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艾未未“抄袭”的个案分析
程美信
说明:朱苓博士对艾未未艺术作品涉嫌“抄袭”的质疑指证,这本是艺术史论学者的分内工作,如果没有弄错的话,朱苓是德国柏林艺术大学艺术理论系博士生,有鉴于她对艾未未的“抄袭”指证和“炒作”指责的数篇文章里,完全有失研究者的严肃态度,甚至缺乏当代艺术的起码常识。下面就朱苓《若有雷同,纯属巧合?——艾未未作品一览》一文里,被她认为是“雷同”塔特林《第三国际纪念塔》的艾未未作品《光线喷泉》进行个案分析。
朱苓博士《若有雷同,纯属巧合?——艾未未作品一览》文章如下:
去年段炼让我写一篇关于中国艺术家抄袭/模仿西方艺术家的文章,我在文章里区分了几种不同形式的抄袭/模仿。一种是暗中抄袭/模仿,稍做修改,自以为能够瞒天过海(如蔡国强的《撞墙》模仿博伊斯的《狼群》)。 另一种是公然的抄袭/模仿,抄袭/模仿者公开承认他的榜样是谁,美其名曰是用当代手法“演绎”,仿佛这样就能将他挪用他人劳动果实的行为合法化(如缪晓春 “演绎”米开朗基罗)。还有第三种情况,很多朋友称之为 “撞车”,也就是说是“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纯属冤枉。但我个人认为,即使当事人确实是无心,那也只能说明两个问题——1. 他对美术史了解不够,自己在炒别人的剩饭都不知道 2. 他的作品概念太简单,太容易被别人想到。这样不管是有心无心,得出的结论是一样的——即当事人是位二流艺术家。
我上一篇关于艾未未的文章《艾未未——中国艺术的悲剧》,很多朋友批评我攻击艾未未本人太多,讨论作品不够。这个批评我接受,所以今天再开个话题,希望能和大家讨论讨论艾未未的作品。(不过话又说回来,上一篇文章批评我的朋友,没有一个回答我的问题,即艾未未的“茶房”比德国的圣诞美食“蜂蜜蛋糕房”高明到哪里去。)艾未未的 “艺术”作品,涵盖了我在上面所列举的三种情况,下面有图为证。至于这些“雷同”到底是有心还是无心,只能请各位朋友自己定夺。如果都是有心的,那说明艾未未创作“取材很广”,连个足球模型也不放过;如果都是无心的,那我只能说艾未未是中国艺术最冤的冤大头。
(相关资料图片http://blog.artron.net/space.php?uid=427845&do=blog&id=714354)
本人的分析如下:
首先,必须从艾未未及其具体作品出发,尽管他的作品不全是优秀出色,甚至部分作品糟糕稀烂,但不能忽视他是位爱折腾的好玩家伙,他像所有设计师一样,对结构与材料有一种难以抗拒的折腾兴趣,如艾未未的“家具”系列作品,它们说明了他对摆弄结构的迷恋,他进行拆解、置换,翻来覆去全是好玩而已。此外,不否认艾未未对艺术史内部线索的窥视,但要说他是在抄袭他人作品则不免误会。在此,本人无意为艾未未作艺术上的辩护,但对他的不实指控也不能视而不见,因为这本是一个艺术常识问题,并非艾未未的作品有什么了不起。
“第三国际纪念塔”是塔特林于1919年完成的设计作品,如果这座纪念塔建成,它将是400多米高的钢架玻璃建筑,比十年后建成的纽约帝国大厦(120层,高318米)高上百米,后者在上个世纪70时代一直保持着世界最高建筑的纪录。这些还不算,这座螺旋式建筑内规划有集会、报告等场地,集电报、电话、无线电为一体的信息中心,有对外发布新闻、公告和宣言的无线电通讯装置。更不可思议的是,第三国际纪念塔采用了动力机械,按年月日、时分秒,使整个建筑不停地转动,它代表了当时苏维埃共产帝国的政治理想,象征着压倒资本主义文明标志的埃菲尔铁塔。它和苏维埃宫均是共运史上两座“巴别塔”,因为它们的设想过于伟大成为建筑艺术史上两个“纸上谈兵”作品。
关于艾未未的《光线喷泉》装置作品与塔特林的“第三国际纪念塔”设计模型,它们在造型构成上几乎是百分之百的雷同,但以此就简单地判定艾未未抄袭塔特林的《第三国际纪念塔》作品,可能面临一个巨大的认知误会。首先,稍有艺术史知识的人一定清楚艾未未《光线喷泉》的出处,没有人能够把塔特林的“第三国际纪念塔”据为己有,或者说对其进行抄袭剽窃完全是徒劳的。为此,艾未未也没有避讳《光线喷泉》借鉴了塔特林的“第三国际纪念塔”,但只是把它当作创作的材料语言。当代装置艺术有别传统艺术,它的开放性就是将一切现成品进行解构与重置,使它们在相应语境中生效,不再是传统意义的演绎和修改。最鲜明的例子如杜尚的《L.H.O.O.Q.》在《蒙娜丽萨》复制品上涂鸦一样,算是对古典主义艺术的一个戏弄式回应。同样,艾未未的《光线喷泉》利用“第三国际纪念塔”这一蕴涵的材料信息,对共产国际、社会主义、斯大林、塔特林开了历史性玩笑,使象征着“第三国际纪念塔”这一充满宏伟理想的建筑,成为一个日常休闲的景观装置。
可以说:怀疑艾未未《光线喷泉》抄袭塔特林的作品,简直是疯狂的联想。同样,朱苓对艾未未一系列作品的抄袭质疑,全然建立在作品与作品的表面形态上,如《一吨茶》、《永久》、《球》,完全忽视作品的材料语言与外部语境。如她指证艾未未《永久》是抄袭Rauschenberg的自行车装置,不考虑到自行车只不过是一种艺术材料,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别说Rauschenberg 1998年的作品,早在达达主义艺术那里,日常现成品作为艺术材料就已司空见惯。如果不尊重它们在相应语境下产生的特殊意义,仅仅甄别它们是否“抄袭”或“撞车”便变得毫无意义。
很显然,朱苓对《光线喷泉》的甄别,完全忽视了作品相应的外部语境关系,而这正是《光线喷泉》生效的根本基础。也就是说,按朱苓的判断,杜尚的《泉》是抄袭那个陶制便池的设计者,因为抹去美术馆特殊场景和艺术史线索,《泉》的意义几乎根本不存在,仍然是一个男人的小便池,在朱苓看来是一起抄袭他人的产品设计事件。
对照朱苓的两种可能结论,所谓“1、他对美术史了解不够,自己在炒别人的剩饭都不知道。2、他的作品概念太简单,太容易被别人想到”。实际情况却完全相反,一是艾未未对现代美术史太了解,至少对“第三国际纪念塔”及其背景历史极为了解;二是《光线喷泉》不是什么简单概念,它需要观众在对塔特林“第三国际纪念塔”有所了解的基础上,才能明白其中的艺术意义,根本不存在“撞车”“不撞车”一说。
那么,依照朱苓女士提出的“抄袭”、“演绎”、“撞车”三个指标,艾未未的《光线喷泉》跟抄袭无关,更不存在为掩饰抄袭而美其名曰的“演绎”。仅仅把“第三国际纪念塔”当作一种装置艺术的语素材料而已,关键在于它传达出另一种历史意识和观念立场。
最后,希望对当代艺术有兴趣,特别打算研究和批评它的中国专家学者,你们能不能开动脑筋去对待艺术?总不能老是“看舍是舍”的甄别方法,那样艺术作品只剩下美与不美、像与不像、真与不真的表象了。可以说,没有开放的心态和探索的精神,涉足当代艺术是一种视觉损害,对自身的健康和别人的艺术均无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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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苓简介:http://xinu.jinbushe.org/index.php?edition-view-1372-2.html
转自:程美信评论空间(http://blog.99ys.com/html/55/1055.html)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程美信
说明:朱苓博士对艾未未艺术作品涉嫌“抄袭”的质疑指证,这本是艺术史论学者的分内工作,如果没有弄错的话,朱苓是德国柏林艺术大学艺术理论系博士生,有鉴于她对艾未未的“抄袭”指证和“炒作”指责的数篇文章里,完全有失研究者的严肃态度,甚至缺乏当代艺术的起码常识。下面就朱苓《若有雷同,纯属巧合?——艾未未作品一览》一文里,被她认为是“雷同”塔特林《第三国际纪念塔》的艾未未作品《光线喷泉》进行个案分析。
朱苓博士《若有雷同,纯属巧合?——艾未未作品一览》文章如下:
去年段炼让我写一篇关于中国艺术家抄袭/模仿西方艺术家的文章,我在文章里区分了几种不同形式的抄袭/模仿。一种是暗中抄袭/模仿,稍做修改,自以为能够瞒天过海(如蔡国强的《撞墙》模仿博伊斯的《狼群》)。 另一种是公然的抄袭/模仿,抄袭/模仿者公开承认他的榜样是谁,美其名曰是用当代手法“演绎”,仿佛这样就能将他挪用他人劳动果实的行为合法化(如缪晓春 “演绎”米开朗基罗)。还有第三种情况,很多朋友称之为 “撞车”,也就是说是“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纯属冤枉。但我个人认为,即使当事人确实是无心,那也只能说明两个问题——1. 他对美术史了解不够,自己在炒别人的剩饭都不知道 2. 他的作品概念太简单,太容易被别人想到。这样不管是有心无心,得出的结论是一样的——即当事人是位二流艺术家。
我上一篇关于艾未未的文章《艾未未——中国艺术的悲剧》,很多朋友批评我攻击艾未未本人太多,讨论作品不够。这个批评我接受,所以今天再开个话题,希望能和大家讨论讨论艾未未的作品。(不过话又说回来,上一篇文章批评我的朋友,没有一个回答我的问题,即艾未未的“茶房”比德国的圣诞美食“蜂蜜蛋糕房”高明到哪里去。)艾未未的 “艺术”作品,涵盖了我在上面所列举的三种情况,下面有图为证。至于这些“雷同”到底是有心还是无心,只能请各位朋友自己定夺。如果都是有心的,那说明艾未未创作“取材很广”,连个足球模型也不放过;如果都是无心的,那我只能说艾未未是中国艺术最冤的冤大头。
(相关资料图片http://blog.artron.net/space.php?uid=427845&do=blog&id=714354)
本人的分析如下:
首先,必须从艾未未及其具体作品出发,尽管他的作品不全是优秀出色,甚至部分作品糟糕稀烂,但不能忽视他是位爱折腾的好玩家伙,他像所有设计师一样,对结构与材料有一种难以抗拒的折腾兴趣,如艾未未的“家具”系列作品,它们说明了他对摆弄结构的迷恋,他进行拆解、置换,翻来覆去全是好玩而已。此外,不否认艾未未对艺术史内部线索的窥视,但要说他是在抄袭他人作品则不免误会。在此,本人无意为艾未未作艺术上的辩护,但对他的不实指控也不能视而不见,因为这本是一个艺术常识问题,并非艾未未的作品有什么了不起。
“第三国际纪念塔”是塔特林于1919年完成的设计作品,如果这座纪念塔建成,它将是400多米高的钢架玻璃建筑,比十年后建成的纽约帝国大厦(120层,高318米)高上百米,后者在上个世纪70时代一直保持着世界最高建筑的纪录。这些还不算,这座螺旋式建筑内规划有集会、报告等场地,集电报、电话、无线电为一体的信息中心,有对外发布新闻、公告和宣言的无线电通讯装置。更不可思议的是,第三国际纪念塔采用了动力机械,按年月日、时分秒,使整个建筑不停地转动,它代表了当时苏维埃共产帝国的政治理想,象征着压倒资本主义文明标志的埃菲尔铁塔。它和苏维埃宫均是共运史上两座“巴别塔”,因为它们的设想过于伟大成为建筑艺术史上两个“纸上谈兵”作品。
关于艾未未的《光线喷泉》装置作品与塔特林的“第三国际纪念塔”设计模型,它们在造型构成上几乎是百分之百的雷同,但以此就简单地判定艾未未抄袭塔特林的《第三国际纪念塔》作品,可能面临一个巨大的认知误会。首先,稍有艺术史知识的人一定清楚艾未未《光线喷泉》的出处,没有人能够把塔特林的“第三国际纪念塔”据为己有,或者说对其进行抄袭剽窃完全是徒劳的。为此,艾未未也没有避讳《光线喷泉》借鉴了塔特林的“第三国际纪念塔”,但只是把它当作创作的材料语言。当代装置艺术有别传统艺术,它的开放性就是将一切现成品进行解构与重置,使它们在相应语境中生效,不再是传统意义的演绎和修改。最鲜明的例子如杜尚的《L.H.O.O.Q.》在《蒙娜丽萨》复制品上涂鸦一样,算是对古典主义艺术的一个戏弄式回应。同样,艾未未的《光线喷泉》利用“第三国际纪念塔”这一蕴涵的材料信息,对共产国际、社会主义、斯大林、塔特林开了历史性玩笑,使象征着“第三国际纪念塔”这一充满宏伟理想的建筑,成为一个日常休闲的景观装置。
可以说:怀疑艾未未《光线喷泉》抄袭塔特林的作品,简直是疯狂的联想。同样,朱苓对艾未未一系列作品的抄袭质疑,全然建立在作品与作品的表面形态上,如《一吨茶》、《永久》、《球》,完全忽视作品的材料语言与外部语境。如她指证艾未未《永久》是抄袭Rauschenberg的自行车装置,不考虑到自行车只不过是一种艺术材料,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别说Rauschenberg 1998年的作品,早在达达主义艺术那里,日常现成品作为艺术材料就已司空见惯。如果不尊重它们在相应语境下产生的特殊意义,仅仅甄别它们是否“抄袭”或“撞车”便变得毫无意义。
很显然,朱苓对《光线喷泉》的甄别,完全忽视了作品相应的外部语境关系,而这正是《光线喷泉》生效的根本基础。也就是说,按朱苓的判断,杜尚的《泉》是抄袭那个陶制便池的设计者,因为抹去美术馆特殊场景和艺术史线索,《泉》的意义几乎根本不存在,仍然是一个男人的小便池,在朱苓看来是一起抄袭他人的产品设计事件。
对照朱苓的两种可能结论,所谓“1、他对美术史了解不够,自己在炒别人的剩饭都不知道。2、他的作品概念太简单,太容易被别人想到”。实际情况却完全相反,一是艾未未对现代美术史太了解,至少对“第三国际纪念塔”及其背景历史极为了解;二是《光线喷泉》不是什么简单概念,它需要观众在对塔特林“第三国际纪念塔”有所了解的基础上,才能明白其中的艺术意义,根本不存在“撞车”“不撞车”一说。
那么,依照朱苓女士提出的“抄袭”、“演绎”、“撞车”三个指标,艾未未的《光线喷泉》跟抄袭无关,更不存在为掩饰抄袭而美其名曰的“演绎”。仅仅把“第三国际纪念塔”当作一种装置艺术的语素材料而已,关键在于它传达出另一种历史意识和观念立场。
最后,希望对当代艺术有兴趣,特别打算研究和批评它的中国专家学者,你们能不能开动脑筋去对待艺术?总不能老是“看舍是舍”的甄别方法,那样艺术作品只剩下美与不美、像与不像、真与不真的表象了。可以说,没有开放的心态和探索的精神,涉足当代艺术是一种视觉损害,对自身的健康和别人的艺术均无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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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苓简介:http://xinu.jinbushe.org/index.php?edition-view-137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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