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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投资保障体系

1)商业银行
  加拿大的商业银行可以是上市公司,也可以是私人银行。根据银行所有权和资金来源及规模分为三类:
  一类银行(Schedule I Bank), 为加拿大本国股东控股银行,其中主要有:皇家银行(Royal Bank),蒙特利尔银行或满地可银行(Bank of Montreal),道明银行(TD Canada Tust),丰业银行(Scotia Bank),加拿大帝国银行(Canadian Imperial Bank of Commerce),国家银行(National Bank)六家主要银行分理处遍布加拿大的各大城市,并为客户提供多种服务。另外还有一些网上银行,如ING,PC,Manulife Bank 等。这些银行经银行法授权接受存款,并受保于加拿大存款保险公司(Canada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简称CDIC)。
  二类银行(Schedule II Bank) 为外国银行分行,华人比较熟悉的有香港汇丰银行(HSBC)和东亚银行(East Asia Bank)等,这些银行业经由银行法授权接受储蓄,也受CDIC保险。
  三类银行(Schedule III Bank) 为外国金融机构分支机构,他们由银行法授权经营有限的银行业务,一般不吸纳公众存款。

  加拿大存款保险公司(CIDC)
  为了保护储户的利益,防止银行倒闭带来的社会动荡,加拿大于1967年依法成立了存款保险公司(Canada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 简称CDIC),为加拿大银行体系稳定安全提供保障。CDIC是加拿大联邦国有公司(Federal Crown Corporation),主要目的就是为每一个执业银行会员投保。储户无需单独申请投保,开户即可获得CDIC提供的存款保险。如果任何一个CDIC会员银行破产,CDIC将负责偿还在该行存款每一个独立账户最多十万加元的赔付保险。所以客户至少不用太担心银行破产对支票账户,储蓄账户内短期现金或储蓄的影响。但是受CDIC保护的存款必须为加币,定期存款不得超过五年。也就是说,即使是受保银行,CIDC也并不保护你在那家银行的所有存款账户和投资,例如:外币存款像美金账户、超过五年的定期存款、互惠基金、股票、政府或企业债卷等,都不在CDIC的保险之列。

  2)保险公司
  如果你持有保险公司的人寿保险保单,或在保险公司有保本基金或年金计划,你一定会想:万一保险公司破产倒闭了,我的保单和投资怎么办? 
  保险公司本身是企业,企业经营就存在成功和失败的可能性。如果经营不善、投资亏损就可能导致破产。加拿大最近一次保险公司倒闭是在1994年,即加拿大拥有120多年历史的,成立于1871年(比Manulife 早16年), 曾在加拿大人寿保险中排名第四,拥有百万保单的Confederation Life 保险公司宣布破产。
  如果保险公司破产倒闭,保单持有人手上的保单是否会变成废纸一张?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在加拿大有一个由政府批准,各保险公司资金支持的非赢利性组织Assuris来保障保单持有人的权益。按加拿大法律规定, 所有被批准在加拿大营业的人寿保险保险公司都必须成为其成员。目前有约90家人寿保险公司为该机构成员。
  Assuris成立于1990年,公司成立之初名称为CompCorp,2005年更名为Assuris。Assuris的职责是一旦某个保险公司破产,在尽量减少保单持有人损失的前提下,该组织负责免费把保单转移到另一家保险公司。保单持有人无须申请赔付,Assuris将通知保单持有人由Assuris提供的各项权益。在保单转移过程中,Assuris保证保单持有人:死亡赔偿付少于$20万的,保险现金价值或医疗费用少于$6万的,月收入少于$2,000的,将得到全额赔偿。超出这些标准的话按照85%赔付。年金计划最多赔付$10万。
  由于保险公司一旦破产,客户保单价值和在该公司的投资并不需用立即清算,而是转移到另一家保险公司,只在保单理赔和投资到期后才进行支付,所以Assuris 并不需要大量现金来维持对保单持有人和投资者的支付。Assuris 日常维持约1亿加元的流动资产用于个别成员公司破产时对保单持有人的支付。自Assuris成立以来,共经历了三次保险公司破产倒闭。第一次是1992年1月Les Coopérants破产,Assuris支付了1.8亿的财务成本, 第二次是1993年1月Sovereign Life破产,Assuris支付了2,000万的财务成本, 第三次是1994年8月Confederation Life破产,Assuris仅支付了500万的财务成本。所以说Assuris的保障是绝对可靠的。

3)证券和基金投资
  谈过了银行和保险业,我再来和大家介绍一下涉及证券和基金投资安全的保障体系。
  我们先看一下保护证券和期货投资者的加拿大投资者保障基金(Canadian Investor Protection Fund)。它成立于1969年,是最老的一家非盈利性的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组织,在1990年之前称为国家紧急基金(National Contingency Fund)。CIPF是一个保护投资客户的信托。财务上完全由加拿大证券业的自我监管组织(SROs,Self-Regulatory Organizations)的成员机构出资,这些自辖组织包括加拿大投资商协会(the Investment Dealers Association of Canada),多伦多股票交易所(Toronto Stock Exchange),蒙特里尔股票交易所(the Montreal Exchange),加拿大风险投资交易所(the Canadian Venture Exchange),温尼泊股票交易所(the Winnipeg Stock Exchange)。所以CIPF所保护的投资者就是以上这些成员机构的客户。
  由于证交所、证券委员会和CIPF对各个会员有严格的监管,因而破产的券商迄今为止只有17家,他们的客户已经获得了3.7亿美元来自CIPF的赔偿。
  加拿大投资者保障基金CIPC对投资者的保障范围包括:
  1.仅限于投资公司财政出现问题时所造成的损失。因市场波动、不适当投资及证券发行者的拖欠(customer’s losses that result from other causes such as changing market values of securities, unsuitable investments or the default of an issuer of securities)而造成的损失则不在受保范围。 
  2.只保障CIPF成员的客户帐户。
  3.CIPF成员的客户,每个帐户受保的限额为100万元,超过部份不受保。但客户如有几个不同帐户(General Account and Separate Accounts),则每个帐户均受保100万。
  4.假如客户因投资公司倒闭或有关其他财政原因而有损失,须在180天内向CIPF索赔。
  5.加拿大投资者保障基金的费用是由投资公司支付的,投资者无须交纳额外费用。
  需要提醒的是,并非所有投资公司都是CIPF成员,为了您的投资安全起见,您在开投资帐户时,一定要查清你将要开投资帐户的公司是否属于加拿大投资者保障基金的成员机构。

  我们再来看一下保障互惠基金投资者的加拿大互惠基金交易商协会投资者保障公司(Mutual Fund Dealers Association Protection Corporation, MFDA IPC,简称IPC),它负责对加拿大互惠基金交易商协会MFDA的成员公司客户投资进行保障,其保障范围和管理的赔偿额与加拿大投资者保障基金(CIPF)基本雷同,上限金额为1百万元,但魁省的客户不包括在内,因为加拿大互惠基金交易商公会管理对该省的自我监管组织(SROs)不予以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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