young表示,这种资本池相当于投资俱乐部,旨在帮助继承人实现自己的目标,比如接受教育、获得实践经验而不是获取经济收益。
比如,父母、祖父母或受托人先向资本池投入$50万元,然后子女或孙子女再决定如何投资,并同时了解投资过程。之后,他们可以使用投资收益接受教育、购买房屋或从事慈善。但与此同时,参与投资资本池的所有人都必须做好糟糕的投资决定可能导致损失的准备。
Young称,建立这种投资账户本身就是一个学习机会。但打算建立资本池的家庭首先需要回答以下几个问题:
*资金的拥有者是谁?
*准备使用哪些投资政策?对于所考虑的地区、行业或投资类型是否有限制?
*在投资之前是否预设必须达到的投资回报率? 
*团队成员多久会面一次,由谁主持会议,如何做出决定?
Young称,提前让继承人做好准备是确保他们树立正确金钱观的关键。现代化的遗产规划理念是专注于扶助继承人积累财富的过程,而不是仅仅简单地采取设立信托等方法,然后再设法解决这些方法产生的波及后果。
Young指出,塞奇威克(John Sedgwick)所著的《富家子弟:美国年轻继承人对金钱爱恨交加》一书中有一句话一语中的,那就是“能挣到钱显然是个人的本事,是对个人才能、活力和自我的肯定,而继承遗产什么都证明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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