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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下家园 / 我爱我车 / 理不辩不明,一个行人与车路权的问题
-apple119(appril);
2012-2-29
(#73202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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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一个行人 一辆车相向而行,双方在一个十字路口相遇,都有停牌,但左右都没有停牌,相当于双方都是小路上大路,行人直行,车左拐,请问 谁有路权?
-apple119(appril);
2012-2-29
{136}
(#7320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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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的看法是行人穿过大路是违章,因没有人行道,所以没有路权
-apple119(appril);
2012-2-29
(#7320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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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样违章试下,看谁敢撞你
-coolmao(酷猫*Z-ha-dum);
2012-2-29
(#7320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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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尽管去试,只是完全有可能当你知道试的结果时也已经永远消失了.....
-nvren( 学点金);
2012-2-29
(#73203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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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天都在试啊,目前还幸存
-coolmao(酷猫*Z-ha-dum);
2012-2-29
(#73205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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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彩票中奖的都是幸运儿。碰上个新手或者250。。。
-happysmile(快乐小路);
2012-3-1
(#7321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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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有优先权
-mikesmith(老猫);
2012-2-29
(#73203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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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canadianlabor(晓维);
2012-3-1
(#7323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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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有路权
-andersonwang(流浪者);
2012-2-29
(#73205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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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车走了一半,正准备过路口,行人突然跳到路上,那也是行人优先。因为,以不发生事故,不会有伤害优先。行人就算走路撞在停止的汽车上,也不会给汽车带来什么伤害。但是汽车撞在人身上,带来的伤害可能非常大。道理就是这么简单。汽车永远不应该和行人抢道
-isup(isup);
2012-2-29
(#73206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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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行人拿命抢道,而汽车拿钱抢道。要是你已是风烛残年,或绝症在身,汽车过来时试试无妨。
-happysmile(快乐小路);
2012-3-1
(#7321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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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过街,通常蹦蹦跳跳得乱跑,你不盯着他还指望跟他讨论路权?行人这样过马路并不是拿命抢道,因为,所有的车都应该让他的,这是基本常识。如果遇上哪位经验不丰富的司机,或者酒后驾车,说实话,就算是正常走在人行道上都有危险
-isup(isup);
2012-3-1
(#73219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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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陆加拿大后的第一次上驾校,老师就一再强调:在加拿大任何情况下都是行人优先,必须让行人先过。
-tmatix(周末最无聊);
2012-2-29
(#732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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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理论上的优先权。实际上,能否做到还得看具体情况:当事人的驾技、反应速度、车速、车况(车闸好坏)、路况(是否道路湿滑、急拐、下坡...)、天气环境、行人(黑人黑暗中还穿着黑衣、老年痴呆、突然横穿、孩子乱窜....)
-nvren( 学点金);
2012-2-29
(#7320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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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
-2841999(大熊瞎子);
2012-2-29
(#73206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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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就不能招招手让它先过去呀. 有时侯觉得一些移民(哪里来的都有)开车也不想想, 这地方就那么点人,那么几辆车, 马路上还争个你先我先的, 有什么意义?!
-jqka28(bimmer);
2012-3-1
(#73211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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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气别这么大,我是行人,同一路口被滴两次,所以想搞清楚。
-apple119(appril);
2012-3-1
(#73221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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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种情况可能是属于本来不该你的路权,不过你强行抢来的优先权,别人当然要提醒你。
-winterfish(潜水鱼);
2012-3-1
(#7322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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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有一次过路口直行。。。。三条直行线俺在最右线。。。。俺离灯大约50米的时候红灯转绿。。。。俺前边没车正欲踩油通过。。。。发现俺左边那些车绿灯都没动。。。。俺赶紧减速。。。。到前边一看一位中年妇女正施施然的过马路。。。。吓俺一身冷汗。。。。路权。。。。行人永远有。。。。
-tigar25(大忽悠之肉林白腿蹲马);
2012-3-1
{30}
(#7322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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嘀行人的车,非常没有礼貌。你那个区的人,可能开车风格就是那样,但这并不是说明他对。有的车在停牌后面第二辆车,居然也要嘀第一辆车,也是很没礼貌的。就好比有的人在路上走,大声嚷嚷着,都让开,我要过去,声音大的不一定就是对的
-isup(isup);
2012-3-1
(#7322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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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也没有无缘无故的"嘀".
-jqka28(bimmer);
2012-3-1
(#73226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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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也就是坐在车里,敢到处嘀罢了。真下了车来,到公司,或者和邻居说话,照样温文尔雅的。人称这种症状,开车焦虑综合症。还有的人直接在高速就和其他车耗上了。出事以后,同事和认识的人都不相信,那样nice的人也会做这么冲动的事另外,若有人抢了你的钱。难道你还会念念有词,这不怪他,应该怪我太有钱了,太招摇了?
嘀的缘故当然有,那就是司机当时不能控制住自己了。仅此而已,和其他人都无关
-isup(isup);
2012-3-1
{158}
(#73226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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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时看到新闻某某平时好好先生突然干出什么恐怖的事来,可能就是这么回事。。。所以车品和酒品一样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内在。。。
-hullo(路人甲);
2012-3-1
(#73227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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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这个话题已经开始讨论非正常人, 怪物,疯子了...请继续.
-jqka28(bimmer);
2012-3-1
(#73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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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半天,发现还是没有结论啊,感性上当然要让行人,可理性上,到底行人有没有路权啊?一个人嘀我正常,可两个人嘀我,是不是说明我不应该走啊?
-apple119(appril);
2012-3-1
(#73234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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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0308@0) (#7320307@0)(#7320568@0) (#7320628@0)(#7321963@0)(#7320330@0)#7322163@0) 几乎一边倒的跟贴还没有结论?至于你被滴,可能你那区移民比较多,不懂加拿大规矩,不一定中国来的移民啊,据说在印度开车没有lane的概念,你住的地是不是那种居多?
-llrm(-);
2012-3-1
(#73234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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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远处有人行道或交通灯行人就该走那里,作为行人过马路时,如果有车要先和司机有eye contact,确保他看到你,同时让你先走。。。我经常让车先走了再走,尤其带着小朋友时。。。安全最重要,路权无所谓,路权在车之间更有意义
-hullo(路人甲);
2012-3-1
(#7323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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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看了一下,这种情况按法律来说你应该没有路权,因为没有行人道,你的情况和路中间穿马路一样,你必须要等没车才能走。如果你穿车停的那条路情况就不一样了,车应该让你,因为多半有行人道
-hullo(路人甲);
2012-3-1
(#73235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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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难听点,路权管个蛋用阿,还是别乱穿马路拿自己的胳膊腿去试别人的驾驶技术。
-overcooked(装嫩);
2012-3-1
(#7323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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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市区到处是低头过马路的,老头老太太居多。说不好听,在这争论路权观〇用,不服开车就压过去呵呵~
-llrm(-);
2012-3-1
(#7323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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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行人来说,无论是在路口人行道上没有按照指示灯来穿行马路、或者是从路口中间(mid-way)穿行,都是违法的,前者$35罚款、后者$85罚款。所以我认为如果行人横穿马路、没有注意躲避正常行驶的来车而造成伤亡,司机如非故意碰撞,则无责。附还算权威的英文原文供参考:
-lilianliang(彪妹);
2012-3-1
{631}
(#7323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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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居民小区,到对面邻居家串门,不至于还要先走到十字路口,从人行道过马路,再绕回来吧。这要是都能罚款,警察创收简直太容易了
-isup(isup);
2012-3-1
(#7323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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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楚了,是highway和roadway。:-)
-lilianliang(彪妹);
2012-3-1
(#73236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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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叫roadway, 啥又叫highway呢?小区的路又叫啥呢?
-isup(isup);
2012-3-1
(#73236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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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里都有啊,都是法律条文,看看就清楚了。
-lilianliang(彪妹);
2012-3-1
{979}
(#7323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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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看来小区的路也是highway,难道真的不能直接到马路对面去串门吗
-isup(isup);
2012-3-1
(#73236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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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警察叔叔就站你旁边儿,而且心情看起来还不太好,那还是别了吧。或者,你先问问警察叔叔也行。^_^
-lilianliang(彪妹);
2012-3-1
(#73236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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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一般不去我家附近。看来只要邻居不举报就问题不大。我家门口也没有人行道,按照上面某位的说法,更危险,和大路一个道理。天啊,原来我住在这样危险的一个地方,一直还以为是比较好的安静小街呢
-isup(isup);
2012-3-1
(#73236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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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下,你家门口小区限速多少呀?
-lilianliang(彪妹);
2012-3-1
(#7323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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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牌子,也不知道是40还是50。旁边中间有黄线的路,倒是有牌子,40
-isup(isup);
2012-3-1
(#7323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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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那条法律条文,我的理解是即便是行人违规横穿马路,司机也必须能让则让。行人被抓罚款$85那是行人的事,司机只要是看见了、来得及刹车就必须得刹车。但是如果一是碰瓷儿、二是车辆正常行驶行人未加小心突然蹦下路肩司机躲避不及,这样的话可能真是撞了白撞。咱精神正常、神志清醒的人不至于看不清楚有没有车就横穿马路吧?
记得两年前士嘉堡warden大街上被撞S的行人吗?我特意看了一下新闻报道,末尾处明确写着警官确认司机无责。估计就是属于躲闪不及的~
-lilianliang(彪妹);
2012-3-1
{187}
(#73237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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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以上的大路我能理解,毕竟刹车距离有限。40的社区小路,按限速行驶的车,基本上遇到啥都能及时刹车。那时出了事故,行人应该就没啥责任了
-isup(isup);
2012-3-1
(#73237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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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安省的交通法,搜索关键词pedestrian,你会找到51个结果。对行人过马路进行了具体、全面的分析。慢慢看吧~我脑浆子已经开始疼了。@$*_@)(*@_#()*!~_#)(*~R#$)*(#@_$@
-lilianliang(彪妹);
2012-3-1
(#73237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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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出来。。。。搅和搅和在灌回去。。。。
-tigar25(大忽悠之俺是妳太爷);
2012-3-1
(#73237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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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行,倒回去了缺斤少两了怎么办……
-lilianliang(彪妹);
2012-3-1
(#73238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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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事。。。。少了兑点豆腐进去。。。。
-tigar25(大忽悠之正宗女士菜_);
2012-3-1
(#7323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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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没说兑点儿猪脑。
-lilianliang(彪妹);
2012-3-1
(#73238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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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半是他买不到,才换用豆腐的
-isup(isup);
2012-3-1
(#73238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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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脑留着涮火锅比涮豆腐强。。。。
-tigar25(大忽悠之正宗女士菜_);
2012-3-1
(#73238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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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吃什么补什么……
-lilianliang(彪妹);
2012-3-1
(#73238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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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吃过猪肉吧。。。。?变猪了。。。。?
-tigar25(大忽悠之正宗女士菜_);
2012-3-1
(#73238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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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啊,我还是人。人肉没少吃……LOL
-lilianliang(彪妹);
2012-3-1
(#73238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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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就不走路出门了。哪怕是到对面家串门,也开着车,停到他家driveway上,这总该没错了吧
-isup(isup);
2012-3-1
(#73237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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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挖个地道。。。。
-tigar25(大忽悠之俺是妳太爷);
2012-3-1
(#73238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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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你两家窗户上拴根绳,你爬过去~
-lilianliang(彪妹);
2012-3-1
(#73238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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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兵。。。。?
-tigar25(大忽悠之正宗女士菜_);
2012-3-1
(#73238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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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猫串门时,走的路
-isup(isup);
2012-3-1
(#73238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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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Jwalk错了。。。。罚不罚款罚多少跟司机无关。。。。你怎么都不能撞人家。。。。无论是否故意。。。。走大街上被狗咬了。。。。你可以报警。。。。但你给它来一脚试试。。。。狗咬你狗主有错。。。。你打它就算自慰也不行。。。。算虐畜。。。。
-tigar25(大忽悠之俺是妳太爷);
2012-3-1
(#73237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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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的理解,路权是相对的。在马路上要注意自己的安全也尽量照顾别人的安全,不管开车还是行人。作为行人,有时候尤其要注意让一下左转车,因为左转车经常因为突然进入路口的行人而停在路当中,相当的危险。
-panzergruppe(Rommel);
2012-3-1
(#73236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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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主要的原因是左转车观察得不够。自己观察得不够而导致自己身陷险境,不应该怨行人。开车要defensive driving,要能主动预见到任何潜在的危险。当然行人也应该defensive walking,马路杀手到处都是
-isup(isup);
2012-3-1
(#73236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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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最后一条:You must yield the right-of-way to pedestrians crossing at specially marked pedestrian crossings.
-lilianliang(彪妹);
2012-3-1
(#7323699@0)